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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女斗恶男 第五章 作者:岑扬

  「是我。」

  啊、啊……啊?认出声音,尖叫声渐小趋无,但醺醺的醉意被吓走至少一半。

  叶秋目光转向隔壁,恶邻颀长的身影靠在两家共享的墙垣。

  「孟旸谷?」什么时候冒出来的?

  「这么晚才回来?」

  「不行吗?」她反问,脚尖转左,踉跄走向他。「你问话的语气有点怪。」谁得罪他了?

  随着她脚步接近,从她身上飘来的酒味愈浓。「妳又喝酒了?」

  「你会不会太敦亲睦邻了点?」她暗示他管太多。「我已经二十六岁了。」

  「凌晨才回家又满身酒味,妳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叶秋轻忽的态度成功激怒了因久候心焦忧虑的他。

  「拜托!」叶秋按着头,走了几步,酒气重新涌上脑袋,醺得她太阳穴隐隐作痛,孟旸谷的厉言像铁锤猛打她脑袋。「你管得比我爸妈还多。」

  「我是担心妳。」

  啊?啥?叶秋瞇起眼,整张脸凑近他,整个人几乎贴在墙上。「你刚说什么?」

  「没什么。」

  「喔。」迷迷糊糊点头。不行了,她好想睡……「如果没其它事,我要进屋哈……呼,晚安。」

  「秋。」

  「啊?」酣醉的她无心计较他亲昵的唤名,也没脑袋思考太多。「叫我干嘛?」

  「告诉我,妳有心仪的对象吗?」律师并非好险,只是懂得把握时机。

  眼下,就是逼供的好机会。

  这个问题对醺醉状态中的叶秋而言有点难,她需要时间思考。

  偏首想了想。「有。」

  肯定的答复让孟旸谷盱阋而视,然她下一秒接续的话却让他舒颜展欢。

  「不过我失恋了--暗恋,来不及告白就失恋……」她比出斩杀的手势,想什么说什么,毫无章法,「人家说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可是我连泪满襟都没有,没有……」

  「妳很爱他?」

  「爱?不至于吧……」混沌的脑袋试着细想自己对柏烈旭的感觉,是酒意或真如此,总觉得这份感情有点不真实、有些迷茫。「喜欢,在意,但说爱太过,我喜欢他,也喜欢她……所以宁愿失恋……」

  一个「他」,两个「他」--「秋,妳到底喜欢几个人?」他恼了。

  「……很难分清楚。」一个是同窗手帕交,一个是仅在暗恋阶段的小学弟,两个她都很喜欢。

  「秋!」

  攀在墙顶的小手忽然贴上他双颊,拉近到自己眼前细细打量。

  「你在生什么气?」

  酒气醺人,暖香扑鼻,孟旸谷的呼吸微乱。

  偏偏始作俑者浑然无觉,为了配合蒙眬的视线,叶秋再凑向前。「你真的在生气?」

  吐露酒香的朱唇近在咫尺,等了一夜的心焦找不到适当管道发泄,罪魁祸首又一反平日刺帽样,娇憨醺醉得可人……

  她到底知不知道酒醉的女人会面临什么样的危险?孟旸谷现下只想摇醒这个毫无危机意识的女人。

  而他也真的这么做了,可惜--

  「别晃,我昏……」人没醒,更晕了。

  低吟一声,孟旸谷猛地敛首,吻上被酒精熨红的软唇。

  乍触炽热的樱唇,孟旸谷立刻觉得自己身陷流沙,不停下沉,再下沉,几将灭顶沉沦。

  情感上,他卑劣地想攻城略地再进一步,理智却在听见她闷哼的细碎声音时狠踩煞车,强迫他移开留恋难舍的柔软香甜。

  头一次,孟旸谷厌恶自己向来引以为傲的理性。

  除此之外,叶秋的反应更让他气结。

  被抢吻的女人应该挣扎,应该尖叫,应该哭喊,「应该」做的事有很多,但--就是不应该趴在墙上,睡得像只小猪仔。

  而这「不应该」,叶秋却做了,还附赠细微的鼾声,让强行索吻的男人来不及萌生愧疚,就被挫败击得摇头叹息。

  这个劣女就不能做点让他觉得正常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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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好像作了个怪梦。

