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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娘掌家 第二章 许多第一次(1) 作者:千寻

  走出村子,转往山林小径,突然没了人声,过度的安静让气氛有些尴尬。

  “为什么他们叫你老大?”

  “我们曾经是土匪。”不过数息功夫,孟殊已经决定不瞒她,虽然这事……不太有面子。

  “土匪?你说的是打家劫舍的土匪?”她震惊地转头望着他。

  “不对,是劫富济贫的土匪。”

  只是在劫富过程当中,发了点小财,然后买下这片山谷地举寨迁移,有了地,就得有自己的小家,有了小家,就得有女人操持,他相信再过不了多久,村子会像附近的树林,发展得郁郁青青。

  “每个土匪都这么说的。”

  她突然想起师父留下的话本子,里头那话是怎说的?

  哦,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欲从此路过,留下买命财。钱这种东西,花了是财产、不花是遗产,留财产有意思、留遗产没用,土匪都开口了,再多的钱也得往人家口袋送。

  “我们只劫贪官。”在他变成老大之后,劫的都是该劫之人。

  贪官的定义是什么?有钱?看得人不爽?耸耸肩,瞳瞳不予置评。

  他看出她的不苟同,可他行事哪需要谁的认同?针对这种事,他通常甩也不甩。只是……她的不认同像根针似的戳着他的心,让他忍不住想要多解释几句。

  “林可钦,贪军饷,冒领军功;赵嘉,凡审案子,不论对错,只论谁交上来的银子多;陈平山,私扣赈银八千两,无视百姓饥荒死亡……”

  他一口气说了一大串,说得瞳瞳瞠目,下意识问:“官能这样当?不怕获罪吗?”

  “很多官都这样当的,只不过他们上下打点得好,自然没有人将他们的罪行捅破,头顶上的乌纱帽便戴得稳稳妥妥。只有利益分配不平均的时候,才会有人想跳出来管。如果雨露均沾,谁会多事断了这笔财源?所以上头的人不管,我来管!”

  瞳瞳摇头。“这世道……”

  “别悲观,水至清则无鱼,只要不过分、只要还能为百姓做事的,即便为自己攒一点私利,倒是不要紧。若真贪得太过,老天终会收了他们。”

  这些年,他可捅破不少“天”,上苍不行正义,他来主持。

  点点头,瞳瞳转移话题。“村里人经常进山吗?”

  “会,春搜、夏苗、秋猕、冬狩,青黄不接、农暇之余,村里的男人需要消耗体力,大伙儿便会组队上山。”他们用皮子、兽肉换得生活所需。

  刚在此地落户时,他要让一群习惯挥挥大刀、几句恐吓就能有白花花银子可花的土匪兄弟们学会流血流汗、交易买卖,颇有几分困难。

  他不得不一再鼓励劝说,让他们想清楚,成为良民、生活稳定,就能娶妻生子、繁衍后代,让他们慢慢想清楚,收拾起那股难受,咬牙硬撑下来。

  之后村里有了女人、有了三餐热饭,他们便渐渐习惯过上平头百姓的生活。

  “换言之,山上有路可通?”

  “前山有,后山没有,路是我们开的。”刚搬来时,这片无人的荒地野山,夜里歇下,还能听到野兽嚎叫声,后来烧草犁田,开沟为渠,接山泉水、凿井,村落雏形渐现,才有今日的好光景。

  看着他不自觉露出骄傲自得,瞳瞳嘴角微扬,这人把自己当成开山英雄了。

  不过他话中的意思是,她想采药只能去前山?可……她转身看着后山,山势高峻,山体庞大,通常这样的山会形成“一山有四季,上下不同天”的垂直气候,肯定会有许多古老而珍贵的动物植物分布,她没有估计错误的话,那里背阴处多,应该会有不少的珍贵药材。

  “你们在这里落户多久?”

  “两年。”

  从无到有,这段日子并不好受,尤其是晚儿,他打出生起,身子骨就不佳,再加上水土不服,以及自己日夜忙碌忽略了他,使得晚儿不仅多病,性子还孤僻,成天蹲在角落,谁都不喜,谁都不理。

  “当初怎会选在这里?”

