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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配不配?! 第十章 作者:孟妮

  隔天,廖至伟将他的东西开始打包,计算机固定他最先搬走的,然后他只简单的告诉她一句——  「我要搬走了。」

  「搬走?」

  「我车子修好了,妳的计算机也早就修好了,我应该搬回去了。」

  「嘿,这也好,你不用再嚷我洗澡洗得太慢了。」她笑得有些苦涩。

  「妳也不用再看到这些划时代发现的破铜烂铁了。」

  他俐落地将各种东西都打包好了,这段日子以来,他在她这边也留了不少东西,现在要搬走,竟也有好几大箱。

  东西搬完后,他淡淡地看她一眼,挥挥手后,关上门就走了。

  凌芬愣愣地坐着,环视着满屋子。怎么他的东西一搬走后,屋子竟是这么的冷清,耳边没有他惯听的ROCK,也没有他宽厚的背影,浴室里少了他的换洗用品,这小屋子怎么变得这么大?

  等她独自一人在屋里赶稿时,竟脱口而出——  「至伟,帮我捏捏肩膀,我肩膀好酸喔。」这才想起他已经离开了!

  这家伙自离开后,连打通电话来都没有,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了!而她的家里也开始恢复了当初的凌乱,阳台上的花也长的不好了。唉,连花都想念他了!

  他离开后的这段日子,让她好好地想一些以前没有想过的事情。小时候她只觉得看他不顺眼,他顽皮又爱疯是附近的孩子王,这在从小文静的她的眼里看来,根本是一个十足十的小坏蛋。但只要一发生事情,她第一个想到的都是他,只有他能帮她摆平一切大大小小的杂事,有他在她就安心!

  他是她这一生中除了父母以外,最熟悉的人了。这一段的同居生活,更是将两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每天一回家看到一屋的冷清,心里就更加地想他,思念泛槛成潮,多少个夜里她在梦里惊醒,在黑暗里,她一个人哭了。

  「可恶的家伙!这时候你顾虑你的自尊干么,我是女生耶,也不会让让我」低低的声音在屋里响起,还伴有她恨恨地击着枕头的声音。

  *******    ********    *******    ********

  「宋小姐吗?我是任刚,今天去参观新竹科学园区的厂商……」

  凌芬强打起精神。自从至伟搬出去之后,她全副的精神都投入在工作里了,任刚也乐得配合,让她和自己朝夕相处着——  从家族的聚会到公司开会,都能看到她的身影。

  然而,她只顾专心收集着各种文字资料和人物访谈,着手开始写任氏家族史,她想尽早写完,所以专心一志地工作着。

  只是,她根本没想到,躲着一个人的时候,偏偏就是怎样也躲不掉!任刚居然带着她走在属于「凌迅电子」的园区里。

  「今天和『凌迅』的廖至伟约好了,希望能和他合作,不然最低的限度也要请他转让一些相关的技术。」任刚向凌芬解释着。

  「啊?廖至伟?」她圆睁着眼。

  「是的,妳不也认识他吗?」

  凌芬喘喘不安,困难地吞呒一下口水。「呃,是呀,我认识。」

  她额上几乎冒出冷汗,不禁苦笑了一下。望着要走进去的总经理室门,她在心里给自己暗暗地打气。

  至伟能吃了她不成?仔细一想,她还没有到他的公司来过,她只知道他办公室在台北,在新竹好象有一个厂。再说,她也好想再看到他喔!都已经有两个星期没看到他了。

  「任总经理,请这边语,我们廖总经理已经在等你了。」助理于莉带着他们进去隔壁的会议室。

  倍大的会议室里已经有不少的人,包括了至伟和朱屏、还有王振华。至伟看到她的瞬间,黑眸一瞬也不瞬地紧盯着她,喧扰的人声似乎静止了,两人的目光胶着着,不知过了多久,恍惚中听到任刚的声音。「宋小姐?宋小姐?」

  他的声音里有着困惑,凌芬收回了目光,转向身边的任刚,温柔地一笑。

  「各位,这次的会议可以开始了,我想在座的每位大家都认识了,但还是简单地介绍一下,这位是凌迅的总经理廖至伟,我是凌迅负责美国和欧洲业务和研发的王振华」只听见王振华循序地介绍着。

