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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定老公落跑记 第三章 作者:易清心

  「说了这半天的话,你到底明不明白我今天在餐厅和百货公司有多丢人啊!」电话的另一头,言振安正抱怨著,活似婆媳战争中,失败的媳妇向娘家诉苦般。「她居然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拿出那些有的没的征询我的意见耶!」天!想到那一幕,他就觉得好窘。

  「真好,我当她叔叔那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可是她都没那么尊重我呢!从没问过我的意见。看来你把她教育得挺成功的。」易鹏调侃道,

  「喂!你算哪门子朋友啊!知道我如今的难处,非但不帮我,还敢取笑我。」言振安有点恼怒易鹏的置身事外。

  「我哪有不帮你了,可是你做得那么好,哪还需要我多事。」如果被易采荷知道他扯她后腿,他就准备设灵位来等著放上自己的尸骸吧!「而且我是夸你哪!才不过几天而已,你就能让她做到我教了十多年也教不会的礼仪。」

  易鹏语中带笑,让言振安很难相信他没有看好戏的心态。

  「这种礼节我可不希罕,你喜欢的话,我让给你这权利好了!」哼!真是误交匪类。

  「我是很愿意接收这种权利啦!可是,当事人之二绝对不会愿意。」

  「你就是要等著看我被整疯就是了!」言振安恨恨地道,怀疑所谓的友情。

  「哎呀!你怎么这么说呢?」喝了口手边刚泡好的高山茶润喉后,易鹏才又说话:「你也知道我是拿那鬼丫头没辙的,要不然我又怎么会将这烫手山芋丢给你,我实在是爱莫能助,非不为也,是不能呀!」

  「如果我有方法,你是不是就会帮我了?」言振安想到易采荷下午用餐时不小心「泄露」的话。

  「会,当然会帮。」他可没说帮谁哦!若是言振安擅自加上受词,可也不干他的事。易鹏老奸巨猾的为自己出卖好友的罪找理由开脱。不过,他倒也好奇言振安能有什么良计摆脱这个会危害人的炸弹。「你有什么办法?」

  「你应该知道她不敢吃猪肉的事吧!」

  「知道,当然知道。」

  「你知道原因吗?」

  「当然。」还是他请王嫂帮采荷准备的咧!合该她是自找罪受,谁要她烦著他,天天吵著要吃饺子,他就让她一次吃个够。这也算是他小小的报复,倒没料到她日后会「闻猪丧胆」就是了。

  「你想想,她天天吃水饺就能从喜欢吃变成讨厌吃,甚至是害怕碰它们,假使我一改日前反抗的态度,假装对她有好感,日子一久,她应该也会对我避之唯恐不及吧!」言振安乐观地说。

  「我不知道有没有效,不过我会支持你。」易鹏一改之前的轻松,正经八百地回答著。

  「好,那我就这么决定了。」好朋友最后仍是站在他这一方的,令他著实感动了会儿。

  「应该没什么事了吧?」易鹏嘴角噙著一抹笑,强忍著不让心中的情绪泄了底。如果言振安看得到这幕,他大概不会傻傻地往陷阱里跳,任凭他人宰割吧!

  「你不会把我的计画告诉她吧!」毕竟易鹏也挺畏惧采荷的恶势力,会那么爽快地答应帮他,确实可疑。

  「绝对不会,我发誓。」他还想看这场好戏咧!说穿不就没什么意思了。

  「那就没问题了,再见。」他今天应该可以睡得很香甜,一改前几日的恶梦连连。

  「拜,也祝你好运。」哈!哈!哈!易鹏挂了电话后,终于大笑出来,而且笑得相当尽兴。

  他想到自己在采荷八、九岁时,送了只很大的布偶娃娃给她,不是现今流行的  Kitty或是名牌玩偶,只是他经过香港机场时随意挑的一只罢了,那时她无法抱它,可是仍把它放在床畔相陪,大约在她国二时,她就已经抱著它一起睡了,直到几天前,他还看见她一定要抱著它方能入眠。这次她去高雄,由于匆促之间无法将它塞在行李箱中,还千叮万嘱他要帮她打包送去咧!令他更难相信的,是那布娃娃已旧旧烂烂,甚至还有她拙劣的缝补痕迹耶!

