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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指一算良人到 第六章 久别重逢的故人(1) 作者:裘梦

  鹤城,因神话传说中有仙人乘鹤在此飞升而得名。如今的鹤城外却聚集了许多逃难的百姓,城高墙厚的鹤城城门紧闭不开,城内城外赫然两个世界,一个是满面菜色的逃难百姓,一个是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正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城门开启时间有限,只在早晨开两个时辰,进城的人每人要收五十文钱,这对难民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趁火打劫。

  云中子三人来到了鹤城之外,也因为这昂贵的进城费而滞留城外。

  「师父,这城非进不可吗?」沈清欢这问。

  云中子摇头。

  「那咱们就不进了呗,有什么好为难的。」

  「咱们车上的药材得处理一下。」

  「那您一个人进城去卖药不就好了。」

  云中子愕然,然后在心里忍不住骂了自己一声,真是傻了,光纠结进不进城的问题,却忘了怎么进城还有进城要做什么。

  沈清欢安慰道:「没事师父,您这是把问题想太多了。」

  总觉得这不像是安慰人的话。

  话虽然是那么说,但云中子还有些担忧,「如今城外鱼龙混杂,为师不在的话……」

  沈清欢没有毛遂自荐主动提出要去卖药,毕竟遭遇过拍花子的事,她觉得不挑战战乱年代人们的素质问题。

  「师父你快去,我跟恨生就等在这里,哪儿也不去。」沈清欢信誓旦旦地保证。

  云中子想了想,还是点了点头,他们现在的盘缠不多了,而面前的鹤城是座大城,药材能卖出好价钱,若是转道他处,不说时日尚需多久,就是价钱方面也很不确定。

  他没有赶马车进城,而是将车上所有的药材都打包好,随手一提便拎着朝城门走去。

  沈清欢带了点羡慕地看看师父抟大包的身形,自语似的说了句,「果然是师父,臂力就是大。」

  恨生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沈清欢坐在车辕的另一边,大黑在车尾待着,两人一狗也算是全方位看住了马车。

  城外逃难的百姓太多了,穷的富的好的坏的,应有尽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却不可无,云中子走了没一会儿,便有一群人高马大的男人手里拎着棍棒之类的东西,渐渐朝着沈清欢这边围了过来。

  恨生脸色阴沉,眼中迸出杀意。

  沈清欢从自己的福袋里拽岀一迭符纸,嘴里念念有词,最后一声轻喃,手腕一甩,符纸如同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操控,在马车周围绕了一圈,然后她又是一声轻斥,大声道:「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落!」

  随着她吐出最后一个字,那些单薄的符纸便如千铃一般直落而下,瞬间没入土中不见。这是个小把戏,有点迷踪阵的意思,不过时效不长,也就一盏茶的功夫。

  沈清欢并不太担心,她只要拖时间就行了,师父想必也不会在城中多做停留。

  其他人眼见小道士运符化阵,个个面现惊骇之色,然后便看到那十几个男人明明离马车很近,却彷佛视而不见一般在周围走来走去,嘴里还不住地骂骂咧咧。

  沈清欢闲着也是闲着,便一而再、再而三地运符化阵,一层又一层,保持阵法的可持续性,反正就是拖时间呗。

  云中子卖完药回来的时候见徒弟玩符阵玩得不亦乐乎,心里有些无奈。

  「小九。」

  他一开口,那些陷入迷踪阵里的人顿时大梦初醒,看清了眼前的一切,看着近在咫尺的马车和坐在车辕上笑嘻嘻看着他们的小道士,心里不禁打了个哆嗦,再一看大步走来的老道士,立时作鸟兽散。

  沈清欢看到师父出现,不由高兴地喊道:「师父。」

  云中子走到车前,伸手在她的脑袋上拍了下。

  沈清欢腼腆一笑,手掐法诀,一声轻斥,「收。」

  只见一堆符纸整整齐地从土地中飞出且动排队落到她的手中,场面十分玄幻。

  周围人群发出嗡嗡的议论声,大家看这对师徒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小道士都有这般的手段,那她的师父肯定更厉害,坐在她旁边的那个少年看着是瘦弱,可是刚刚那些人接近的时候,少年周身的气息就变得危险起来,还有趴在车尾的那只大黑狗,看着就让人胆怯。

  方才那些人到底是怎么想的,竟然把主意打到他们的头上去?

