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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的旅行 第4章(2) 作者:千寻

  上高中之后,喜欢卢歙的女生变多了。

  也许是因为他长到一百九十公分,也许因为他当了篮球队长,也许因为他的笑容和国中时一样阳光……

  不管哪个原因,事实是——短短三年内,他换过八个女朋友。

  这八人当中,有几任女友是被刘若依换掉的,因为她和她们不对盘,有几任是他自己换掉的,因为她们说刘若依的坏话。

  最后这一任叫做陈钰清,是三年一班的副班长,两个人交往了三个多月,感觉处得还不错。钰清聪明、漂亮,会弹钢琴、拉小提琴和吹长笛,是才女型美女,她升学的第一志愿是台湾艺术大学。

  这节下课,卢歙看了一眼等在教室外面的钰清,他正在考虑,是不是要跟她提一提分手的事情。

  他走到正在复习英文单字的刘若依身边,低声说了一句,“晚上八点,司令台见。”

  “好。”她顺口回答,抬眼,看不舍和钰清一起离开教室。

  心底……很不舒服。

  早说过不会爱上他的,可爱情比简单的语言证明要复杂许多,因为“爱上”这种事,控制权在感性而非理性,而她,只学会用理性来处理关系,于是她一面否认爱情,另一面却站着他的女友们心情低落。

  不应该这样的,虽然她很喜欢待在他身边,把心事一件一件对他说明白;虽然她喜欢他一个眼神就理解自己所想;虽然她喜欢他低醇的嗓音,能轻而易举安抚自己的脾气……但,那不是爱情。

  她明明对两人的感情变化看出几分端倪,却还是天天、日日、夜夜,口是心非着。

  她强势地将友谊冠在两人头顶、强势地否认两人之间出现爱情、强势地向自己证明,证明她之所以那样喜欢不舍,是因为他有强烈的个人特质。

  她总想着,所有女生都会喜欢上不舍的特质,所以他的身边才会女朋友一个一个不间断,因此,她的喜欢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这样的口是心非有一点点苦,在心底。

  尤其在不舍和女朋友分手、再见面却变成仇人时,他会抚着胸口对她说:“幸好我们不会爱上彼此,不然以后谁陪我在司令台上聊天。”

  为了不中断司令台之约,她只好加强口气,用百分百同意的口吻回答他,“废话,我当然不会爱上你。”

  然后她第一千次说服自己,他们是好朋友,她只是嫉妒他的异性缘,嫉妒他有那么多只隔着纱就能追上的女生,而追她的男人却还在喜马拉雅山下徘徊。

  再然后,她会热切地和不舍讨论每个现任女友,虽然那个讨论总是让她翻倒几十瓶醋汁,浑身冒酸。

  再再然后,她交了一个男朋友,想试试他会不会嫉妒,没想到不舍一句“刘瘪三”就让她停止了这个无聊测试,虽然刘瘪三真的对她很不错。

  回神,她把目光从不舍和钰清的背影中收回。

  拿起小钱包,她决定去买个便当回教室吃,晚上学校有自习,学生们至少会待到九点钟,而他们经常在八点整溜到司令台聊天。

  八点钟响,刘若依和卢歙收好书包,先后溜出去,在司令台集合。

  她到司令台时,他从袋子里拿出两瓶冷泡茶,丢给她一瓶。

  从国二到现在……快五年了,如果把她喝掉的茶所用的叶子累积起来、晒干,说不定可以做成茶叶枕。

  拿到乌龙茶的同时,她把纸袋递给他。

  “为什么总是给我乌龙茶?”他就那么担心她肝火旺盛?

  “要听实话还是假话?”

  听他反问,反应迅速的刘若依立刻明白,那句——“茶苦而寒,阴中之阴,最能降火,火为百病,火降则上清矣。”纯粹是敷衍人的屁话。

  “听了五年的谎话,现在我想听实话。”她斜着眼看他。

  他笑咧嘴,柔声回答,“我曾经看过几个句子,觉得很有趣,就记住了。”

  “什么样的句子?”

  “如果我是开水,你是茶叶,那么你的香郁,必须依赖我的无味。”

  很简单而白话的句子,她却忍不住反复细品。

  恍然大悟。

  原来她的香郁一直依赖着他的无味而生存,就像她的快乐喜悦总依赖着他的分享、她的自信依赖着他的读美、她的心平依赖着他的倾听不知不觉间,她依赖了他,整整五年。

  “所以我喜欢乌龙茶,喜欢你是茶叶我是水,更喜欢……被你依赖。”

  他没听见她的心音,却补上同频率的几句,蓦地,她脸红了。

  随即她皱皱鼻子,飞快转移话题,化解自己的尴尬。“依赖你的女生多喽,请问你这杯水要泡几种茶叶才够?”

