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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妻藏福窝(上) 第三章 自荐当夫君(2) 作者:千寻

  叨叨絮絮中,终于送走齐褚,转身,未秧看一眼阿书公子那间紧闭的房门。

  肚子有点饿,该让齐叔叔吃饱再出门的,但她太心急了,自己的感情无法圆满,她希望齐叔叔别有遗憾。

  准备关门时,远远地看见邱婶子走过来,她带着一大条五花肉和几支排骨,一看到未秧立刻说:「这个熬汤最好,多补补孩子才会长得好。」

  「谢谢邱婶子,多少钱,我进去拿。」

  「拿什么拿,这野猪是阿书少爷打死的,你邱大叔捡了个大便宜,找人把它抬下山杀了,大家沾你的福气,今晚家家户户都有肉吃。刚分好肉,这是新鲜的,其他的等腌好再给你送过来。」

  竟是攻击她的大野猪?真是风水轮流转,她没变成它的食物,它倒成了她的盘中推。

  「谢谢邱婶子。」

  「小事一桩。倒是你还好吧?如果被吓着就找个神婆收惊。」

  「我还好,没事。」

  两人聊过几句,送走邱婶子后,她关上大门转身进厨房。

  没有蘑菇,只能放过野鸡。

  她先把肉切细片,用糖酱姜葱蒜腌上,再把面团擀好切条下锅煮,烫一点青菜、卧两个蛋,最后将腌好的肉片下锅炒熟,最后铺在面碗上头,厚厚的一层,卖相普通、口味普通,但主人的诚意十足——这是对待救命恩人该有的正确态度。

  端着面,未秧走到救命恩人房门前,对着门板,她吸气吐气做足准备后推开门。

  屋里有淡淡的血腥味,他伤得很重吗?未秧觉得抱歉。

  救命恩人正躺在床上,不知道想些什么,两只眼睛盯着天空,表情紧绷,好像不太开心。

  是因为疼痛?还是觉得救了个傻子,有点亏?

  未秧自嘲一笑,他身上缠了好几处棉布,整个人打理得很干净。

  听见声音,他侧过身,两人对上眼。

  说也奇怪,本该陌生的人,她却不觉得陌生,反而觉得可以再靠近一点?

  他的长相很普通,普通到在街上偶遇两回,她都不见得会记住他的脸,不过他很高,身材壮硕,像是长年练武。

  当然,如果没武功,他怎能把猎物从獴牙底下救出来。

  他有一双很好看却带着些许凌厉的眼睛,很黑、很深邃,直视时让人有无所遁形的压迫感,但是她并不害怕,因为胆子养大了?

  也许吧,在经历离家出走、卖画糊口,再不是闺阁淑女的她,面对太多不曾面对的人事物,胆子是该变大了,长年在悬崖边的人不畏高。

  「我姓魏,单名阳,阳光的阳,听说你叫阿书,琴棋书画的书?」

  在柳木村生活久了,除打水煮饭,聊天八卦的技能也颇重要。本以为这项学习只能助她在婆婆妈妈中立足,没想到也能对着陌生男子脸不红气不喘的说上几句。

  他被她的主动活泼惊吓,半晌才反应过来,回一句——对。

  「父母期待你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他们得偿所愿了?」

  绷不住,笑了。

  本想冷酷一点,疏离两分,本想保持距离、增添美感,但她甜甜的眼睛、甜甜的笑眉,甜得融化掉他的冷。

  紧绷消除,他没想过两人的初次见面会如此轻松。

  「学富五车是我母亲的期待,不过她在绝望中学会坚强,明白人定胜天也要看运气。」

  「所以父亲不期待你博览群书、才华洋溢?」

  「他更希望我百步穿杨、飞檐走壁,冲锋陷阵,所向披靡。」

  起身下床,他一拐一瘸地走到桌边,这形象和飞檐走壁、所向披靡有点落差。

  「然后呢,你父亲也在绝望中学会坚强?」

  「不,我长着长着,一路长成文韬武略、文武兼备的人才。」说完连他自己都觉得好笑。

  「是否文韬武略、文武兼备有待观察,但你肯定是能言善辩、妙语如珠之辈。」

  「谢谢你肯定我的舌粲莲花。」

  「肯定不够,还得犒赏。」把面推到他面前。

  气氛融洽极了,未秧相信自己能与他好好相处,但……她自信得太早。

  顺着炒肉片,他的视线落在她的手背上,那里有道红痕,是割伤?

  说过的,他的眼睛又黑又深邃,是非常具备震慑力的武器,他就这样直勾勾地看着,看得她手背被灼伤似的,慌得不知该往哪里藏。

  原本的和乐气氛瞬间破坏殆尽。

  他变脸,未秧无措,心道:这人的情绪反覆有点大啊。

  「你受伤了?」

  通常这种问句会伴随着一点关心、一分温柔,可他的口气中更多的是质询,所以他的意思是……她笨?做个菜也能把自己弄伤?