  坐在至伟身边的朱屏,轻拢着头发,淡淡地看着她。和多年前一样,在泠冷的目光中有着敌意,只是她如今隐藏得很好。然而不变的是,与会中的男人或正面或偷偷地,都毫不掩饰地投给她爱慕的目光。

  任刚温文地介绍完自己之后说:「这位是作家宋凌芬小姐。」凌芬浅笑领首,由于她和任刚一起出席,任刚对她的态度和别人不一样,很自然地让人们以为他们的关系非比寻常。

  面对会议室里两位出色的女性,男人自然乐得赏心悦目。随着时间慢慢地推移,转向注视凌芬的目光也越来越多。她耐人寻味,有一个像是随时上扬微笑的唇,让人如沐春风,就像面对山林清泉,说不出的舒服。而朱屏虽然艳丽抢眼,一下子吸引住人的视线,但她冷漠高贵得就像一株可望不可亲的兰花。

  只见廖至伟依旧三一言不发地盯着凌芬,不怒而威的气势让人望而生畏。他脸色越来越难看,只有王振华察言观色地多次打着圆场,会议就在这样外表平和、但暗地里波涛汹涌的状况下结束了。

  见他们散会后仍然继续地讨论着,凌芬几乎是落荒而逃地躲到了化妆室里喘气。至伟好象一只虎视耽耽的大老虎死盯住她这只猎物,在他的视线下,她几乎无法遁逃。他的目光大胆而专注,令她只能垂着头、坐立难安,几乎想缩在桌子底下躲避他炙人的视线。

  她拿冰冷的手去摸着自己胀得绯红、发热的脸,镜里的眼睛灿如星晨。她愣愣地看着自己,从镜子的反射里,她看到朱屏走进来。

  朱屏摆着模特儿般的身段进来,淡淡地睨她一眼。她在化妆台上,拿起口红慢慢递补妆。凌芬轻拍一下脸颊,准备走出去了。

  「他是我的!」朱屏透过镜子反射慢条斯理地说。

  她看着镜子,两人的目光在镜中相遇。凌芬不打算假装听不懂,她平静地说:「妳不需要和我说。」

  朱屏轻笑了一下,但笑意没有达到眼里,她冷冷地睥睨,让凌芬想到古希腊的神祇。

  「只是告诉妳一声,让妳不要哭得太伤心。不过,任家的大少爷也不错。」

  「妳爱他吗?」凌芬懒得解释她误会了,只想知道这个她关心的问题。

  「爱?只有妳们这种爱风花雪月的作家才会想的问题,男女在一起是利益的结合、是最好的投资组合。」

  凌芬灵透地注视着镜中的她,突然觉得朱屏没有那么漂亮了。她再上上下下地好好打量她一下,嗯,脸蛋是脸蛋、身材是身材,但怎么觉得她好象少了一些光彩。

  「我劝妳早点放弃吧!至伟是聪明人,他知道怎么让自己的王国扩大领土。」

  凌芬的目光清明而坚定,在这时候她突然有种滑稽的感觉,两个女人就这样拉开战火——  一个富家女和一个穷女人争夺一个男人!富家女言语苛刻要斥退穷女,呃,她不算穷啦,但和他们这种家产好几亿的人比起来,是跟穷人没有什么两样啦!

  这不是和电视的肥皂剧一样吗?可是,她不像电视剧里的穷女人一样,她的眼睛没有红呀!她也不打算哭哭啼啼的,她打心眼里一直瞧不起那种女人,连捍卫自己爱情的勇气都没有!

