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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丈夫 第七章 作者:唐紫

  当晚闻人奇回到家时脸色相当难看,冉雨荷也发现了,因此原本等他吃饭等不到的满腔不高兴、焦急和醋意——他实在有些素行不良,酒家应酬一向来者不拒,做妻子的当然会恨得牙痒痒的——都不敢发泄,连话都不敢说一句,就这么看著他将自己关进书房里,一整夜都没有出来。

  隔天一大早,闻人奇开著宾士直冲饭店,为的无非是那个陌生却又熟悉的顾冉冉。

  他还没停车,就在饭店前的一片花海中看到她白色的纤细身影。

  她俏立绣球花前,若有所思。

  闻人奇索性将名车就地熄火,走到她身边。

  「早安,小姐。」

  「噢!」她的眼睛又睁得大大的。

  怎么?她真容易受到惊吓。闻人奇暗忖。

  「原来是你,早安,别人的丈夫。」她甜甜笑意的脸上是一双促狭的眼神。

  「你——」该死的女人,又是这个称呼,昨晚他就是被这个称呼呕得一整夜都没睡好,今儿一早她又这么「整他」!闻人奇倏然抓住她的手腕,恼怒的低吼:「我警告你,再叫我『别人的丈夫』我会立刻宰了你!」

  「可你本来就是别人的丈夫啊。」她无辜的看著他,柔而哀怨的眼,微噘的嘴,多么惹人怜爱。

  我完了!闻人奇在心底绝望的呐喊,五年前有个冉冉,五年後又有个冉冉,他怎么就是逃不出这类女人的手掌心?

  「你种了这么多绣球花,可曾仔细看过它们?」顾冉冉抽出自己的手,闻人奇并没握得太紧,她才能顺利挣脱。「绣球花刚开时是白色的,随著时间增长而变成深紫色,然後花期结束时又变成淡红色,所以它的别名叫作『七变化』,花语则是『善变』……喂,你喜欢什么颜色的绣球花?」

  「各种颜色。」只要是绣球花,什么颜色都让他著迷。

  「我却讨厌淡红色的绣球花。」顾冉冉幽幽的说,「因为那是花期结束的颜色,淡红色的绣球花代表了它的死亡。」

  「这不是死亡,只是暂时休息,明年春天,它又是一朵漂亮迷人的绣球花。」

  「不是每株绣球花都有明年的。」她哀怨的看著他,眸子里弥漫一层薄薄的雾气,「如果它被人连根拔起了,就是死亡,没有明年永不再生……」

  她的话让闻人奇一震,那悲哀的神色让他心头猛然抽痛,忘情地伸出手想揽她入怀,但手还没碰到她肩膀,她忽然又对著不知何时升起的春阳轻呼了起来。

  「噢,你看,今天天气真好,刚才还阴阴的,怎么现在却有这么温暖可爱的太阳露脸了?」

  她像个孩子似的开心的笑,前一刻的愁苦就像春天的天气,一瞬间拨云见日,那多变的情绪让闻人奇又无奈又好笑,又……熟悉!

  冉冉,冉冉,世上怎么会有人这般像透了你?