  发生了这样的事,云中子不想继续在城外停留,直接上了马车,钻进车厢,说了句,「我们走吧。」

  恨生一甩马鞭,驾着马车掉转了车头,向着与城门相反的方向离去。

  消息传回益州的时候已是隆冬季节,裹着狐裘的韦孤云看着手上的消息,表情阴沉如水。鹤城城外的事是太过玄异,否则也不会被人得知,他派人过去核,却因外面情形太乱,消息传送不便,派出去的人来回都大费周章。

  消息核实无误,在鹤城之外岀现的人确实是他的小九没错,只不过,鹤城乃是连接安州与甘州的重镇,他们没有进城,又转道去了哪里?如今安州境内大乱,他们难不成还逃在安州逗留?那个臭牛鼻子老道是艺高人胆大,但想让小九跟他一道滞留在险地吗?

  韦孤云将纸条扔进了香炉,看着它一点点被火舌化为灰烬。

  留在益州,在他的羽翼之下多好,偏偏要跟她那个不着调的师父在外面餐风露宿。

  最让韦孤云着恼的是,他没有办法随时掌握对方的行踪,想要保护都无从下手。

  隆兴二十年,八月,益州。

  掌管益、荆二州的韦祖光如今身奉皇命,镇守一方,他所居的益州城就像乱世中的安乐窝,百姓安居乐业,城中一派繁华景象。

  进入这里的人们不自觉就会卸下一身的戒备与疲惫,彷佛终于找到了一个平安的所在,可以放心地呼吸,不再时时刻刻提心吊胆。

  一支车队从城门缓缓而入,几百官兵护卫着几辆马车,目标明确地朝着都督府的方向而去。都督府前守门的都是身经百战的军中猛士,那一身的血煞之气寻常人本能就会产生恐惧,根本生不出任何不好的心思。

  车队在都督府前缓缣停下,从第一辆马车上下来一个管家模样的文士,手持烫金拜帖上前递给守门的护卫,然后便在一边耐心等待。

  过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都督府内同样走出一个管家模样的文士,他是都督府里的老人,也是韦家的内管家,是韦祖光真正的心腹。

  「姜兄,许久不见了。」前来拜谒的文士朝着走出来的文士拱手为礼,态度很是热络。

  姜丰华冲着来人亦是微微一笑,回礼拱手:道:「赵兄近来安好啊。」

  赵平敬脸上闪过一抹苦笑,做了个一言难尽的表情,「姜兄取笑了,我此来为何,姜兄想必也是心中有数的。」

  姜丰华笑而不语,没有接这个话头,他当然知道对方所为何来。

  如今安州大乱,天灾人祸不断,安州都督的位置眼见不稳,若是能与益州韦家结成亲家,那么局面便立时扭转。

  届时无论是朝廷也好,其他各方势力都好,都要看在益州的面上放过安州都督,至多不过是下旨斥责罢了。可惜安州的现状却不是一道斥责旨意便能解决的,安州这边算盘打得好是好,但若想实现这一目的,却要看天意如何了。

  想到自家的公子,姜丰华心中忍不住苦笑,公子天纵英才,一表人才,奈何生女近不得身,年已弱冠却仍无法接触男女之事,自家大人为此忧心忡忡。

  韦家只有公子这一根独苗,若不能开枝散叶,承继香火,纵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也是愁恼暗生啊。为了香火之事,大人也是殚精竭虑,这些年纳了不知多少女子,可是个个肚皮空空,全无结果,真真是愁白了头发。

  在多年努力无果之后,大人在公子年满十八,便不再纳人,听天由命了,但对公子的姻缘之事却是越发地上心了。但凡有人有结亲的意向,那真可谓是来者不拒,这漫天撒网的,万一真能碰到适合公子命格的呢?

  赵平敬见对方没有接话,也没再多说什么,而是对身后的随从吩咐了一声,「请姑娘下车。」

  随从领命而去。

  不多时,处于车队中间位置的那看起来更显精致华贵一些的马车上有人跳下来,是一个梳着双丫髻的粉衣婢女,十八九岁的年纪,面容姣好。

  粉衣婢女先下了车,然后车内又钻出一位蓝衣婢女,她没有下车,而是伸手撩起了车帘。

  在那名杏衣少女从车中露出面容的那一刻,许多人就觉得眼前一亮,真是冰肌玉骨、秋水为姿的一名绝代佳人啊。

  等到少女踩着下马蹬走下马车,一路娉婷地走至都督府时,不少人都看直了眼,这容貌、这身姿……水。

  姜丰华也是眼前一亮,早就听闻安州都督府五千金容华绝代,有倾城之貌,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如果能与公子相合,那可真是一段才子佳人的佳话。