  他摇头一笑,把她递过来的纸袋打开,里面是“刺刺”,他们共同养活的仙人掌。

  “怎么都没有长大?是不是你虐待它,不给它水喝?”他抗议。

  已经三年了,他们才换过一次花盆——从直径三公分换成五公分,依这种速度生长,大概到二十二世纪,刺刺也长不到一百公分。

  “你不知道仙人掌是不必喝水的吗?它的老家在沙漠。”她回答得理直气壮。

  “所以那么多年来,每次住到你家时,你就饿它整整一个月?”他终于弄懂,难怪多年过去,刺刺的生长速度缓慢到他以为它是迷你仙人掌。

  “不然呢?”她以为它和空气凤梨一样,光吸收空气中的水就能长大。

  “你!”他指着她,看她满脸无辜表情,只得长长叹了一声,无奈道:“就算它的老家在沙漠,每隔个几天还是要浇一次水的。”

  “可我不浇水它也没死啊。”

  “更正,一个月不浇不会死,两个月不浇就死了,你该庆幸,它有一个月住在我家。”他摇头,捧起仙人掌,满脸同情。

  “干么这样,了不起以后我天天浇,把过去的补起来行吧。”

  “不必。天天浇?你想把它淹死吗?过与不及都不好。”

  “它这么难伺候,你还是带回去好好照顾吧。”她扁扁嘴,把刺刺推给他。

  卢歙本来想接下来的,但最后还是把刺刺挪到她面前。“以后,刺刺养在你那里吧。”

  “为什么,你打算抛弃它?”没良心的男人,刚刚的同情跑到太平洋啦?

  “不是。”

  “不然呢?”

  “依依……”他顿了顿,回答,“我申请到美国的大学了。”

  “什么!”刘若依一惊,跳了起来,而后低下头,看着和自己有过承诺的“好朋友”。他们约好要上同一所大学的呀,什么时候,他瞒着她申请国外大学?

  见她吃惊的表情,他满心抱歉,“对不起,我应该早一点告诉你。”

  “说!是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都没讲?”她两手技腰,不满地望着他。

  “记不记得上次我们一起去考托福和SAT?”

  “记得。”

  可那不是为了一客牛排?不是因为他们在比赛谁的英文比较好,争执不下的结果,才相约去考托福和SAT的吗?怎么弄到后来,他们的大学生活要在不同的国家度过?

  “因为我的成绩不错,我告诉大姊这件事,希望让她关心,没想到大姊找了留学公司帮我申请大学。大姊很积极、也很快乐,于是我配合她,把该交的东西一一整理好,对于这件事,我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心底明白,家里根本供不起我在国外念书的学费和生活费,直到上个星期,大姊打电话给我,说姊夫愿意栽培我。”

  但条件是,毕业后他必须到姊夫的公司上班。

  多年来,爸爸一直不肯原谅大姊,但事情已经过去很久,妈妈和姊姊们又经常替大姊说话,爸爸的气消了不少,再加上这回大姊对他念书的事尽心尽力,无形当中,更加拉近了父女之间的关系。

  爸爸心底清楚,现在的大学生毕业后不见得能找到好工作,若是唯一的儿子能受栽培、出国念书,毕业后又能进大公司,当然是一件好事。虽然嘴里不说,心底对大姊、大姊夫还是充满感激的。

  他并没那么想出国,但几个姊姊轮流劝他,说如果可以因为这件事让爸爸重新接受大姊,妈妈就不会那样遗憾了,于是多方考量后,他决定照大姊的安排,出国念书。

  听着他的话,刘若依心头浮上淡淡的涩意。命运大不同呵,那年爸妈积极在她的英文上头下功夫,希望有朝一日送她出去念书,没想到爸妈婚姻破裂,她的骄傲自尊断了出国路,而不舍想都没想过的事,竟然发生。

  苦苦的,她垂下眉睫,手指无意识地在地上画叉叉圈圈。身为好朋友,她该为他高兴,但是她勉强不来自己的笑脸,因为淡淡的嫉妒,更因为分离在即。

  她想都没想过,有一天他们会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土地上生活,也没想过,有一天太阳升起,她再看不见他的阳光笑颜。

  分离,是件比物理化学更加困难的课题……

  突然,卢歙握住她的手,刘若依抬眉看他。

  他发现她眼底的晶莹道:“我不会去很久,我会认真念书,很快毕业,很快回来的。”