  近午醒来,叶秋抓抓蓬乱的短发,神志迷茫地想着。

  色仔送她回家,后来好像还跟孟旸谷聊了一会,然后……然后……

  「然后怎么样了?唔……想不起来。」

  不过隐隐约约,她觉得自己作了个怪梦,梦见孟旸谷吻她。

  这个梦非但怪,还很恐怖。

  比起梦见孟旸谷吻她,叶秋宁可梦见柏烈旭吻自己--后者算是一场春梦,前者只能叫「恶梦」。

  「总算睡醒了,小母猪。」不属于她的声音突然蹦出,骇得叶秋火速跳下床。

  瞅见房门口的人,叶秋不信邪地揉眼再看,人影犹在。

  不是作梦!

  「孟、孟旸谷?!」不会吧?他他他?她她她?「难道我喝得太醉、走错家门,跑到你家来了?」叶秋连忙目巡四周,熟悉的空间、熟悉的摆设。「不对,这是我家。」

  「的确是妳家。」孟旸谷没有否认。

  既然如此--「你在我家干嘛?我有请你进来吗?你知不知道你这样构成侵入住宅罪,我可以告你的。」

  孟旸谷沉吟一声后道:「该罪出现在刑法第几条?」

  考题一出,受法律系教授长达四年的荼毒使然,叶秋惯性立答:「三百零六条。」

  「基本构成要件?」

  「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等等!我为什么要回答你这种五四三的问题?应该是我问你怎么会在我家才对。」

  孟旸谷仅一挑眉,没有开口,提供叶秋得寸进尺的机会。

  「说!你没事侵入我地盘,意欲何为?」县太爷叶秋一拍惊堂木。

  无奈堂下被告一脸不以为然,神态倨傲轻忽。「何谓『无故』?」

  惯性再次作祟。「没有正当原因或未经居住权人同意--啊!我为什么还记得?!」要命!难道她每次上课拚命打瞌睡还是难逃刑分教授的梵音穿脑?

  孟旸谷费尽全力才能忍住欲从腹部冲出的笑气。

  天!她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

  最后,不忍见叶秋如此「痛不欲生」的惨状,孟旸谷好心地给了她最想知道的答案。

  「妳昨天晚上喝多了,还没进屋就倒在院子里呼呼大睡,我只好不请自入,送妳进屋。」

  「就算是这样,现在都几点了,你人还在这里是什么意思?」第二天了哩,他老兄会不会待太久了?

  「妳对每个关心妳的人都这么凶悍吗?秋。」

  孟旸谷柔声的询问让她忽略掉最后那个暧昧的轻唤。

  「我只是发挥敦亲睦邻的精神,担心妳隔天醒来空腹难受,才过来煮点稀饭让妳暖胃,这样错了吗?」微微一叹,孟旸谷转身背向她,叶秋的态度显然伤了他的好意。「或者对妳来说我只是个可有可无的路人甲,来自于我这个陌生人的关心根本不值妳一哂?」

  听进他饱受委屈又故作坚强的腔调,叶秋顿觉自己像个恶婆婆,站在门口的孟旸谷则是现代台湾版的阿信。

  「我不是这个意思……」剑拔弩张已成习惯,她根本没想到他会有心灵受创的一天。「我独居在家又是女孩子,一觉醒来突然看见有个雄性动--不,是像你这样英俊挺拔的伟岸男子站在屋里,怎么可能不吓一跳对吧?」

  「是这样吗?」背影的主人质疑她心慌意乱下的解释。

  「是,就是!」今天的孟旸谷实在太奇怪了,奇怪到叶秋严重怀疑今早的太阳是从西边出来的。

  但眼下她管不了这么多,孟旸谷的好意是事实,她的恩将仇报也是事实。

  「你也知道的,平常跟你说话夹枪带棍习惯了,何况你一直都无坚不摧、攻无不克,谁知道今天会这么脆弱……」

  「妳在怪我?」

  「不是,我是--唉!」叶秋像只战败的公鸡颓坐床杨。「总之,我很抱歉……」

  明明只是想说「对不起」三个字,拉拉杂杂一堆却辞不达意,叶秋服了自己死不认错的别扭个性。

  「是我听错?还是妳真的在跟我道歉?」

  「你没听错,我是在向你道歉。」

  门口的背影微微颤抖。

  「孟旸谷,你……在哭?」不会吧?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易感?