  如果采荷对一个不能回报她情感的布娃娃都不舍得丢弃,他怀疑当言振安以柔情相待时,她会厌倦或躲避。

  一想到言振安原本想反将采荷一军,却聪明反被聪明误,他不由得又想大笑,哈!谁教振安不先探好底细,可怨不得他的袖手旁观,哈!哈!

  「老公,怎么笑得那么贼?」方进书房的方晴好奇地问著正兀自大笑的易鹏。

  「还记得言振安吗?」他搂过妻子,让她坐在膝上。

  「你是说那个和你交情很好的言振安?」她搜寻脑海里的印象。毕竟言振安那股冷漠淡然的气质配上帅气的五官,很难令有长眼睛的人忽视,而他不管男女都拒之千里之外的个性更让人无法忘记。

  「采荷现在正住在他家。」他拍了拍她红润的脸颊,眼中显露几许赞赏,毕竟他朋友不少,难为她还记得。

  「啊!」方晴被这消息吓了一跳。「他那么寡言,采荷和他住,一定会憋死自己。」她直言说出心中的想法。

  「换个方向想,你怎庆知道受苦受难的一方不会是他呢?你和采荷相处那么久,难道还不了解她有逼活死人的功力吗?」他可是她「练功」时的「沙包」呢!

  「你就为了这件事而笑得乐不可支?」她狐疑地问。

  「我高兴的是他可能真会栽在采荷手中,为我们接收那个宝贝丫头呢!」从此,采荷这小麻烦就让言振安去头疼吧!

  「他们两个有可能吗?」她不认为个性相异如水火的两人会冒出爱的火花。水倒可能浇灭那簇好不容易燃起的小火苗。

  「我们家采荷对他有两、三年的感情就不用说了;振安他少话的性子一扯到采荷就破功,一点都不像他原来的个性。」他是很看好他们,做人嘛,凡事就得多往好的方面想。

  「对哦!也许个性相异反而更能互补。」方晴不由得为易采荷开心,毕竟她们感情一向很好。可是,想到采荷如果真要出嫁,她铁定会万分不舍。

  「想什么呀?老婆。」她居然视他如无物,而迳自神游太虚。

  「人家想到如果她嫁人了,那我会很寂寞耶!」说著说著,方晴的唇不由得嘟起来。

  「那还久得很呢!何况有我在,你又怎会寂寞。」他的手开始不安分地解开她上衣的排扣,似乎不愿再浪费时间在这尚未成形的「事实」上。

  「喂,这里是书房,你要做什么?」她不自量力地想挣脱,可惜徒劳无功。

  「你不会不明白吧,易太太。」他右手隔著衣料覆上她胸前的柔软,左手正和她胸衣的夹扣奋战著。

  「我……万一……要是……」她语意不清的话,顿时消失在他的唇间。

  「别这么扫兴,乖。」他安抚著她,火热的吻自她的唇畔落至她雪白的颈间,吻得她意乱情迷,无力说话。

  他搓揉胸部的双手逐渐滑过她平坦的小腹,来到她的神秘地带。隔著底裤,他的挑弄、撩拨仍足以令她敏感而急速的湿热,为他即将到来的火热硬挺做好准备。

  他吸吮著她逐渐坚挺的蓓蕾,手中的热情却不曾稍减。

  唯一一个最不识相的麻烦已被他扔到高雄,家中还会有谁不识趣地来打扰这一室春色旖旎呢?