  像急欲保证似的,不舍连续说了两次很快,好像这样说,他就能坐上时空太空梭,转眼,又回到她眼前。

  她失笑了,那个笑容带着浅浅的苦涩。

  再快也是分离,或许光阴流逝迅捷,但几年呵……会改变的事情太多,她不确定到那个时候,他们还会是知心朋友。

  “依依,你不想我去吗?”他浓密的眉毛拉成勾。

  不!她想他去,更希望自己可以和他一起去,但现实……

  叹息,她再度在心中重申——刘若依,你很快乐,因为你实现不了的梦想,不舍可以替你达成,这样很好、非常好……

  “依依,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希望——”

  刘若依用力咬住下唇,截下他的话,“你去吧,好好念书、好好毕业、好好回来。”

  只要他好好的,她就会替他快乐,因为他们是“最好最好的朋友”。

  她挤出笑容,像他每次交新女友那样,不赞同,却还是拉扯着笑脸。

  但这回,她掩饰得不够成功,因他迫视她的双眼。

  倘若这只是他一个人的事,他会打起笑脸,迅速地做出决定,对依依说:不去了、我不去了,凭我的成绩随便都可以考上国立大学,既省钱又省事,我们一起加油吧。

  可问题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当中牵扯到父母亲和大姊。

  “依依,我不知道出国后会碰到什么状况,不确定能不能适应那个环境,那个陌生的国度对我而言,充满着太多的不确定性,但我可以确定的是——我们的友情不会改变;你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这也不会改变;我们要一起成长的诺言,不会变,你是依依、我是不舍这点,永远不会变。”

  他讲得那样斩钉截铁,几个句子就把她的不确定感踢到九霄云外,让她对他们之间再度充满安全感。

  这样的人格特质啊,哪个女生不会轻易被吸引?

  她和不舍的特质不一样,她无法确定不改变,于是试着推翻他的斩钉截铁。

  她说:“友情是天天腻在一起才会发生的,等我们分开得远一点、久一点,就会淡掉。”

  “乱说,你做过实验吗?你有个很要好、很知心的朋友,因为距离就淡了感觉吗?”他出声辩驳。

  “我们对国小、国中的同学都已经淡忘。”她举出例证。

  “那是因为我们国小、国中的同学当中,没有人像我们这样的交情。”

  这点,刘若依无法否认。她从来没有一个朋友像他这样,让她想时刻见面,让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见她无言,他更咄咄逼人。

  “所以喽,对于没有科学印证的事,别乱讲。夫妻小别胜新婚,那朋友小别,感情只会更浓烈,因我们处在不一样的地方、碰到不一样的人,我们会有更多的话题可以聊。现在不是中古世纪,有电脑、有手机、有视讯,有太多的方法可以维系感情,我们之间的情感绝对不会淡掉。”他再度斩钉截铁。

  他说服她了,她只能点点头、回答他,“好吧,我们可以试试谁的理论比较正确。”

  “不必试,我知道结果!”结果就是他们之间,只会延续不会断绝。

  她笑笑,真希望自己也能有他这样的信心。

  “依依,毕业典礼之前,我们去垦T旅行吧。”

  “为什么?”

  “我想拍很多照片,到了美国,要是有金发波霸想追求我,那我就把照片拿出来,告诉她,我喜欢的是这一型。”

  “到美国还想拿我当挡箭牌?你还真是会利用朋友哦。”

  “当然,朋友不拿来利用的话,难道要拿来当摆设?”

  “厚,卢不舍,你居然一直在利用我?”

  接下来,就是言不及义的屁话了。就像过去五年一样,这种话的存在意义并不大,但可以让两个人都开心、愉快、轻松,然后当他们笑累了就背靠背,感受两颗靠得很近的心,再然后,看着天边星月,享受片刻宁静……

  “依依。”他搂住她的肩。

  “怎样?”她习惯性地靠上他的怀抱。

  “记不记得我们那个约定?”

  “哪个约定。”他们之间的约定有很多,多到无法胜数。

  “关于刺刺那个。”

  “谁把刺刺照顾死,谁就得为对方种出一整个花园?”她问。

  “对,等我回来,不管刺刺有没有投奔它的祖宗,我都会为你种出一整个花园来。”

  刘若依点头。“一言为定。”

  卢歙握住她的手。“一言为定。”

  月光照在刺刺肥厚的肉叶上,在地板拉出一道黑影。她用手指在地板描绘着刺刺的形状,在心底对自己发誓,等不舍回来,刺刺会长得比黑影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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