  唉,她承认自己在这方面确实不太灵光,但短短时间能练就出此番厨艺,她已经竭尽全力。「我刚学做菜,或许不太好吃,但我保证会持续进步,还请宽容。」

  受伤跟宽容怎会牵扯一起?分明是两码子事啊,他不懂女人的心思,但不想解释了,再解释下去「不太好吃」的面凉了,怎么入口?

  「嗯。」很轻的一声回应。

  未秧分辨不清他想表达的是同意还是不屑轻鄙,只能选择安静。

  他举箸看着面,只有一碗?「你不吃?」

  「你是病人,等你吃完我再吃,药已经在炉子上温着。」

  意思是要先伺候他?表情二度紧绷。

  没人知道他为何不满,但他就是不满,偏偏不肯解释,直接放下筷子,下达命令。「一起吃。」

  命令的口气无法令人舒服,即使字句本身没有谬误,甚至还带着善意。

  但她乖习惯了,不舒服也决定附和他的心意,毕竟是救命恩人呗。「知道了,我出去吃,等下进来收——」

  「我说,一起吃。」他把最后三个字咬得特别重。

  未秧轻喟,收回之前的评语,这个人真难相处。

  他的坏脾气让她想起某人,那个总要人哄、要人撒娇,心情才会好转过来的男人。

  「知道了,我去把面端进来。」撂下话,她转身就走,动作俐落全然不像个孕妇。

  看着她的背影,他想,她的俐落是因为劳动过多、辛苦惯了?孕妇不是该金尊玉贵、享受关注与保护?

  这么想着,脸部表情三度紧绷,绷成铜墙铁壁,臭到罄竹难书。

  面很快端进来,未秧坐在他的左手边。

  阿书看一眼她碗里稀少的几根面条,连吃的也苛刻?他都不晓得要怎么形容自己的怒火了,想也不想夹起一筷子面往她碗里放去。

  她忙用手臂护住碗,拒绝越狱的面条。「我吃不下那么多,如果你吃不完就剩着吧。」

  他是因为吃不完才给的吗?没良心!

  又是不明定义的轻哼?未秧耸耸肩,秉持一贯原则,不忖度、不评论,不在自己身上找问题,更不为难自己。

  对啊,过去面对某人,她总用为难自己来解释他的情绪,然后解释解释着,便解释出一厢情愿的爱情。

  人总在挫折中长大,她挫折过也反省过了,再不会重蹈覆彻。

  他低下头,唏哩呼噜把面吃光,对于评监食物好坏,他没有太大的兴趣。

  她吃完面时他的碗早已清空,心中一喜,很好,他虽性格怪异但对食物不挑剔,这样的食客比较好伺候。

  收拾好桌子,她把药端进门。

  他吃药和吃面一样豪迈,只是那双浓眉皱得像被人用针缝过似的。

  轻轻一笑,她端起碗。「如果没事,我先出去了。」

  不要!他不想她走,想要她留下,想要与她熟悉、多聊几句,但她显然没有兴趣,一个俐落转身,毫不留恋的离开,这是很正常的反应却带给他失落感。

  眼看她的手指碰到门框,他迅速抛出一句,「有糖吗?」

  未秧定身,糖……她的厨艺不行,但她很会做糖,跟「唐糖小铺」的江老板学的。花掉她一整年月银,还签下契书,保证不外传、不开店、不竞争。她努力学习,只做给他吃,把他的糖荷包填得满满,希望他一辈子都别吃苦。