  凌芬沉思了一下。「至伟自己就可以赤手空拳打下一片江山,妳认为他需要靠妳来扩张自己的领土的话,那妳就太小看他了。」

  朱屏的眼神瞬间如罩寒霜,她补好了唇影,冷冷地扫了她一眼。「我要的男人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他是我的!」凌芬平静的叙述。

  想起他从背后环抱着她,脸上揉和着霸道和孩子气,他在她的耳边轻声对她说这句话时,声音愉悦开怀。她心里不禁一热,那还不到两、三个礼拜的事情而已。

  朱屏的脸上闪过一抹狼狈,但只一瞬间而已就消失无踪了。她轻哼一声。「妳确定他爱妳吗?爱到可以放弃其它唾手可得的东西吗?」

  朱屏满意地看着凌芬脸上的迟疑,浮起一个笑容后,转身离开。

  凌芬也走出了洗手间,正要转向会议室时,至伟在转角处猛地在她面前出现,吓了她一大跳。

  「你吓死人了!干么这样子突然出现?」凌芬瞪着他,一手轻拍着胸口。

  他闷闷地看着她,这几天不见,至伟看来也削瘦了起了她不禁有些心疼。

  「妳最近好吗?」

  「很好呀!吃的好、睡的好,能跑、能跳的。」

  凌芬试图绕过他,但至伟一直件在她面前,他两手握住她的肩膀,两眼又炽热又深、忱的揪着她。「我好想妳。」

  一种酸酸甜甜的滋味瞬间涌上心头,但前面的走道人来人往的,至伟背对着他们,而凌芬看到了他们好奇地看着他们两个人。

  「至伟,我是你什么人呢?我不知道你想要干什么?」

  他皱了皱眉头。「我对妳是什么心意,妳不知道吗?这几年的e-mail妳没有看吗?」

  「e-mail?」

  她看到任刚和振华以及朱屏在前方看着他们,她只好挣开他的手、匆匆地离开了他。

  第十一章
  **********
  e-mail?

  她打开了收件匣,整理着以前的邮件。好几年了,成千上万封的邮件她都舍不得删。其实是她老怕删了会有问题,所以宁愿让那些邮件都待在原来的地方。她移动着鼠标,从最早保留的邮件开始看。

  至伟在一开始有计算机后没多久,就对计算机发生强烈的兴趣。她的计算机都是他一手维修安装的,有各种各样方便的工具和游戏。在他出国念书的时候,两人的联络很多都是靠e-mail。她点选着那些信来看。

  鸭蛋:

  这里天气干爽怡人,和台湾的潮湿闷热不一样、在台湾的妳好吗?记得,计算机没事,不要乱删,还有,不是每个人都是好人,对人小心一点。

  无聊的伟

  他从小就是个孩子王,不管到哪里都招人,性格也坚毅。而她是「零分」,以前他有时也会故意叫她「鸭蛋」。

  她点选了邮件,中附的执行档案,屏幕里跑出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小男孩的眉目一看就知道是至伟。他满屏幕地玩耍着,一会儿玩球、一会儿打呵欠,她忍俊不禁地笑了。

  记得第一次看到时,没好气地想到这家伙太无聊了,居然还设计了这个小程序,就把程序给关闭了。这一次,从这小男孩身上她看到了以往的影子,她爱恋地将鼠标在他身上点了两下。

  屏幕里的一角滚出了一颗鸭蛋,滚到了小男孩的面前,他好奇地用手抓了抓,那鸭蛋里砰出了一只小鸭子。他凑到小鸭子的面前,小鸭子用瘦小的翅膀用力地拍了一下他的脸,然后仰着头高傲地走了。

  他一路追着小鸭子,又献殷勤又讨好的,但小鸭子都不领情。然后他又要宝又装死的,小鸭子才嘻嘻哈哈地被逗笑了。他将小鸭子举起,轻轻地吻着牠,然后就从这个KISS里面跑出了一颗红心,那红心慢慢地扩大,然后布满了屏幕。

  她咬着唇,眼里慢慢地凝聚了一层泪雾,在泪光中看到屏幕是无数颗的小红心。这是三年前的信了,那时是他到麻省念书时发给她的,她一直没有把这程序执行完过。

  她又点选了一封信,这信是在几个月前他从美国发的。信里面是一个音乐文件,她以前没有软件可以听,所以一试不能执行后,她就没再开过这封信了。现在她有安装软件可以执行了,只听见嗽叭里传来他的声音——