  “因缘际会。”

  很简单的四个字,但她明白他真正的意思,他要她别多问、别好奇,对吧。

  她是个识时务的女子,不该知道的,她不会无端生出好奇心。

  瞳瞳不问了,空气瞬地安静下来。上山的路很小,两人一前一后走着,彷佛担心她丢掉似的,晚儿不时转头看她,她得及时送上笑脸,他才会心满意足地把头转回去。

  “过几天,村里会给今日到山下挑媳妇的同伴办一场婚礼,我答应你可以自赎,但若我们没举办婚礼的话,眼下村里还有两百余人没娶媳妇……”

  话未竟,意已明。

  在这里,如果她没有贴上某个人的标记,怕是日后会麻烦不断,天天受人觊觎。

  “我懂。”

  “所以……”

  “就成亲吧。”反正成亲于她,又不是没经验。

  “仪式很简单,只是为着某种认定,你别想得太麻烦。”

  “我没想得太麻烦。”

  他只是想安抚她,但显然她并不需要。他不想要猜测,但就是会忍不住想知道她从哪里来?为什么落到人贩子手中?遭遇过什么事?为何能够在全然陌生的环境中安之若素?

  突地,一声惊呼,她抛下孟殊冲上前。

  “怎么了?”孟殊急忙追上前,心底抱怨,这女子忒大胆,山林多危险,猛兽不提,光是碰到毒蛛都够教人受的,她太过莽撞了。

  她指着地上一片植物道:“这是八角莲。又叫金魁莲、旱八角,有解毒功效,可治蛇毒、抑制肿瘤,是很珍贵的药材。”

  “你确定?”

  “再确定不过,你看它的叶子呈圆形,却有八个角,所以叫八角莲,喜欢在阴湿的地方生长,因为对生长环境要求很高,所以不易寻找。”

  “会吗?这很常见,我以为是杂草。”

  很常见,意思是……她很快就能攒足赎身银两?瞳瞳开心得合不拢嘴。

  美目望去,望得他心跳转急,她笑得……可真好看呐!

  “这里福山福地,你可别小看。”瞳瞳道。

  所以,她会喜欢这片“福山福地”而留下?

  留下?多、多自相矛盾啊,不久前他才允她自赎,不久前他还只把村里办的婚礼当成某种不重要的仪式,这么快他就后悔了?就想她留下了?

  只是,怎么可以?男子汉一言九鼎,说出去的话,岂能轻易收回?

  他不收回的,绝对不!可不明所以地,胸口那股子不满意迅速扩散,压出他一肚子不满。

  她采下几株八角莲,开开心心地跟上他的脚步。

  没多久,他们来到溪边,孟殊取皮囊装水,递给她。“喝点水。”

  “嗯。”她先喂过晚儿,自己喝几口,再递给孟殊。

  他仰头咕噜咕噜喝下,无比豪迈,就着她喝过的壶嘴,今天的水,比过去喝的更甘甜。

  她看见他的动作,脸微红、心微跳。

  他看见她的脸红,肚子里的不满瞬间化成喜悦。他从未让任何人影响自己的情绪,但他今天的情绪起伏被严重影响了。

  偏过脸,避开他赤裸裸的目光,下一瞬,她眼睛直了,盯着远处,心底呐喊着,天呐!这不是普通山林,是货真价实的宝山。

  见瞳瞳起身,这回他急忙拽住她,不让她一个人往前跑。“你又找到什么?”

  她心急,没注意到自己的手正被人握着,走过几步蹲下来时,她才发现自己的手在别人的掌心中,匆促间,她急急抽开。

  掌心空了,心底一股莫名的失落涌上,孟殊摇摇头,陌生的感觉、陌生的情绪,陌生得他快不认识自己。

  她试着找出话说:“巴戟天,有南国人参之称,味辛甘、性微温,能补肾、祛风湿、强筋壮骨,可治频尿、宫寒以及……”突地,她吐吐舌头,调皮一笑。

  她的调皮太吸睛,她吐舌头的模样太可爱,胸口突突地,某种脏器在里头跳得很厉害。他问:“以及什么?”

