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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夫银夫糟糠夫(上) 第4章(1) 作者:千寻

  刚睡醒,郁乔迷迷糊糊的,她揉揉眼睛,顺手把头发抓到左肩束起来,张开双臂、伸懒腰……

  唉,满足啊……下楼找杯水喝吧。她的脚板在床边摸索,找到拖鞋把脚套进去,离开软软的床铺。

  爽爽爽,好多年了,她差点要忘记睡午觉是什么感觉了。再打个呵欠、扭扭身子……难怪那么多人想要游手好闲。

  走到一楼,在她看见客厅那刻,吓!身子往后一弹、大吃一惊。

  发生什么事了?地球被外星人占领?她在梦中被外星人抓走?这里是外星人的家,她的第一次将奉献给秃头大眼没嘴巴的外星怪物?

  傻两秒、呆三秒,再怔愣五秒钟,加起来整整十秒的时间,她还是没办法消化眼睛看到的讯息。目光扫过沙发、茶几,转到柜子、电视……既熟悉又陌生的场景,难道不是外星人,是她穿越时空、回到过去,回到她刚买下房子那年?

  闭眼、吸气、张眼,再闭眼吸气张眼、再闭眼吸气张眼……

  不管重复同样的动作多少次,眼前看到的还是同样场景。她告诉自己,不要怕!就算穿越也没关系,顶多是赚到几年青春光阴。

  稳定焦虑神经,她奔回二楼,打开房门、看看房间,再跑下楼梯、看看客厅,头转左上、转右下、转左上、转右下,她确定再确定后,确定这里是她的房子,自己没有和外星人乱结情缘,她也没有穿越,因为房间和睡前一样凌乱。

  可是……乱七八糟的思绪在脑中盘旋,视线在地板和天花板之间徘徊。

  删除外星人和穿越选项,她想起童话故事里的小鞋匠,鞋匠只要裁好皮,晚上就有一群小精灵跑出来,替他缝好鞋子,所以,她家的壁角里也住着这样一群辛勤的家庭精灵?如果她喊两声多比,死在哈利波特怀里那个丑家伙会不会出现在眼前?

  带着浓浓的怀疑,她的目光再度扫视眼生的新环境,心,忐忑不安。电灯变亮了;没有灰尘遮蔽红颜,木头地板的颜色加深;柜子里面的东西虽然整齐得太过分,但客户资料、营销项目研究、客户心理学……每一本都是她的书。

  就算她经过菜市场时顺手买下,经过三个月、出现腐烂现象的菠萝花不见了,但这里的确是她的客厅。

  客厅大门突然打开,男人的长脚踩进来,半个身子还留在门外,对着手机说话:“柔柔乖,你帮哥的忙,哥就帮你拿齐翔的私房照,怎样……记得,除行李之外,我收在电脑桌抽屉的存折印章一定要帮我带来……好,明天早上九点,我在学校大门等你……哥知道……”

  听见钟裕桥的声音,郁乔恍然大悟。哦,是他……不、应该是他们齐力创造的奇迹,她睡得太迷糊,居然忘记自己收留两个无路可去的可怜男性。

  香气从厨房飘来,她往餐厅方向走去,发现小小的餐桌上摆了三菜一汤,闻起来不错,卖相也很棒,她进厨房时,正好看见齐翔把锅里的炒青菜盛盘。

  哇!那个架势,根本就是阿基师,她居然敢把炒饭送给他?简直是关公面前耍大刀,自不量力!

  齐翔转身发现她,刻意打量了她几眼,她戴着近视眼镜,头发松松地在左肩束起,几绺散发垂到颊边,看起来有些懒散,宽松的黑色T恤很长,盖到她的屁股下方,七分裤让她的腿看起来更纤长,露出一截雪白的小腿。

  她至少有一百六十五,平常穿高跟鞋时像个女战士,现在粉红的脸颊、憨憨的傻眼表情,看起来却像个高中生。他把手上的盘子交给她。“把菜端到桌上,顺便把碗筷摆好,马上可以吃饭。”

  齐翔放下话,转身洗锅子,他的手脚伶俐、动作流畅,百分百的厨房好手。

  郁乔失笑。收留他果然很物超所值!她端盘子进餐厅,钟裕桥刚结束掉电话,也走进餐厅。

  “睡醒了?我们有没有吵到你?”钟裕桥的口气亲切,态度自然,好像他不是意外进驻的外来客,而是自始至终都住在这里的一分子。

  他伸手摸她的头,她下意识想躲掉这个很熟悉的动作,但他无视她的闪躲,硬是朝她的头顶揉了两下,接着接过盘子,摆到餐桌上,再顺手顺脚地添饭摆筷,一派“我是男主人”的姿态。

  郁乔指指外面、再指指里面,问:“房子是你们整理的?”