  「喂,我们去走走好不好?」顾冉冉忘情的抓住他的手,眼睛里闪著兴奋的光芒。

  「跟我?你忘了我是『别人的丈夫』?」闻人奇故意不高兴的板起脸。

  「噢。」她的脸一瞬间黯淡了下来,咬咬唇,之後甩甩头发,恼怒的说:「是啊,你是别人的丈夫,我不和你在一起,我——自己去!」

  她大步一跨就要走,闻人奇一把拉住她。

  「你敢走?」他瞪她。

  「你想怎么样?」

  「答应我,别再说那五个字。」

  「别人的夫丈?」她挑了挑眉。

  他的脸皱了起来,除了恼,还有更深的悔舆恨。

  顾冉冉心软了,她的小手拂上他纠结的眉头,柔柔的说:「对不起,我……也好希望你不是……别人的丈夫。」

  她的话让他眼睛亮了起来,抓住她贴在他脸上的小手,好半晌不知该说什么。

  「算了,走吧,这么大好春光,一个人走真的太寂寞。」她抽回手,微微一笑。

  「我的车就停在那里。」

  「宾士?」她看著那辆名车,皱了皱眉,「不,那是大老板才坐的车,太招摇了,我才不坐。我看……我们坐公车吧!」

  「坐公车?」闻人奇的声音像吞了枚鸡蛋,他招认,活了二十九年,和公车这大众化交通公具绝缘。

  「是啊,公车很方便,我在各地旅行都是利用公车观光,我有一本公车指南,跟著我,放心,不怕迷路。」也不等他有意见,颅冉冉拉著他就跑,风吹起了她柔顺的发丝,脸蛋因为兴奋而有著苹果般诱人的颜色。

  闻人奇醉了,傻了,他想,即使被这个女孩拉到地狱里,他也心甘情愿,不会有丝毫抗拒!

  曰■曰

  闻人奇真的很难相信她有二十五岁,瞧她一开心,兴致一来就蹦蹦跳跳的模样,分明是个长不大的孩子……还是世上最可爱的孩子。

  「你瞧,那娃娃好可爱呀!」顾冉冉指著娃娃机里的小娃娃。

  「那是贱兔。」闻人奇淡淡的说。

  「我知道啊。」顾冉冉笑道:「它流行好久了,还是很受人喜欢。」她继续著迷的看著机器里的贱兔娃娃。

  「我夹一个给你。」闻人奇边说边掏硬币,将硬币投进去的一瞬间,他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有些感慨的叹了口气,「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我曾经为一个女孩夹过一只贱兔娃娃,我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为第二个女人这么做了。」

  顾冉冉的手在下一瞬制止他投硬币的动作,感伤的说:「你不必为我夹娃娃,其实……我曾经也有一只贱兔娃娃,我很珍爱它,对我而言,它是世上唯一一个,我用生命去爱的一个,但它不见了,被掠夺了,被抢走了,我再也不要第二个娃娃,因为世上没有任何娃娃可以取代我失去的那一个。」

  她的话让闻人奇皱眉,她则对他轻轻一笑。

  「喂,我们去划船好不好?」愁苦的表情又消失了,她「翻脸」真比翻书还快!

  「划船……」闻人奇苦笑。

  「对,划船!走吧!」顾冉冉不由分说,兴奋的拉走他。

  坐在小船上,顾冉冉轻快的哼著歌曲。

  「冉冉。」闻人奇突然唤了她一声。

  「嗯?」

  「你会不会唱『短歌行』?」

  「嗯?」她的眼睛睁大了,「短歌行?那是什么东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顾,沉吟至今。」他是音痴,不能唱,只能用念的,但念的同时,他耳畔响起了五年前冉冉动人的歌声,此情此景,不由得轻声一叹。

  「噢,是中国古代的玩意儿啊,我不会。」她笑了笑,「但我会唱一首歌,嗯,我记得是知名的华人歌手邓丽君唱的,你听。我没忘记你你忘记我,连名字你都说错,证明你一切都是在骗我,看今天你怎么说……」她边唱边瞅著他,带著哀怨的眸子似乎无声的询问著他:你分明忘记我了,你怎么说?怎么说?

  「冉冉!」闻人奇倏然抓住她的手,一颗心几乎跳出了体外。

  「你做什么?」歌声停止,顾冉冉讶异的看著他。

  「别再这么折磨我,告诉我,你究竟是谁?打哪儿来?」

  「我是顾冉冉,你也可以叫我的英文名字Julia,我是在国外长大的,英文名字当然用得比中文名字多,基本上,目前为止,只有你会叫我冉冉。」她笑吟吟的说。

  「你在国外长大的?那你的父母呢?有没有兄弟姊妹?」如果她不是冉冉,或许是冉冉同母异父的姊妹也说不定呵!