  然而「希望」太不真实,他并没有因为她的希望而快乐,而她也没有。

  他喜欢吃糖,喜欢生气时含一颗。

  娘说:「生活太辛苦,吃糖来缓解。」

  她不懂的,他有钱有爵位,怎会苦到需要靠糖来安慰?但经历过前世,她懂了,懂得他不是不苦,只是太多苦不能宣之于口,更懂得面苦心苦远远比不上面甜心苦。

  想起他在父亲面前的乖巧亲切,想起他打死不丢的笑脸,想起他口口声声喊叔叔,心底却恨不得将父亲千刀万剐,这样的压抑真的很辛苦,他值得被原谅。

  是原谅,不是接纳,她能够理解他的所作所为,却无法接纳他在她的生命中出现,她的世界已经与他剥离,她的人生但求与他再无交集。

  所以不要想起他,不要一点点小事就联想到他,他们已经遥隔千里,从此她可以做糖给任何人吃,她的糖再不是他专属。

  她曾问娘,「娘也苦,为什么不吃糖?」

  娘心疼地摸摸她的头发道:「因为娘已经长大,明白再多糖都无法遏制心头的苦。」

  她也长大了,大得能够明白,做再多的糖、使再大的力气,不喜欢你的人永远不会喜欢你。

  未秧迎上他的视线,微笑回答。「家里没有糖,不过我可以做,只是做麦芽糖得从种麦子开始,需要几天时间,先给你做甜糕好吗?」

  「好。」他想也不想点了头。

  她还是出门了,还是没留下来多陪他一会儿,不过他的心情好多了,因为她要为他做糖。

  未秧出屋,翻出李大娘给的玉米面,后院有齐褚请人帮她做的小石磨,先把玉米面再磨两三次,直到粉质更细致,将玉米面分成两份,一份炒熟、一份加水。

  翻出几颗酸橘子,这种东西很少人爱,可她肚子里这位大爷喜欢,因此每次看见有人卖,齐褚就会买一籍筐回来。

  掏出果肉去籽、捣碎,加入糖煮到化开,再放入调了水的玉米面不断搅拌,直到呈现黏糊状,倒入铺上油纸的盘里放凉,等橘子糕成形后切块,裹上炒熟的玉米面,拿出一块块排好,放进盘子。

  这甜糕她给父亲做过,父亲没尝也不看一眼,她的孝心不曾被接纳过。

  凉糕送进屋时见阿书又在发呆,未秧心想,这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吧!

  齐叔叔尊重她,从不挖掘她的过往,这让她在这里过得自在惬意,所以她也该尊重他不说故事的权利。

  「尝尝看,喜不喜欢。」

  她把盘子放到床边,他拿起一块放进嘴里,又酸又甜,恰恰好的味道,恰恰好地勾动他的胃口。

  一块再一块,表情带上满足欢喜,甜食果然能让心苦的人不至于太苦。见他拿起第四块,未秧开口。「嗯,刚才我想了想,有些话我们应该先说清楚,毕竟以后要在同一个屋檐底下生活。」

  「什么话?」

  「齐叔叔有事必须离开一段时间,具体多久我并不确定,因此这段时间我们势必要反客为主,成为这里的主人。

  「因为某些因由,齐叔叔必须扮演他的师父薛一凡,目前我的身分是薛一凡的外孙女,这次齐叔叔出门对外的说法是师徒要进京寻找合作买卖瓷器的新铺子。在这种情况下家里只剩下我们,虽说问心无愧,但毕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要是碰上多嘴多舌的,含沙射影到处散播谣言……谣言这种事非常麻烦,可以不在乎,但你不晓得之后会造成多大的影响,所以如果有外人问起我们的关系,我会说你是我的——」

  「丈夫。」阿书接话。

  「不行,我刚来的时候就告诉村人丈夫出门做生意,半路遇匪徒劫财死了,公婆大伯抢夺家产容不下我,将我赶出家门,迫得我不得不投奔外公。所有人都晓得此事,我不能随意更改。」

  「没有随意更改,你的丈夫何书……」他指指自己,继续往下说:「千钧一发、死里逃生,回家后发现妻子被赶出家门,与家人大吵一架,千里迢迢寻妻而来。」

  「不好,不如说你是我的亲哥哥,从外面归乡,发现妹妹被婆家欺负,四下探听,得知我在外祖家里,于是一路追过来。」

  他得意地挑高眉头,呵呵笑开,模样……真讨厌!

  「已经来不及。」

  「什么意思?」

  「薛爷爷已经跟里正公布我们的关系,现在全村上下都知道我们是夫妻。」

  「什么?已经公布了?」未秧问。

  「对,不然我从山上把你抱下来会引发多少争议?」阿书笃定。

  「可是这样的话,你离开后我要怎么自圆其说?」

  「你要一直待在这里?」

  是错觉吗?她怎会觉得他的口气里带着怒气?就算她一直待在这里,碍着他什么了?

  「我——」

  没等她回答,他又追问:「如果你的齐叔叔不回来,你要在这里终老?」

  「与你何干?总之,我不喜欢夫妻的说法。」

  「那不是我说的,等齐叔叔回来后,你再跟他抗议吧。」他把甜糕端起来,翻身,用后背对她,使了劲儿嚼甜糕,有仇似的。

  不讨论了?他说定就定?未免太强势了吧。她戳戳他的后背,低声道:「我们再谈谈?」

  「不谈。」他拒绝到底。

  「不合理的事,可以透过讨论找出合理途径。」她弱弱地哀求起。

  「不讨论。」

  「你这样很霸道。」

  猛地一转身,他对上她的眼,那两颗又黑又深邃的眼睛盯上她的脸。「说对了,我就是天生霸道。」

  怎么可以这样?她也固执了,睁大眼睛与他对视,只不过要不了多久她就败下阵,攻击力很强的眼珠子啊,是杀人魔需要的配备。「哼!我、我……也霸道。」

  软包子说霸道,那模样可爱得让人发笑。

  想笑便笑了,他弯起嘴角,等着她说出更硬气的话,但是,再厉害的没有了……软包子天生软弱,再硬?内馅总不能包骨头。

  软包子怒气冲冲跑出去,他看着她背影……笑得张扬得意。

  第一局——大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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