  “阳萎不举。”冲口而出,说完才觉不对,她认真想想,他们还是陌生人,怎么就……

  刷地,瞳瞳脸色暴红。

  他盯着她,细细地看着绯红从她的脸颊蔓延到耳垂、到颈子、到……让人遐想之处。“巴戟天,我不需要。”

  这是什么鬼回答啊,她又没说他需要。眼珠子咕噜咕噜转动,想躲开尴尬,她指向远方一株腐朽枯木。“瞧,那是红冬蛇菰,全株都可入药,具有补肝益肾、止血生肌、调经活血、清热醒酒之效。”

  说完,丢下他,她跳着脚,连同尴尬一起抛下,采宝去。

  “仔细脚下,春夏之际蛇虫多,别被咬了。”他跟在身后,像个唠叨的嬷嬷。

  “好。”她敷衍得厉害,跑得更快,只想离他再远些。

  他哪里肯啊!大脚一跨,瞬间距离缩小。“往后我不在,你别自己上山。”

  “好。”不管他说什么,她都应好,只想把方才的暧昧给抹得一干二净。

  突然晚儿伸着手指向左手处,啊啊啊叫个不停。瞳瞳和孟殊停下脚,两人顺着他手指方向望去,那里有只大兔子正在吃草。

  “兔子!”瞳瞳低喊。

  “晚儿想要吗?”说着,孟殊解下背带,就要去逮兔子。

  瞳瞳一把抓住他,阻止他的急切,她不想他抓吗?

  “晚儿想要兔子吗?”瞳瞳对着晚儿的眼,认真问。

  晚儿点头。

  “光点头不行,你要说兔子,说了,你爹就给你抓兔子去。”

  她亮晶晶的双眼看着晚儿,脸上满是期盼,她靠近晚儿同时也凑近他,近得他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真香……分明没喝酒,可他却有了几分薄醺。

  这时耳边传来稚嫩的童音,“兔兔……”

  声音不大,但清楚明白,孟殊无法置信,这是儿子第一次开口说话!

  他猛地转头,没想到这一转,下巴划过她的唇。

  只是轻轻的一下下,但他感受到那点柔嫩,不由自主地心悸、不由自主地血液冲上脑门,他不是童男,很清楚那种感觉是为什么,薄汗冒出额际,他强忍吞口水的冲动。

  他飞快把系带解下,将孩子丢给瞳瞳,匆匆说:“我去抓兔子。”

  然后把瞳瞳和晚儿丢在据说很危险的山林里,飞快窜身离开。

  其实她只碰到他扎人的胡须,可她也愣住了,不是因为感觉,而是……他落荒而逃的背影很有趣,他泛红的耳朵更有趣,原来啊,不仅仅是她会感到尴尬。

  微笑,低下头,额头与晚儿相碰,她不明所以地笑着。

  晚儿被她的笑容感染,也咯咯笑开。

  “我们再去寻宝,好不?”

  晚儿没回答,但点了头。

  他们往前走没多久,就看到好几株野桑,四月天,红的紫的,果实累累压满枝头,是多年的老桑树了,果实颗颗硕大,有成人拇指长。

  “瞧我,想银子想疯了,居然忘记上山是来替晚儿采药的。”

  桑叶洗净,与冬瓜糖、冰糖或麦芽糖一起熬煮,汤汁甜甜的,能治小儿咳嗽,效果相当好,当然如果再加上枇杷叶会更好。

  把晚儿放在地上,篓子放在一旁,她摘下硕大桑葚,往晚儿嘴里塞,吃得他双颊鼓鼓的,松鼠似的,可爱得紧。

  “好吃吗?”她说得很慢,吃一颗,说:“好……吃……”

  晚儿指着她,她再给他一颗,她重复说:“好……吃……”

  他在笑却没跟着说,瞳瞳不急,她站起身采集桑叶,没想到习惯让人抱来抱去、不爱走路的晚儿,竟扶着身旁的大石头站起来,他踮起脚尖,扯下矮枝,拔了上头的桑葚塞进嘴巴。

  只是他不辨颜色,咬进红色果实,那一整个酸啊,酸得他皱眉歪脸,瞳瞳看见,笑得直不起身。

  “姨教你,红色的果实,”她拔下红色的,用力摇头,假装放进嘴里,然后呸呸呸。“不好吃。这个紫色果实,”她拔下紫色的,放进嘴里,笑得脸上开了花,道:“好吃、好吃、真好吃。”

  她夸张的动作,惹笑了站在远处的孟殊,心想就让他们……母子多处处吧!

  他准备离开,然而在转身那一刻,他彻底推翻“自赎”这件事,他做出决定了,决定要把她变成妻子,变成晚儿的娘亲。

  什么?食言而肥?男人长得硕壮一点也无所谓。

  什么?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也没打算做别的啊,他就想当她的丈夫。

  丈夫、妻子,妻子、丈夫,突然间,他觉得和她一起套上这层关系……挺好的,挺……让人愉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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