  「咳,再来我要演唱一首歌曲献给一个特别的人,希望她能好好地听一听。」

  吉他声清脆地响起,两、三声的拨弦将她带进另一个世界里。她知道他曾学过吉他,但没听他好好地弹过什么曲子,想不到他弹得还不错。

  阿芬阿芬几时办嫁妆,我等得快发狂
  今天今天妳要老实讲,我是否有希望
  虽然我是个穷光蛋,人也长的不怎么样
  但是妳要想一想,看看自己的粗暴样……

  歌声又戏语文深情地演唱着,他的嗓音低沈又富磁性,她又哭又笑谛听着。记得大学里有一年,在一次营火晚会里,在众人的起哄中,他就拿着吉他对着她唱这首久远的民歌。那时身边的人又是笑又是闹的,在灯光昏暗处,只见他的脸庞有着一种专注,眼里像有一络小火焰在熊熊地燃烧着,又炽热又强烈的感情在他眸里闪动。她当时只觉得又窘又气恼,气恼至伟明知她脸皮薄,还在众人面前这样地戏弄她,她当时扭头就走。

  有好几封的邮件在这几年中,就被她漫不经心地忽视掉了。在信中他都透露了信息,一句文一句古老的情话。

  她愣愣地发着呆,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她。

  「凌芬。」电话里传来曼英兴奋的声音。

  她吸了吸鼻子,忍着泪水,但声音仍带哽咽。「怎么了?」

  「刚刚振华告诉我一件事,我想我得告诉妳才行。」

  「嗯,」她深吸一口气。「妳说。」

  「他说,他最近在看廖至伟所设计过的程序、还有他公司的商标,发现里面都有一句话」她停顿了一下。

  「什么话?」

  「振华说应该让妳自己看,他刚发了一封邮件给妳了,妳自己打开来看吧!」

  挂掉了电话后,她怀着上心志不安的情绪。他讲的是什么样的一句话?是和自己有关系的吗?她移动着鼠标,点选了最新收到的一封信。

  信里面节录了一段又一段的程序代码,共长达几十页,细细麻麻的看来像是无字天书。但振华细心地把规律的字都圈选出来,然后转换成字码,十几个程序里都写着这样的话——我爱宋凌芬。

  最后一个是图档,公司的商标在水印的处理下,里面所排列的字码解读出来后,依然是那句——  我爱宋凌芬。

  一声呜咽从她的嘴里逸出来,眼泪像开阔的水龙头再也控制不住地流出来,她紧措住嘴,失声哭了。

  他说了!他说了一遍又一遍,不是用言语,而是用他独特的方式表达了!她该知道的,她早就该知道的。天啊!好傻、好傻,自己就这样傻了那么多年,难怪他总是没好气地说她是大笨蛋。

  一次又一次,从小到大不论遇到什么事情,他总是在她身边,他是她第一个想到的人。在他出国的日子里,她的心里一直觉得若有所失,却仍然逞强地告诉自己,终于能够不用再遇到那个家伙了。只是自己根本没有察觉,其实他早已深入她的骨髓,成为她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了。

  这次的心痛让她自觉!是他,一直是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不只习惯了有他在身边;他不在的时候,她的目光也不自觉地追逐他。

  好想、好想见到他哟!她全身亿万个细胞都在吶喊——  见他、见他!是的,我要告诉他,告诉他自己早该和他说的话。

  自己真傻,爱情要勇于去争取,自己所爱的男人,就不要轻易的放手!

  *******    ********    ********    ********

  位于一间高级的餐厅里,这间以可以俯看台北市的夜景闻名的餐厅,向来是情侣们约会的最爱。

  在靠窗的桌边,曼英和王振华两人有说有笑的,放在餐桌上的手十指交缠着,两人的目光更是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彼此。而坐在一旁的凌芬更是显得落寞。

  「曼英要跟你回美国吗?」凌芬问,心中有着不舍。

  「不,他要跟我留在台湾。他和至伟商量,美国的部分就交给别人做。」曼英轻睨了一下振华不安分的手;振华则咧着嘴、倾身亲了一下她的脸。

  凌芬带笑地看着他们,他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人之间的吸引力强得分不开,看来曼英已经成功地系住了王振华的心。

  凌芬也刻意地装扮过,一头及肩的头发结了起来,露出她修长、美好的颈子,几丝垂下来的发丝衬着她白宫、古典的瓜子脸,看来清丽优雅。她轻点朱唇、淡扫蛾眉,长长的随毛下是一对黑亮、灵透的眸子,盈盈然吱吱然,掀得人砰然心跳。