  就在他正要扯下那块多余的布料,开始两人的甜蜜激情时,开门的声响倏地惊醒沉溺情欲中的两人。

  背著门的方晴忙不迭的想拉起上衣,却听到易采莲的声音传来。

  「呃……」易采莲很尴尬,不知要说什么,连眼睛该看向何方都令她困扰。「对不起,我什么都没看到,你们就当没看到我,继续。」她急促地说完便关上门。谁知道她会这么「幸运」呀!都是采荷害的,乱丢她的书,害她找到不该找的地方,真是糗大了。

  「你……还不停止。」方晴不可置信地看著丝毫不受影响、依然窝在她胸前的头颅。

  「她都识趣地走了,还要我们继续,你没听见吗?」说话归说话,他的手仍不停地挑起她先前被打断的热情。

  「你……」她气他的厚脸皮,更气自己对他的挑逗毫无抗拒的能力。

  感受到她已完全准备好的柔软与湿润,他拉开自己的裤子,让自己的灼热贴紧她,完全地进入她,继而一阵律动,不停歇地进入、抽出,而伴随的是她的娇喘。

  直到云雨过后,易鹏看著因疲累而睡在他胸前的方晴,不禁逸出满足的叹息。

  「以后……不要……在这里。」睡梦中的她仍没忘记之前被人撞见的一幕。

  他决定了,明天就把采莲送去给韩杰,要不,他这辈子就得任她们两姊妹一个有心、一个无意的打断他的好事。

  不管了,他至少得在这短暂的四年内有个孩子,否则依最坏的情况,他的两个宝贝侄女要是四年后外销失败、惨遭退货,心情恶劣至极的采荷定然不会放任他逍遥快活地和亲爱的老婆缠绵。

  ****

  悠扬的「结婚进行曲」自桌上的迷你型叩机中冷不防的传出,也让正静默地享用午餐的言振安中止原本愉悦的心情。唉!就连在学校,易采荷都不放过他。

  没错,那台可爱袖珍的叩机,正是易采荷买来、不顾他意愿强塞给他的。她说这机子的号码只有她知道,也只能她知道,这么一来,只要它不期然的响起,必定是她找他。何况他的学校已开学,而她也快要开始成为大一新鲜人、过新生活,所以这一台联络两人感情的叩机是必要的--她是这么说的。

  言振安没拒绝,因为他想让计画顺利,好快点让她放他自由,所以他接受了,很「欣然」的接受。这样的毫无推拒让易采荷疑心,但她因过分高兴而宁愿选择忽略这次的「不寻常」。她想,这算是一个好的开始吧!至少他不再抗拒她的热情了。

  「喂。」言振安乖乖地照著那小方萤幕上的指示,和她进行热门的3-9热线。

  「老师,救命啊!人家迷路了。」她的声音听来很惊恐,透露出她不知如何是好的迷惑与不安。

  「你现在在哪里,看得到路标吗?」他有条理地问道,

  「有啊!」她好不容易找到那块小小的路牌。「它写中华一路,我现在在这路上的某个精品店附设的餐馆中,你快来救我。」她难得有这么脆弱的一面。

  「该死的,你怎么跑那么远?」真不该允许她买机车的,看吧!她的死缠烂打可为她和无辜的自己惹来麻烦了。「算了,你等著,我去接你。」治安的恶劣让他没信心叫她招部计程车坐回来。  

  ****

  「天啊!」言振安发现他居然把心里最常呐喊的一句话--是自从遇到眼前的小女人后,才不自觉养成的习惯--不经意地叫出声来。

  易采荷只说她迷了路,没告诉他她被人打劫,或是和人打架什么的。所以当他毫无心理准备的瞧见她满身伤痕时,也不由得吓一大跳,以至于发出一声惊叫。

  「你是去讨债吗?怎么把自己搞得浑身是伤。」

  「我想,在高雄,我目前只认识你这一个欠我情债的人吧!而且我并不算全身是伤,严格说来,我只有左手、左脚挂彩而已。」

  她一点都没方才电话里的无助娇弱,甚至还有心情耍嘴皮,这不由得让言振安怀疑自己被她耍了。

  易采荷也不知道为什么,刚才受伤和发现迷路时的无措,在见到言振安出现的瞬间便完全消失,也许是在黑暗中看到一线曙光的关系吧!她只知道,有他在,她一点都不怕这陌生的街道对她造成的惶恐。