  “对啊,你不是要我们保持干净?”他笑着回答。何止房子,齐翔煮饭时,他连院子都打理过了,这两天去一趟花市买几盆便宜的草本植物,装饰装饰,里里外外就是货真价实的焕然一新。

  “你们只住一个晚上,干嘛弄这些?”她打算趁着放假,提起精神慢慢整理的说。

  “舒服嘛,难道你不喜欢干净的客厅?”钟裕桥四两拨千金,把问题推掉。

  “可以开饭了。”齐翔端着热汤走进餐厅。

  “小乔快坐下,尝尝齐翔的手艺。”钟裕桥拉她坐下。

  郁乔坐定,拿起碗筷时问:“你叫做齐翔?”

  “对,一齐飞翔。”大桥代替他回答,杂志上说那是他的本名也是艺名。

  “我叫郁乔。”

  “我知道。”

  齐翔点点头,撇撇嘴巴,那个表情叫做……笑?郁乔不是太确定。

  他看起来很幼齿,但神情态度酷得不得了,他的脸有几分偶像明星的味道,只不过那些偶像比较亲民,不像他,一副高高在上的皇帝样。

  是怎样,让他们进门后,她的地位飞快从观世音降为平民百姓?真是现实啊。不过……郁乔一笑。她是在公司里力争上游的小鲤鱼,怎会不认识现实是什么东西?

  现实就是,就算她已经在营销部待四年,就算她的能力在不少地方都有亮眼表现,就算她努力收拢人心、博取好人缘,但她抢走一群老鸟极力争取的副理位置,于是理所当然被排挤。

  如果连齐翔这点“小小表现”也要计较的话,她在公司里早就活不下去。

  看一眼热腾腾的菜,她心里一下子温暖起来,夹一根豆苗入口,她很少吃蔬菜的,比较起蔬菜,她比较习惯便当盒里的炸鸡腿。

  细细咀嚼两口,她双眼瞬间放出光芒。哇,只是炒青菜欸,没有肉丝、没有干贝在中间徜徉,居然能这么好吃?

  哇哩咧,要是有钱开一间餐厅让他顾,她一定会大发利市。

  “你以前是做大厨的吗?”郁乔问。

  噗!钟裕桥一口饭喷出半口,幸好他有道德,用手掌把喷出物给捂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

  郁乔莫名其妙转头看他。什么表情嘛,他吃的是炒牛柳,又不是炒蟑螂丝,脸色干嘛这么怪。

  “我说错了?你不觉得齐翔的菜很好吃?”

  钟裕桥吞掉嘴里的食物,再把掌中异物清理干净,反问:“你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

  她还没回答,齐翔先接话,“她的确不知道我做什么。”

  “怎么可能?”钟裕桥惊问。

  就算他是男人,不迷偶像、不听流行歌、不关心演艺圈,但多少也会觉得他眼熟啊,只要把他的名字和人牵起线,谁不知道他曾在演艺圈红了好几年。

  “所以他是台湾十大枪击要犯?”她盯住齐翔问。

  听到她的问题,轮到齐翔喷饭。

  他的道德低落,一口饭全喷在桌面上,虽然没污染到盘中菜肴,但已经够让有洁癖的钟裕桥消化不良。

  “啊是怎样?饭里有毒吗,你们干嘛轮流喷饭?”她眼底充满嫌恶,不甘心给她做饭吃,也不必表现得这么明显。

  “你觉得我长得像枪击要犯吗?”齐翔的酷脸维持不住,他怒指自己,眼睛瞠得很大,下巴瞬间强壮坚硬,大有“你敢回答对,我马上让你尝尝人肉叉烧包的滋味”的气势。

  “不像,比较像性侵犯。”郁乔上下打量一番后,说出更让人心碎的答案。

  咕!他把筷子朝桌上用力一拍。她的眼睛是用什么做的,半点观察力都没!