  她一身贴身的黑色礼服,勾勒出她苗条、美好的身材。

  感到两道灼人的视线,她回过头去,看见一侧走来的廖至伟。他愣愣地看着她,她浅笑盈盈,一路目迎着看他走过来。两人的目光怎样也分不开,振华和曼英看了不禁相视一笑。

  「怎么回事?」至伟是问振华,但他眼睛仍贪婪地看着凌芬。一段时间不见了,她美丽依旧,依然揪得他的心发痛。

  「哥儿们,我都已经找到人生伴侣了,也不忍心看你再打光棍了,所以想介绍一个秀外慧中的女孩给你,够义气了吧!」

  「你们在帮我相亲?」

  「是,我请振华帮我介绍的。」凌芬仍是含笑地看着他。

  「妳?」看来他仍处于震惊状态,中。凌芬好心情地笑了,平常看他口才便给的样子,难得看他像现在这样呆呆的样子。

  「好了,我们这两个媒婆要识相地退场了,你们两个年轻人慢慢地谈吧!」说完,曼英和振华两人携手离开了,留下两个痴痴相望的人。

  此时,在灯光朦胧中,凌芬看着这个她认识了一辈子的男人。他一身西装笔挺,不同于平常的随便穿著,看来成熟、挺拔而有魅力。在灯光中,她脸上漾着一个笑容。

  「为什么要和我相亲?」他疑惑地问。

  看来再聪明、专业能力再强的人,面对爱情,还是反应迟钝,凌芬又好笑又好气地想。

  「因为我想。」她仍是一脸的笑靥。

  许久后,他的脸上才慢慢地浮起了一个笑容,然后他的嘴越咧越大、整张脸都发亮了。他挤到她身边的沙发上,手搂着她的肩,她轻叹了一声靠着他。

  「妳过的好不好?」他依恋地闻着她身上的气味。

  「很好呀!一个人过得自在多了,省得多个人,连转身都没有地方。」她斜瞄了他一眼,故意如此说。

  「那真可惜,我倒喜欢两个人吵嘴的日子。」

  她噗哧一笑。

  「我上个月薪水是一百一十六万五千块,还有其它的收入大概是几十万吧!每个月的薪水不大固定,年终股利分红的钱也不三疋,我需要有人来帮我管帐。」

  「什么?」

  「我告诉过妳,只有我未来的妻子才能知道我每个月的薪水。所以宋小姐,妳可以嫁给我吗?」

  「什么,你你」她的脸马上烧热了起来,一路红到了耳朵。「哪  ..哪有哪有那么快的!」

  「好吧!」他一副忍痛的样子。「那我们先订婚好了。」

  「啊」她讷讷地说。「这太快了吧!」

  「不然妳要我不明不白地跟着妳吗?妳总得给我一个名分吧!」看他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她不禁噗哧一笑。

  「我想念妳的狗窝、想念妳泡的咖啡、想念我们一起上下班、想念妳的一切一切。」他深情地说。

  「那你为什么要搬走?」

  「我当时气疯了,生气的人都没有理智,事后我越想越后悔。」他一拢眉。

  「那你怎么两个多礼拜都不联络?」

  「只有我为妳相思不公平,我要给妳一点时间,让妳也想想我。」

  她心里涌起各种情绪,低头看着他爱怜地爱抚着她的手。他的手又大又有力,就是这一双手,陪着她走了十几年,他将脸埋在她的颈边。

  「一个男人的青春是有限的,我都等妳十几年了,妳也该为我负责任了。」

  「你又不正经了!」她白了他一眼。

  「小姐呀!我再正经不过了,随便妳去问什么人,都知道我心里只有妳,只有妳不知道。」他抱怨地说。

  她莞尔一笑。「你什么时候开始心里有我的?」

  「十一岁吧!」

  「你骗人!」

  「是真的!那天领奖时,看到一个小女生过来揍我一拳后,我就像门线路一样短路了,臣服在妳的暴力中。」

  她怀疑地上下打量他,怎么也想不出他一切的所作所为有什么柔情可言。

  「你之前怎么都没有追过我?」

  「小姐呀!天地良心,我这么努力地在妳面前晃来晃去了,妳还说我没追妳。」

  她努力地想了一想。确实,从小时候起,他就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不定时地出现在她家,除了他出国三年的时间没见过什么面外,他这么高频率的出现确实奇怪。