  「你究竟是怎么了?」皮肉之伤有轻有重,要染上破伤风可就麻烦了。

  看到她毫无反应,轻轻啜饮著饮料,他不禁有气。

  终于她大小姐喝够了,就在他以为她要解释时,她唤来服务生,点了一客鸡腿简餐,又问言振安要不要,

  「不必了。」他没好气地说。

  「那就两份好了。」她迳自向服务生说道。

  「我不饿,不用了。」他对易采荷重复道。光是气都气饱了,更何况之前他也吃了大半个便当。

  「那两份都是我要吃的。」没办法,她心情一放松就想大吃一顿。看这家店气氛不差,食物应该也坏不到哪儿去。光是摆设和布置,就让她喜爱不已。当然,这一切美好的感觉,也是在言振安出现后才逐渐寻回的。

  言振安为之气结。还真难为她胃口大好,吃得下两份简餐,敢情是刚才的「哭诉」用去她所有的力量?!他讽刺地想著,还怀念起她稍早时的「脆弱」--如果那真是她无意间所表露出来的情绪。

  「其实,我刚刚迷路时真的好害怕。」她终于肯说了。「我一直以为自己的方向感还算不错,」她看到他眼中的不可置信。「所以我努力找自己熟悉的路,等到我放弃时,发现我已经失去寿山的踪迹,换句话说,我已经分不清东西南北,只见到眼前有一栋明显的建筑物,我想,在它之下,会更方便你的找寻,所以就骑到这儿来,而这些伤,是不小心和别的汽车擦撞滑倒所造成的擦伤。」她简单带过发生事故时的千钧一发。

  看来,她那些伤口都尚未经过处理,言振安提醒自己得记得买些消毒用品,还要记得带她去打针破伤风。

  终于,她的简餐送上桌,她乐得举箸解决面前看似可口、且香味扑鼻的鸡腿,

  「真有那么好吃吗?」他第一次「正眼」看她的吃相,因为坐在她对面,让他别无选择。不过,她津津有味地吃著饭菜,那模样著实吸引人,令他也不禁食指大动,虽然他不清楚自己想吃的是食物,还是眼前的她。

  「不错啊!」看了他一眼,她又低头和那块鸡肉搏斗。

  言振安决定也点一份来尝尝。

  吃下第一口,他还能告诉自己,食物的味道尚未被自己迟钝的味蕾神经所感受到,可是吃了一大半的餐点后,他还真不知如何向自己解释。

  不错!真如易采荷所言,那味道只能算不错而已。他虽不挑嘴,却还懂得分辨滋味的好坏。

  她是没骗他,可是常被她戏弄惯了,他不由得怀疑她挂在嘴角的满足和漾在眼里的喜悦是装出来引诱他,让他被骗塞了满肚子食物的把戏。

  「你真的觉得好吃吗?」他试探地再重复之前的疑问。

  「不错呀!」她终于吃完那二份简餐了,满意地舔了舔手指头,彷若那上头还有刚抓在手上的鸡腿香味般。「还算可以。」

  她从表情到动作,都在在表现出那份享受。

  「真的?!」看她颔首,他再问:「可是你怎么吃得好像是人间极品一样?」就是她生动的表情害得他现在鼓胀著肚子。

  「我吃东西一向是这样子啊!」她天真烂漫地说著?「有什么问题吗?」真想再吃一份,肚子好像还不够饱。

  「你不是表演给我看的吧!」言振安说出他的想法。若真是如此,在哄骗得逞后,也该让他知道自己又上当了吧!