  “我长成这样还要性侵女人?我只要出声大喊,马上会有女人列队,等着和我上床!”

  “不是枪击要犯、不是性侵犯,所以呢?你是专印假钞的经济犯?”这个答案够好了吧,铁达尼号那个男主角也印过。

  钟裕桥摇头,无奈地说:“你不要指望她猜,直接告诉她比较快。”

  “我干嘛告诉她,她不知道是她无知,跟我有什么关系。”

  嘿,什么态度啊,嚣张的咧,不知道他是她无知?拜托,他是总统还是行政院长啊,走在马路上,人人都要叫得出他的名号。

  她态度悠然地用筷子指指他,附和他的话。

  “说得好,我的无知、跟你没啥关系,不过对于独居女子,收留来路不明的男人,是比较危险一些,不如……”

  郁乔微笑,把半截没说完的话收起来,留下足够的空间让他自己想象。

  齐翔不无知,所以听出来另外半截,那半截叫做——顺我者留、逆我者走。

  钟裕桥带着看好戏的神情望向齐翔。看来小乔对于“物超所值”这种事,并没有那么在意。

  可是齐翔低着头,摆明不配合,他拿着筷子拨米粒,不为所动。

  凡是人就会讨厌这种“吊足胃口,又不把话说完”的事,郁乔皱眉,恼上齐翔的同时,也火大知情不报的大桥。不过现在生气摆一边,填饱肚子放中间,有没有听过吃饭皇帝大?

  见她不追问,钟裕桥心底有几分讶异。她不好奇?以前什么事她都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啊,难道是多年修炼,已经修炼出圣人气质?

  郁乔知道他的怀疑,却不理他,再夹一筷子豆苗放进碗里。

  一筷子豆苗约十来根,别人是一口一把,她是一口一根,像小鸟啄米,表情明明写着“很好吃”,可是动作却显现出“很忍耐”,这是怎么回事?

  钟裕桥皱眉头,试一筷子豆苗。很好吃啊,她干嘛吃得这么痛苦?

  不信邪,他舀一汤匙炒牛肉放到她的盘子里,她更过分了,一条三公分的牛肉条,她居然分三口才吃掉,细嚼慢咽也没这么夸张。

  齐翔看不过去,虽然不干他的事,他还是用汤匙舀了麻婆豆腐放到她碗里。她看一眼堆积如山的盘子,叹气,然后埋头苦干,可是把所有的菜试过一轮后,她还是喜欢一根一根啃豆苗。

  “你干嘛吃那么慢?”齐翔问。

  她头也不抬地说:“我是易胖体质。”

  易个鬼,她明明瘦得像纸片人,齐翔用力瞪她两眼。

  齐翔看到她的慢,钟裕桥却看到她的重复性。他问:“小乔,你记不记得,我常说你吃东西很怪癖?”

  她一笑,抬起头回答,“对啊。”

  “你只要吃到顺口的食物,就要连续吃很多次,我都快腻死了,你还不肯放弃。我问你为什么,你说:“我要记住它的味道。””

  那口气,说得好像她的记忆力很差似的,偏偏她每次赢都是赢在背科。

  “吃一次就可以记住了,干嘛吃很多次,难道你长着猪脑袋?”齐翔嗤笑一声。

  说不清楚为什么,他有点不爽,因为大桥太懂她,而自己对她一无所知。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他们今天才算正式认识啊,照理说,见面一次就登堂入室,他已经是超进度,不过,他的胸口依然不舒服。

  “以前小乔喜欢学校旁边卖的葱油饼,每天下课都跑去买,如果身上没多带钱,还宁可饿肚子、熬着不吃中餐,也要把钱省下来买葱油饼。”钟裕桥最喜欢说“以前”,有两人共同回忆的桥段。

  “为什么?真那么好吃?”齐翔问。如果她喜欢,他也会做葱油饼。

  她停下筷子,认真思考,齐翔发现,她认真想某些事的时候,会下意识把头偏到右边。很好,他多认识她一点点。

  “我习惯借着某种味道来记住某个人,因为我会担心,我在乎的那些人从记忆里彻底消失,如果连我都记不住他们,那么他们就真的不存在了吧?”

  她没说破,但钟裕桥和齐翔都大概猜出她拼命想记住的人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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