  还是--

  突来的联想让叶秋猛跳下床,以迅雷之速冲到房门口,扳过背对她的男人。

  看清对方表情,叶秋气得两脚直跳。「孟旸谷!」

  死猪头!竟敢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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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哈……」

  如果不是顾及店里的生意,怕吓跑所有客人,色仔真想捶桌。

  没办法,光是笑,实在无法宣泄他体内全数的笑气。

  老天,就他记忆所及,叶秋从来没有这么--「鳖」过!

  看来这只鳖体积不小,才会让秋吃到撑破肚皮,哈哈哈……

  「陈金火先生,我讲的话有那么好笑吗?」哼哼。

  罩门一打,色仔收笑速度快如瞬目。「别叫我名字。」

  「那你就别冷眼溜冰、幸灾乐祸。」一物换一物,公平交易。

  「成交。」色仔欣然同意。「但听妳这么说,我想会会他。」

  「劝你不要跟律师打交道,会带衰,我就是最佳见证。」她指着自己的鼻子。「自从孟旸谷搬到隔壁之后,我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他更惨吧。」色仔嘟囔。

  杏眸斜睨。「你刚说什么?」

  「没。」色仔连忙摇掌。

  「你又在欺负秋了?」一碟抹茶饼随声空降橡木桌,邵轶云澄蓝的眸温和地落在叶秋身上。

  「我哪敢。」只有她欺负他的份。「来,坐这。」他伸手欲拉情人就座,不料叶秋突然插花,抢先一步将邵轶云拉坐到自己身边。

  「秋……」

  「你们几乎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腻在一起,分我一点点时间有什么关系,我现在急需安慰。」与孟旸谷交锋,她伤亡惨重。

  「需要安慰是么?」色仔抡拳,指间关节咯咯作响。「我保证绝对把妳安慰得『体无完肤』。」

  叶秋「害怕」地抱住身边精瘦修长的男人。「我好怕哦。」

  「秋!」色仔忍不住咆吼。

  无奈纸老虎吃味的醋劲只换到劣女鬼脸一张,外加情人豆腐被吃一口。

  成为两人重启战火的原因,邵轶云见状,哭笑不得。

  攀住他的小无尾熊此刻又朝情人吐舌作鬼脸。

  「枉费我这么照顾妳,妳这个忘恩负义的小恶魔。」

  「啥?」叶秋一手撑在耳后装重听,赖皮得很。「你说啥?」

  忍俊不住,色仔破功笑出声,伸长手臂揉乱她短发,以示薄惩。「鬼灵精。」

  见情人拿她没辙,邵轶云也笑了。

  「吃口抹茶饼,专为妳做的。」邵轶云招呼道,温文的笑让人顿觉如沐春风。

  可他的话就让对面的情人吃味了。「你从来没有为我做过什么吃的。」

  「是吗?」殷勤的笑脸瞬间凝冷。「是这样吗?」

  「核桃酥、杏仁饼、枣泥糕、花生酥……」叶秋如数家珍算了至少十来项。「这些东西轶云都为你做过,你忘了吗?还是你自己上次在电话里头告诉我的。」

  听她念这些中式糕点时,色仔唇角开始抽搐,活像犯了牙疼。

  「因此,你怎么可以说轶云没有为你做什么吃的,他做得可多了。」莲花指厉然指向文友。「你这个没心没肝的现代陈世美,来人,开铡!」

  又来了。「妳不要老是端包公锄陈世美的段子出来行不行?包公案里的桥段这么多,为什么妳偏偏只记得这一段?」

  「印象深刻嘛。」叶姑娘说得毫无惭色。

  「还有,麻烦妳仔细回想上次那通电话里我还说了什么,在告诉妳轶云做了那些糕点之后?」

  「你不吃甜食。」

  她明明记得还故意?!色仔终于明白此姝其心之可怖。

  她根本是跟轶云联合起来以整他为乐。

  罢了。「好男不跟女斗,更何况你们俩现在又连成一气,我认输。」

  「啕……」色仔,你完了。「轶云,色仔说你是女人。」

  「我没这么说。」色仔连忙为自己平反,却发现情人双眸里的澄蓝已然变色。

  情人的瞳眸变色如变天,色仔登时觉得天将劈雷,有意给他个五雷轰顶。

  天道宁论,公理不存啊!色仔不禁在内心发出沉痛的吶喊。

  心上人整他,他甘之如饴,但叶秋这妮子跟着凑什么热闹?