  「我哪那么无聊!」她斜瞪他一眼,驳斥他无稽的念头,如果吃东西还得辛苦地装愉快,那还真是自虐,而她从没那种变态倾向。决定了,她招来服务生,再点了一客简餐。

  纵然已多次看她吃下一大堆东西,但见她点了数人份的餐点,且解决得清洁溜溜,仍令他咋舌。

  当简餐送来,她稍早的吃相再次重现时,言振安心想,会不会是厨房的师傅为她的美貌所吸引,而刻意用心为她做特餐。

  想的同时,他拿了汤匙,挖了她盘内的一口饭菜想印证此可能性。「和刚才吃的没什么差别呀!」会不会他这次没挑到「正确」的地方下手?!他自言自语,手又再次行动。

  「你想吃的话,可以再叫一盘,大不了我付钱嘛!还是你只是在报复我不该麻烦你来?!」虽然她是很喜欢他,但那并不表示他可以在她最不理智的饥饿时候,来挑战他在她心目中的地位高低。

  「谁要你吃得一副很好吃的样子,害我也想吃。」她以为他现在撑得鼓鼓的肚皮会有多舒服啊!可是,他也讶异自己会回话回得如此像情人间的抱怨。他把这异常归结于他想尽快让她以为他对她也有意思,再快点讨厌他所产生的下意识。

  他的无心插柳果真柳成荫,易采荷的心陶陶然的,为言振安话中的「甜蜜」欣喜著。「要不我再点一盘,我们一起吃。」情人共用一盘餐,也交流彼此的情感,那种甜蜜蜜又令人喜孜孜的画面多美呀!

  「不必了,我很饱了。」他也想到那种画面,而且吓得头皮发麻。

  「那我叫杯饮料吧!」反正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言振安现在已经了解所谓的一失足成千古恨了。

  ****

  「啊--」易采荷的卧房再次传来尖叫声。

  从她洗澡后,她就一直尖叫,而且声音一次比一次凄厉。如果不是他一直在楼下,他会以为是有哪个不长眼的家伙闯入,劫持了她咧!明明她的浴室很正常啊!怎么她却像只进了屠宰场的猪,惊叫连连?!好在隔壁的住户都是上班族,此时还在外为了生活家计奔波,要不然人家还以为这里发生命案什么的咧!

  半个小时后,她终于下楼了,也停止惨绝人寰似的叫声。她颈上披挂著毛巾,右手拿著吹风机走近言振安的视线范围。

  「喏。」她将手上的吹风机递给他。

  言振安呆呆的接了过来,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刚洗完发的人是她,她拿这给他干嘛?她不会撞坏脑子了吧!

  「帮我吹头发。」她用右手艰难地将脖子上的毛巾盖上头,吃力地擦干著发。

  「你怎么这么……娇生惯养!」他记得她前几天还没懒成这样啊!真的撞坏脑子了吗?

  「人家的左手受了伤,不太能举高,怎么边擦发又拿吹风机吹干嘛!」她委屈地说著,为自己辩解。在左半边皆伤残的情况下,还能自力救济地完成洗澡这么个大工程,已经很了不起了,她都没把握是否有将头发冲洗干净呢!

  她主动地坐在他身前,准备享受那种亲密的感觉。古代有画眉之乐,现在的她可也不差,不过这该取个什么名目好呢?她为这个无聊的事情烦恼了一下。

  言振安只好屈服在这情势下,抬手为她拨弄那乌溜柔顺的长发;很滑的感觉,即使是广告上的模特儿,都未必有她这么好的发质且乖顺服贴的秀发。

  「你的伤还没好之前,就去发廊让人家洗吧!」他可不想在每次的赞叹中渐渐迷失自己,由爱上她的发再进而爱上她的人,他很未雨绸缪的杞人忧天。

  她倒没料到他会那么防备自己,不过,易采荷之所以是易采荷,自是有她异于常人的应对。「好啊!那,我想你可能还得帮我另外找个人回来。」

  「干嘛找人回来?」两件事有什么关联?