  「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将我托给他们的好朋友顾阿姨,顾阿姨是个画家,没有结婚,她很照顾我、很疼我,完全将我当成自己的女儿,让我念最好的学校,也教我绘画,对我而言,她就像我的妈妈。」

  「噢,那她有没有和你一起来台湾?」

  「没有,顾阿姨嫌台湾天气太闷热,她不喜欢。其实她错了,台湾的春天好美好美,我走了那么多的城市,就是春天的台湾最有魅力,让我不想再走了。」

  「你一直在旅行吗?」

  「是啊,我在一个城市绝不待超过两个月,噢,我忘了说,我是边旅行边工作的,我是个插画家,用涂鸦写日记的那一类,我会将我的旅行所见与心得用涂鸦的方式表达出来,出版社会帮我出版成笔记书。」

  「哪里的出版社?」

  「台湾的出版社。讶异吧?」顾冉冉笑了笑,「我人在海外,却选择台湾投稿,那是因为我早就知道自己会在台湾长时间停留,台湾是我父母的故乡,是顾阿姨的故乡,当然也是我的故乡,人流浪再久,终究还是会想回故乡的。」她呼了口气,伸伸懒腰,「喂,你骗我说了好多话,害我肚子好饿喔,我们去吃东西好不好?」

  「好啊,你喜欢吃什么?」

  「都下午三点了,还要坐餐厅不成?」她笑了笑,黑幽幽的眼珠子转了转,说道:「我们去买披萨来吃好不好?」

  闻人奇又被她的话震了一下。

  顾冉冉却彷佛丝毫未察觉,继续兴高采烈的说道:「今天的阳光太可爱了,这个公园也很棒,我们吃披萨当成野餐,一定很好玩。」

  就这样,时光彷佛倒流回五年前,闻人奇又和一个叫冉冉的女孩捧著两盒大披萨坐在公园椅子上。

  此情此景,又让他叹息。

  「如果……这时再出现一只小狗,我也不会感到太讶异。」闻人奇喃喃的说。

  「小狗?」顾冉冉听到了,睁亮了眼,「我也喜欢小狗,尤其是乳牛狗……」

  「乳牛狗?」这是什么稀奇古怪的品种,闻人奇听都没听过。

  「就是那种黑白花的小狗嘛!它身上东一点西一点黑的,不就像乳牛吗?」

  「那种狗啊……」闻人奇笑了,「我家刚好有一只。」

  「哇!带它来让我看看好吗?好吗?」她显得异常兴奋。

  「下次我会带著它一起出来。」

  「你太太也喜欢狗吗?」

  顾冉冉无心一问,却让闻人奇变了脸色。

  「为什么要提她?」

  「怎么不提?她是你太太呀。」

  闻人奇不语,脸色更黯沉了。

  「我想,你不爱她。」审视他半晌之後,顾冉冉叹了口气,「我知道,你爱的是那个叫绣球的女孩,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和她结婚?」

  「冉冉,你懂男人吗?」

  「不懂。」她回答得很老实。

  「对男人而言,如果娶不到最心爱的那个女孩,那娶谁又有什么差别?别人要他娶,他就随便娶了。」

  「你不爱她,却娶了她,但心不在她身上,所以外边的阿猫阿狗随便对你勾勾手指,你就会背著太太偷腥,对不对?」

  「别安那么严重的罪名给我好吗?」闻人奇扬了扬嘴角,「我承认我不是忠实的丈夫,的确也和一些女人来往过,但绝对没有阿猫阿狗的来者不拒。」

  「你有选择?选择的标准是什么?」顾冉冉挑了挑眉,冷哼一声,「外貌?体态?还是身家清白?」

  这个问题让闻人奇沉默了将近一分钟,他似乎挣扎著要不要老实讲,但最後他还是决定招了。

  「冉冉,你看过琼瑶的小说『湮雨蒙蒙』吗?黑豹子陆振华终其一生对初恋情人念念不忘,而他却娶了九个太太,他说这是一种搜集,他四处搜集有一丁点像他初恋情人的女人,我想……我不知不觉也走上这条路,我也在四处搜集有那一丁点像她的女人。」