  将他们这池原本平静的春水搅成钱塘江潮对她又有什么好处?

  可玩心大起的叶秋根本不管那么多,叽哩呱啦施尽挑拨离间之本事,不停跟邵轶云咬耳朵。

  「轶云,这种人不值得你留恋,还是放弃他,早早分手,另外找个--」

  「这样兴风作浪对妳有什么好处?」

  久旱逢甘霖,战乱降神兵!陌生的男中低音平稳闯入三人世界,为一愁莫展的色仔化解危机,却令掀风拨浪得正起劲的叶秋打了哆嗦。

  上帝、圣母、耶和华、观世音--无论是何方神佛暗中相助,她都衷心感谢。

  孟旸谷?!「你怎么会在这里?」

  「茶馆有限制来客条件吗?」遇见她,他也意外。

  尤其是看见她像只花蝴蝶,在两个男人之间翩翩飞舞--是老天故意作弄么?老让他撞见她跟异性相会的画面。

  若不是那晚听见她与眼前其中一个男人的谈话内容,知道他们只是普通朋友,再加上另一个男人是他昔日故友,他不可能冷眼旁观到现在。

  下一刻,孟旸谷像拎包裹似地拎着叶秋的衣领。「轶云,她就由我带回管教,不打扰了。」

  「慢走。」邵轶云显然也不打算留人。

  「等、等一下!」被拎的「包裹」下敢置信地瞪着从容送客的主人。「你认识他?」

  「高中同学。」邵轶云笑得和善。

  叶秋有种被耍的感觉,恨恨的目光扫过在场三个男人。

  「我是无辜的。」色仔忙澄清,他也是到现在才知情人与她口中的恶邻有交情。

  色仔还来不及说声「幸会」,孟旸谷已经将扭动挣扎的叶秋往外拖;「拉拉」扯扯到半路,只见叶秋从「包裹」变成「西装外套」,被男方勾挂在手臂上带离。

  看来秋小妹妹这回遇见的「鳖」,真的是大得超乎想象。色仔心想。

  「我听说被鳖咬住想逃只有两个方法,不是打死牠,就是砍断自己被咬住的部位,相当难缠。」虽然被叶秋恶整得七荤八素,色仔还是不自禁扮起兄长,为小妹担忧。「在你看来,他是什么样的人?」

  「你可以放心的人,秋交给他不会有事。」邵轶云简短道,心底为情人的好脾气暗暗叹息。

  才刚被恶整又开始为秋忧心,这样的好脾气难怪被秋吃得死死的。

  「你看好他们?」不会吧?!「别忘了秋心里还有个人。」

  「没有摆上台面的暗恋怎么能算心里有人?」他反问。「顶多只能算是一根钉子,旸谷最擅长的就是拔钉子,尤其是拔眼中钉。」

  「不错的比喻。」色仔笑出两排白牙。「纸笔呢?趁我还记得的时候把它写下来,哪天可以用在小说里。」

  这个男人啊……「比起纸笔,你还有更重要的事。」

  说话时,邵轶云放下包厢遮蔽用的竹帘。

  「有吗?什么事?」不觉有异的色仔还继续在找。

  「火。」直到亲昵的呼唤声起,他才发现状况有变。

  邵轶云把玩手中瓷杯,状似漫不经心地开口:「你不认为应该澄清秋刚才对你的指控?或者你也赞同她的看法,认为我应该放弃--」

  「想都别想!」差点忘了那妮子离开前给他闯了什么祸。「不准!我说不准就不准!」

  霸道的熊咆低吼差点震痛邵轶云耳膜,来不及抗议,用来说话的唇已被虎吻堵住,想说的话全数化进对方热切的嘴里。

  被小鬼作弄的可怜情人是应该得到一点安慰的,他想。

  放妥瓷杯,邵轶云反手圈住情人的腰。

  至于肇祸元凶--

  理应交由法律界专业人士处理较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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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此刻,叶秋真恨上帝造人不公。

  她可以不计较史前母系为主的社会制度被父系取代,也可以不在乎有文字记述以来只有一个女人当上皇帝权倾天下,她甚至可以不介意女人结婚冠夫姓,虽然现在法律已经不再强迫女人非冠夫姓不可,但是--

  她就是不能不抗议为什么女人的力气天生就比男人小!