  「我手受了伤,洗澡很辛苦,加上皮外伤又禁不起水的冲洗,所以你最好找个人来帮我洗澡,」她好心为他解答疑虑。

  难怪一直听到她杀猪似的惨叫声。「那我登广告请人好了。」他手上的动作不曾停止。

  「等你请到人,我的伤都好了,还请来做什么?送钱请人来吃我豆腐啊!」拜小时候贪玩所赐,她对伤口愈合时间的估量很有心得,她这身伤大概一个多礼拜就不会再这么痛了,只是要疤痕消失,还得等上好些日子?

  「那你要我怎么做才满意?」要他帮她洗澡不成?

  就这点来说,他和她的想法还真是有默契。「你帮我洗呀!」反正,她这辈子只打算有他这一个男人而已,早看晚看对她而言并没什么差别。

  「我不要。」言振安像看怪物似地看著她,虽然知道她很大胆,却没料到她还大方到可以与他「分享」她的身体!

  「为什么?」易采荷觉得并无不妥,如果他真找个人回来胡乱瞎摸她的身体,她才受不了咧!

  「你没听过男女授受不亲吗?」好歹小学时,教健康教育的老师也有说过这方面的话吧!

  「我们不一样啊!反正我以后会嫁给你的,我可是非君不嫁哦!」

  「我却不是非卿不娶呀!」言振安小声咕哝,不敢让易采荷听到他大胆的忤逆,反抗。

  「况且我叔叔也帮我洗过澡,不信你可以问他。」小时候,家中的每个人都照顾过她,帮她换过尿片、喂过奶。每次她欺负叔叔时,他总后悔地说当初该让她淹在澡盆里的,省得现在遭她欺凌。不过,他每每提及这事时,她就会捉弄得他更惨,谁教他未经她许可便看光她的身子。虽然那时她年纪还小,仍旧不可原谅,这对她未来老公的权利是很大的损失耶!

  「这个……」

  她敢叫他打电话查询事情的真实性,那八成是真有其事,可是……这教他如何答应?

  「好啦!反正你一直当我是小孩子,那你就当是帮个小学生洗澡嘛!」她撒娇地以唯一一只没有受伤的右手摇晃他的手。虽然她的身材不是很雄伟,可是比起国小学生那平板的身材,她可也算凹凸有致了,何况她也不想有太过「沉重」的负担。

  如果他真相信她的平板,她可不管,

  「我想……」言振安的内心挣扎著。

  「好啦,老师,如果你不答应,那我每天洗澡时都会因为不小心触碰伤口而惨叫,万一不小心被邻居误会,报了警,那你会很丢脸哦!」她软硬兼施。拜托,她都这么不知羞的要求了,如果得到拒绝的答案,她可会气死。

  「好吧。」易振安回答得有些为难。就当是在洗块洗衣板或是刷墙好了,那总不会觉得怪异了吧!他努力地做心理建设。

  耶!易采荷也很佩服自己,有扭转不利己方情势的本事。这下他可逃不出自己的五指山了,呵!真期待明天的洗澡。

  易振安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你今天到底是要去哪里,怎么会迷路?」二个月来,她对这里的街道已经挺熟悉了,没理由会在这附近迷路啊!

  「呃……」她该不该说,她只是要去他的学校找他吃午餐,却造成悲惨事故的发生呢?「我是要去你就职的学校找你啦!」

  「啊!」言振安再次呆住。她只是要去个连走路都不用五分钟的地方,却骑了一个小时的车,逛到数公里外去了?!这是不是表示他该慎重考虑,是否该下令禁止她出门,顺便没收她的机车。毕竟,她非但方向感奇差无比,而且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路痴,如果他放任她,那无疑是为自己找麻烦,他就等著被她传呼,做她二十四小时的专属搜救人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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