  他的话让顾冉冉睁大了眼,然後,她霍然起身,原本放在腿上的披萨摔到地上。

  她恼怒的瞪著他,良久良久,才用颤抖的、恨恨的声音说:「原来……我也是你搜集的女人之一,你和我在一起,是我的某些地方像你的绣球花?我只是你的一个搜集品而已!你……简直可恶透顶!」泪珠滚下她的脸颊,闻人奇还没从震惊中恢复,顾冉冉已经如箭般的跑开了。

  「冉冉!」闻人奇回过神来,追了过去。

  「不许过来!」顾冉冉停下脚步,回过头来对他大吼:「你不许追我,否则我……永远永远不理你!」说完,她又跑了。

  她那句话的意思是否代表只要他不追过去,她还是会理他?闻人奇站在原地苦笑,他实在白痴到了极点,为什么要乱说话破坏这美好的春天?

  是的,他之前是有意无意的,像冉绣球的女子他会多看几眼,对方若有意愿,他当然乐得有一段情,但这情都不长久,毕竟她们都只是「一丁点像」,不是他的冉冉永远无法取代他的冉冉,他再怎么搜集,那些女子加起来,还是比不上冉冉的一根头发。

  但奇迹出现了,有一个女孩也叫冉冉,容貌八分像,但性情则十足的像透了冉冉,她不费吹灰之力的攻陷了他的心,这一次他不是搜集了,而是认真,很认真,豁出去的认真!

  他叹了口气,将一口也没吃的披萨丢进垃圾筒里。

  他走出公园,在刚才和冉冉逛过的闹区里闲晃。

  突然,他在一间精品店前停下了脚步,对著橱窗里一只半人高的泰迪熊发起了愣。

  他脑海里不知怎地浮起冉冉抱著它的可爱模样,所以五分钟之後,橱窗里的泰迪熊移了位,被他抱在手上。

  回到饭店时,天已经暗了,他没打算立刻送上这只泰迪熊,他知道敏感的冉冉一定会将它解释为赔礼而拒收,所以他计画明天一早再来。他摸清了冉冉最受不了和煦春阳照耀的特性,只要阳光一暖,她的心也跟著暖了,一开心就会忘了所有的不愉快,她就是这么单纯,永远像个孩子般任性的又哭又笑,上一刻皱眉,下一刻嘻嘻哈哈的。

  他坐进了宾士车里,正要驶离,却猛然瞥见一个熟悉的人打他车前经过。

  是顾秋霜!

  闻人奇睁大了眼,不会错,那是顾秋霜,五年来音讯全无的顾阿姨,她没有太大的改变,见过她的人还是能一眼就认出她来。

  奇怪,顾阿姨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看见她坐上一辆计程车,闻人奇立刻发动引擎尾随其後,他极小心的,避免被她发现。

  他跟著计程车来到一栋高级公寓前,他看著顾秋霜走进去,将头探出车窗外,几分钟後,八楼亮了灯,那么,她是住八楼罗?

  闻人奇记住了公寓地址——和乐路一百一十号八楼。

  他老爸会需要这个地址的,他想。

  笑了笑,他掉转车头,在回家的路上,他心里始终闷闷的。

  两个名字不时刺激著他敏锐的第六感——顾秋霜、顾冉冉!

  顾秋霜是个画家,冉冉口中的顾阿姨也是个画家,是巧合吗?是吗?是吗?

  曰曰■

  闻人家大部分时候是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

  冉雨荷独自坐在客厅里,她不看电视,不听音乐,也不看书报杂志,只是无聊的玩著塔罗牌,这东西在贵妇人之间相当流行,但一个人玩是那么无味,寂寞时她就走到窗边把玩著窗帘上的流苏,等著那熟悉的车声传来。

  五年了,这就是她的日子,像冷掉的白开水,静静的沉淀在杯子里,一动也不动。

  她等待的车声终於响起,笑容爬上她的脸,她迎了出去,发现闻人奇手中抱著好大一只泰迪熊,不禁瞠亮了眼。

  「哇,好可爱!阿奇,谢谢你!」她笑得眉儿弯弯的,好幸福,好陶醉,她直觉以为这是给她的,她是他的妻子,男人买这样的娃娃不是送给妻子还能送谁?所以她伸出手去接,打算在接住的同时给他一个吻,但闻人奇闪过了。

  「对不起,雨荷。」

  空气一瞬间凝结了,冉雨荷也呆住了,怎么,这不是给她的?