  「孟五姑娘,请。」姜丰华躬身一礼,做出请的手势。

  「有劳。」少女的声音也是清清脆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般动听悦耳。

  姜丰华在头前引路,却没有将人往主客厅引,而是直接引往自家公子所在的「清月院」。

  孟五姑娘眼见所引路径有异,但她所来目标明确,也就没有出声。

  果然,最后他们来到的院落就是清月院,益州都督韦祖光独子韦孤云所居之所。

  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几乎所有有权有势的人都能知道这件事。

  姜丰华在院门口停下脚步,朝着一同前来的赵平敬微微一笑,道:「就有劳赵兄一同拜见了。」

  赵平敬连声应道:「应该的、应该的。」

  不去见韦都督,而是直接来见韦公子,对方摆明了事情能成,可谈,若不成,免谈。

  孟五小姐在两名贴身丫鬟和自家管家的陪同之下,缓步踏上了清月院的台阶,慢慢步入其内。

  院子布置清贵,但院中冷清得不似一位贵公子的居所。

  一名清秀的小厮岀来引他们入了客厅,主位之上,一位风华绝代的年轻公子端坐着,面上冷清,眉宇间似有不悦。

  孟五小姐孟玉蝶在抬头看到那位公子的第一眼就禁不住芳心暗许,一颗心小鹿乱撞,双颊嫣红,如受惊的小鹿一般又垂下了头。

  美色对韦孤云这样的人来说,只会是锦上添花,并不会成为他决定行事的原因。

  孟玉蝶的位置就在韦孤云下首,距离十分靠近,随着她莲步轻移向前,每一下都似乎踩在人心之前。

  一步、两步、三步……孟玉蝶在走到距离韦孤云还有三尺远的时候,发现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再迈步了,玉颜惨白,冷汗直冒。

  「坐吧。」韦孤云习以为常地开了口。

  孟玉蝶如获大赦,就在自己所能走到最近的那把椅子上坐了下来,但一颗心彷佛擂鼓般跳个不停,一种莫名的心悸不安萦绕不退。

  连近身五步都做不到,肌肤之亲想必更不用奢望,韦孤云只是冷冷地看着那个如同惨遭狂风侵袭的娇花少女,开口道:「也不能让你白来一趟,说点让我感兴趣的事,或许你会有所收获。」

  听到他如此说,孟玉蝶还没有什么反应,赵平敬已然忍不住喜上眉梢。

  众所周知,韦公子喜爱听有关道士的传闻,就如同他那生女不得近身的命格一般深入人心——只要你所说的事能够满足韦公子的喜好,那么你一定不会白白浪费一番口舌,必定会有所受量。

  赵平敬见自家五姑娘一副魂不守舍的模样,便知是指望不上了,便朝站在她右手边的粉衣婢女使了个眼色。

  收到管家示意的粉衣婢女便上前两步,忍着那股让她不适的莫名阴森感,勉强让自己能集中精力回话。

  「两年前,嫂子陪同我家姑娘去外祖家探亲时,曾在途中遇到过一件事……那名小道士长得甚是讨喜……」

  当粉衣婢衣讲到遇到的一老一小两名道士时,韦孤云便让她退到客厅门口去回话。

  粉衣婢女顿觉身上的压力骤减,那股莫名的阴冷也不再往身体里侵扰,口齿就越发地伶俐起来。

  韦孤云的表情随着粉衣婢女的讲述慢慢变得柔和,如果之前他是雪山之巅无法亲近的雪玉仙人,现在就如同温文尔雅的翩翩贵公子。

  赵平敬心头狂喜,一切的一切都表明青绢讲述的事情让韦公子十分满意,这一次他们肯定不会白来一趟。

  青绢口齿清晰地讲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口舌都有些干燥。

  「赏她杯茶。」韦孤云开口。

  青绢得到了一杯润喉的清茶,而且没让她再回到自家姑娘那里,只是在靠近厅门口的位置站着。她明白,自己这是受到优待了。

  两年前……韦孤云呐呐地说了一句,他已经两年多没有小九的消息了,虽然这是发生在鹤城之前的事,但是聊胜于无,对他来说多少是个念想。

  像小九那样年纪的孩子,身逢乱世、颠沛流离,他有时都不敢往深了想,只能拿老道士是个深不可测的世外高人,定不会让他的徒弟出事来说服自己,小九一定不会有事。

  虽然他不再有她的任何消息……

  这是一种执念吗?