  「妳没拿正眼看过我,我只好安慰自己说妳年纪小,情感没有发育完全,所以看不到我这一个为妳痴心守候的男人。因此我很努力地打退其它男生,最起码让妳只能看到我。哪知道回国后,妳还是不理我。唉!妳不知道我的心痛了好几回。」

  「我以为都没有人追我!」她瞪着他。

  「我从小就看上的人,怎么可以拱手让给别人,那些男的一律被我打无赦!」

  他笑得好得意,说完,还在她脸上亲了一下。「这下子,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再吻妳了。」

  「再?」

  她疑惑地看他一脸的诡笑。「好哇!廖至伟,那天你没睡是不是?」

  他紧紧地抱着她,阻止她的拳头往他身上招呼。「我要是不装睡,一定被妳打死了。」

  她又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他,这个跟她纠缠了十几年的男人,竟真的如父母朋友所言,傻傻地等候她一人,她竟迟钝到现在才知道!

  她轻哼一声。「那你怎么和朱屏黏在一起?」

  「朱屏?那是业务的关系难免有些接触,嘿,妳吃醋了!」

  她瞪了他一眼。「你明明明明吻过她!」

  「什么时候的事情?」

  「还装傻!在几年前,我亲眼看见过的。」

  「几年前?什么时候?」他皱着眉,苦苦思索着。

  「你出国念书的那时候,我看到在校园里你们两人接吻。」她撇过头,不想看着他。

  他沉思了一会儿,随即紧盯住她。「妳看到了?那是她主动吻我的!」

  「哼!」

  他将她扳过身来,两手捧着她的脸,一脸的真挚。「真的,是她自己亲我的,我发誓我绝对没有那个意思。」

  「她那么漂亮,每个男人都会为她心动,而且那时你也说了,她很漂亮。这么多年了,现在她对你仍然有意。」

  「妳已经把我折磨得快不成人样了,我哪来的力气去看别的女人。」

  看着她仍迟疑,他的眼睛一瞇。「是不是因为她,所以那天晚上妳才对我发那么大的脾气?」

  她沉默了。几年前的那夜第一次被他揭开来讲,虽然时间已经很久了,但那伤痛和他的离去,仍让她心伤一段时间。

  「我以为妳拒绝我对妳的示爱,受到打击,我就跑去美国了。」

  她沉默了。想到当年两人都太过冲动,没有把事情讲清楚,以至于错过了这些年。还好这次两人成熟得可以坦诚相告。

  他低咒了一声。「妳当时为什么不问我?如果妳问我的话,我们的孩子都有好几个了。」

  她脸一红,捶了他几下。「你要我怎么问你,我都快气死了!」

  他的脸上又咧了一个大大的笑容,亲昵地磨蹭着她细嫩的脸颊。「那是不是表示妳在吃醋。」

  「你没正经!」

  「说嘛」他的尾音拖得长长的。

  「我还没有开始吃东西」

  「说完再吃。」

  「……」

  「说嘛……」

  凌芬没辙地看着他,他看来就像是一个要糖要不到的小孩,一副撒赖的样子,这哪有什么成功青年企业家的样子,她只好胡乱地点点头,他则兴奋地在她脸上亲了又亲。

  「那你也告诉我。」

  「告诉妳什么?」

  她轻一噘着嘴,不依地瞪着他。

  「小姐呀!妳要我处理信息,妳也得给我一点资料吧!」

  她叹口气。「罢了!我一辈子也别期望我们能够达到『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地步了。」

  「怎样算『心有灵犀一点通』?」

  「我看着天上的月亮说『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时候,你能够回答『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而不是告诉我,下个月的今天就可以看到这样的下弦月。」