  「雨荷,你有满房间的娃娃,我想,也不在乎这一个的。」他淡淡的说,走过了她身边。

  「但那满房间的娃娃,没有一个是你费心为我挑选的。」她咬咬唇,哽咽的说。

  「好吧,雨荷,如果你坚持,改天我为你挑一个就是了。」

  对闻人奇而言,这是很仁慈、很息事宁人的话,但听在冉雨荷的耳里,却是千刀万剐般的难受。

  「我……似乎总要提醒你,你才会想到我。」她凄苦的说:「五年前,我比不上冉绣球,五年後,我又比不上那个住在丽江大饭店三十楼的女人了吗?」

  显然,冉雨荷不是全然的无知,名流间金屋藏娇的小道消息总是传得比野火还快。

  「告诉我,那个女人有多像冉绣球?」她知道,这些年来在闻人奇身边来来去去的,都和冉绣球有某些程度的相似,她明白,这是闻人奇的搜集,只是她也有恃无恐,世上没有全然相像的人,闻人奇即使搜集一百个也都不是冉绣球,最後总还是回到她身边。

  但这一次的对手她就没把握了,因为那个女子居然让闻人奇打开了为冉绣球保留的总统套房,让闻人奇亲自为她挑了娃娃,逗她开心,最重要的,他们认识只有短短两天的时间!这是他不曾对任何一个女人做的,她也从不曾见他对哪个女人这么殷勤发狂过。

  闻人奇没有回答她,眉峰蹙拢,似乎有些不耐烦。

  「算了。」冉雨荷拭了拭泪,强颜欢笑的说:「我该知足,毕竟你还是我的丈夫,这就够了。阿奇,你是不是忘了今晚要陪我出席湘绫家的派对?这是湘绫第一次以女主人的身分开派对,同时她也会带著她刚满月的女儿亮相……」说到这儿,她叹了口气,柔柔的眼眸透著几许哀怨,「湘绫比我们还晚结婚,都有了一个女儿,阿奇,你真的……不想让我为你生一个孩子吗?」这明显是恳求的语气,闻人奇宣称他不想要小孩,不喜欢小孩,但冉雨荷却相反,她太寂寞,太没安全感,太怕被丈夫抛弃,如果有个孩子做为两人间的联系,她会安心些。

  「我以为女人多半不喜欢怀孕的,那会使身材走样,不是吗?」他笑了笑,「对不起,雨荷,我有些事,待会儿必须出门去和爸爸谈谈,派对不去了,你让你妈妈陪你去吧,她和杨伯母是多年好友了,两人一定很有话聊,你好好玩吧。」说完,他快步走进书房。

  冉雨荷呆呆的看著他的背影,连出声叫住他的力气都没有了,她颓然坐进沙发里。

  这就是她的婚姻,「冰冰」有礼,妈妈帮她将冉绣球赶出冉家,赶出台湾,但显然没有办法赶出闻人奇的心里。

  她委屈的咬咬唇,怎么也不明白,这么多年了,陪在闻人奇身边的是她,尽心服侍、柔情以对的也是她,怎么闻人奇的心竟没有一丝一毫容下她呢?他当真是铁石心肠吗?罢了罢了,得不到他的心,至少得到了他的人,她再怎么样也比冉绣球强!

  就为著这一口气,冉雨荷忍受了冷淡的丈夫,忍受了冷淡的婚姻,只要她是「闻人太太」,她就能忍受一切。

  擦擦眼泪,她回到房间,时间所剩不多,她必须为参加派对做准备,换衣服,化妆,打电话给妈妈,还有……为丈夫的不克出席想一个好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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