  韦孤云并不太理会自己到底是种什么的心情,当初的小九并不太喜欢他,就算日后他们真的重逢,若小九身边有了喜欢的人或者她决心以身问道,他又能否放手祝福……

  这些他统统不想考虑,所有的可能都必须在他们还有重逢的一天,他还能见到她的前提下才有意义。

  承受不住韦孤云身边阴怨凶煞之气的孟玉蝶在青绢讲述的过程中便昏了过去,连同她身边的另一名婢女,最后两人被两个粗壮的仆妇给抱了出去。

  听完粉衣婢女讲述之后,韦孤云沉默了有一会儿,然后慢慢抬眼,看了一眼那名有些惊惶不定的小婢女,道:「你叫什么?」

  「婢女青绢,青丝之青,绢花之绢。」

  韦孤云的光又落到赵平敬的身上,「让你们大人谢谢青绢吧,他可以挑一郡当个太平郡守,安享富贵吧。」

  赵平敬一怔,然后急忙道谢,「多谢公子。」心下却不由叹息,大人的都督之位怕是无法保全,不过,能得一郡当个太平郡守也算是不错,安享富贵嘛,也就是不能插手当地的政经。这样的一个结果,也不知道自家大人能不能接受啊。

  不管怎么说,他此行都不算一无所获,不负所托。

  在这乱世之中,能保得一家平家富贵已是难能可贵了,但愿大人不会不知足吧。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不知不觉中,早就千疮百孔的大元朝终于在隆兴二十三年五月轰然倒塌,最后一任皇帝死于叛军手中,仅有的两个皇嗣被灭绝,绵延了一百九十八年的大元朝就此终结,天下群雄开始问鼎逐鹿。

  那一年,云中子夜观天象,看到帝星陨落。

  然后他给徒弟留下下句「十五岁之前不准下山」的话后,便一去不返。

  山峦迭幛,群峰耸立,山脉绵延数百里,世人称此山脉为大青山脉。

  万物复趋的季节,大青山也变渐渐变得郁郁葱葱起来。

  与世隔绝的大山深处,在清晨温暖的阳光中,伴随着鸟雀鸣叫声,一道清亮悦耳的歌声在林间响起。

  「白云黄鹤道人家,一琴一剑一杯茶,羽衣常带烟霞色,不染红尘桃李花。常世人间笑哈哈,周游四海你为啥……」

  歌声清朗,入得耳中,涤荡人心,彷佛能从中体悟到修道之人的心境。

  山道之上,一个黑点慢慢接近,随着歌声越来越清晰,只见一个青衣道士骑着一头毛驴出现在山道上,手握拂尘,脚上一双十方鞋,道袍下及膝的白筒束腿袜隐约可见。

  及至近前,便可窥道士全貌——眉清眼正,姿容秀美的一个年轻道姑。

  是的,一位道姑。

  于深山道观中苦修经年,经历了师父、跟班先后不见的沈清欢终于忍不住骑着自己的小毛驴从大青山深处出来了。

  师父当年扔下一句话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些年全无音讯。

  在她年满十五的时候,恨生也离了道观,说是要去报仇,并带走了大黑。

  一个人在深山道观又宅了两年,沈清欢担心自己常年不与人交流最后变得自闭,便决定下山入世,顺便找一找那先后离开,至今不见人影的两人一狗。

  也不知道依大黑的狗龄它是否还健在啊。

  身下的毛驴发出一阵响亮的嘶鸣声,生生打断了沈清欢唱歌的雅兴,她抬手就往它的驴头来了一巴掌,斥道:「安静。」

  「昂……」毛驴响应,似有不满。

  沈清欢白了它一眼,每每看到这头驴,就忍不住想起她那个不负责的师父,这头驴还是师父下山之前从外面给她抓回来的一头小野驴。养到现在也算是成年了,就是脾气不是很温驯,时不时就想闹点小脾气。

  都她惯得它!

  多年不下山,道观生活清苦,她连身像样的衣服都差点儿凑不出来。

  扳着指头算算,自打师父下山后,她都四年没有新衣服穿了,个子却逐年长高,布料很是捉襟见肘啊,身上这身衣服还是她用仅剩的一些布料勉强做出来的,里面的内袍都已经拼接打上补丁了。

  摸摸左腰,那里系着一个钱袋,钱袋里放着她仅有的五两银子,包括铜板。

  沈清欢有些忧郁地看了看天,只能默默祈祷山下的物价没有高得很离谱,让她一入世就变成赤贫。

  他们栖身的道观实在是太过人迹罕至,她骑着小黄都走了差不多一天才看到山脚。

  山脚下草木葱笼,却连个人烟都看不到,她有点怀疑自己可能选错了方向。

  没办法,只能重新选了方向继续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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