  「我都不敢指望妳听得懂『磁波共振』是什么,妳还敢嫌我!」

  她不满地道:「每次你都随便乱扯,偏离主题,害我都快忘记要问你什么了。」

  「好!那我们回归正题,妳要我说什么?」

  她瞪着他,心里不免再哀嚎一声,这家伙真是太没有情调了!算了,去他的女性的矜持,对他只能直接一点了。

  「我问你,你爱不爱我?」

  他闷笑一声,看到她不善的眼神后,赶紧说:「爱!我爱妳,我已经说了好多、好多次了。」

  「你用那种写程序的方式告诉我,我哪看得懂,要不是振华告诉我,我一辈子都不知道。」

  「我含蓄,我只会用妳看不懂的方式表达。」

  她噗哧一笑。这家伙含蓄?那大象都可以跳黏巴达了!

  「那妳说,妳怎么可以让别的家伙吻妳,妳说过的,妳是我的。」

  「你是说别人不可以亲我?」

  「不行,绝对不行!」他悍然拒绝。

  「那我可不可以亲别人?」

  「不行,更不行!」

  「为什么?」

  「因为妳是我的,妳亲别人或别人亲妳都是我的损失,所以不行!」

  「霸道!」

  两人开始悠哉悠哉地吃着晚餐,餐厅里灯光美、气氛佳,两人又有着前所未有的好心情,彼此互相喂着食物,吃一口后,彼此相关微笑。

  「我今天喝了点酒,妳开我的车送我回去吧!」

  她迟疑了一下,想到之前那可怕的一撞。「你那车于不好开。」

  「喔」他闷笑出声。

  「廖至伟!」她怀疑地叫他。

  「这车于保证好开,只要我不故意弄坏的话。」

  她瞪着他。「说!你还做了什么事情。」

  「呃,还有  计算机    」

  「廖至伟……你太过分了!」凌芬边说边轻捶了他一拳。

  「别打了,以后我就是妳的人了,妳得疼惜我多一点。」

  「我疼你,我打疼你!」说完,她又轻捶了他一拳。

  两人满足地相拥着,看着脚下的台北夜景。凌芬心中有感慨,真不容易,曲曲折折地走了十几年,终于还是走在一起了。

  她看着他男性化的脸庞,不禁问:「就这样吗?」

  「什么!」他摸不着头脑地说。

  「这是我们的爱情故事吗?」

  「什么意思?瞧妳好象很失望似的。」

  「为什么我们的爱情故事都不罗曼蒂克,既没有高潮起伏也没有荡气回肠?」

  「怎样妳才觉得满意?」

  她的眼睛闪着梦幻的光芒,带着希冀、渴望的语气说:「譬如我们要爱得要死不活的呀!因为父母的反对而历经挫折,为了离开你,我甩你好几个巴掌,然后你在大雨中抱着玫瑰花束来找我,然后我飞奔着跑去抱你,这时候满天飞舞着玫瑰花瓣。」

  他瞪着她,像瞪着一个外层空间生物一样。「如果真是那样,那我一定会短命。」

  她气恼地瞪他一眼。「你真是太不浪漫了!」

  「我爱妳爱得要死,也常被妳气到不想活了,这离要死不活的境界也差不多了。」他忍不住抱怨道。

  「我是写小说的,怎么我们的故事都没有小说的情节嘛!」她娇嗔。

  「小姐呀!我们的故事够崎呕坎呵了,妳看看有谁像我追一个人追的这么命苦,妳饶了我吧!给我一点精力让我们度过下半辈子吧!」

  「你没有写过情书给我,也没有送花给我,对我没有好好地讲过情话,从小到大动不动就欺负我。」

  「妳也没有写情书给我,也没有送花给我过,还没有好好地对我说过一点温存的情话,动不动就用手脚欺负我。妳说,妳是不是也一点都不浪漫,妳还怪我!」

  她眨了眨眼睛,看着他状似可怜的样子,不禁亮尔一笑。

  他搂着她,靠在她颈问吸着她特有的味道,那味道清新而温暖。他轻声地在她耳边低语。「我保证有一件事绝对能和小说里写的一样。」

  「什么事?」

  他紧抱住她,确保她手脚没有伸展的余地后才开口道:「在床上的时候绝对和小说里的情色情节一样。」

  「廖……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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