  被强架离开茶馆,力气小的她根本毫无反抗能力;一路上,她觉得自己像只布袋任孟旸谷拖着走,最后把她丢进车里,锁起中控锁,不让她下车。

  「开门,我要下车!」叶秋第N次提出声明。「你知不知道你的行为已经构成妨碍自由了啊?」

  「又如何?」

  「我可以告你。」

  「证人?证物?妳有吗?」孟旸谷凉凉道:「秋,妳应该知道『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这句法律名言吧?意指兴讼的一方要负起举证责任,否则只有承担败诉的结果--」

  「不要叫我秋!」叶秋骤然打断道。

  他的声音唤她的名,让她有种说不上来的异样感受。「只有我爸妈、我哥,跟我认定的朋友可以这样叫我。」

  言下之意,她叶姑娘不当他是朋友。

  「很好。」她的暗示正合他意。「反正我也不想当妳的朋友。」

  叶秋闻言,不禁呆了下,一会清醒过来,又回复原先的生龙活虎,不停扳动车门锁,坚持下车。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不让我下车?不想当朋友就别当啊,从此井水不犯河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谁也别理谁。」刻意忽略心底因他直言不讳的声明所激起的异常情绪,她故意放狠话。

  没道理!她为什么要因为那句话感到愤怒?又为什么心里会觉得刺、觉得不舒服?这真的很没道理!

  「冷静点。」孟旸谷引臂横过副驾驶座上的叶秋,扣住她扳车门的手。「听我把话说完。」

  他的举动必然造成一定的影响;眼下,为了制止叶秋,孟旸谷几乎整个上半身都快贴上她。

  是以,叶秋把自己当成一张贴纸,紧紧压在椅背上,两人近在咫尺的暧昧让她不敢妄动造次。

  「妳很配合。」好现象。

  「你……有话快说,有--」

  「敢说出下一个字,我就吻妳。」威胁方出,叶秋的唇已经抿得死紧,像条灰白色的细线,横在嘴唇的位置。

  他们的话题为什么突然从「普通级」跃升到「限制级」?

  吻?!他竟然想吻她?!

  「我不打算当朋友--不准打岔,否则比照办理。」孟旸谷抢先一步阻止她开口。「就算要作朋友,我也坚持要在前头加一个『男』字。」

  「男」朋友?!会意过来,黑色杏眸瞪凸成两颗铜铃,上头还写着「你在开玩笑」五个大字。是惊骇,也是不信。

  男朋友?他要作她的男朋友?

  「你疯啦?!」他说的话太吓人,教叶秋再也管不住自己的嘴。「男朋友?你知不知道男朋友是什么?『男』朋友跟『男的』朋友差很多,你要的是--」

  「前者。」他接道。

  「……你真的疯了!」

  他们之间除了唇枪舌剑、针锋相对、剑拔弩张及所有凡是用来形容两军交锋情形的相处模式之外,从来没有过什么真心交流、柔目交会的时候。

  更重要的是,她从没表现任何吸引男人的女性特质(她甚至怀疑自己身上有没有);相反的,她糗态百出、撒泼耍赖,言行举止粗鲁得几乎不像个女人。

  而他,竟然说要当她男、朋、友?!

  除了孟旸谷突然罹患失心疯,她真的找不到其它合理的解释。

  很特别的反应,但很中肯。「我想我是疯了……」

  「你是律师,应该很清楚这件事。」

  「什么?」

  「凡心神丧失或精神耗弱者,其意思表示没有法律上效力--依你现在的情况,失心疯属于心神丧失,所以你刚说的话没有法律效力,更没有实现可能,唔!」

  更多心慌意乱的解释遭突来的袭吻封缄,全数教黑洞般的亲吻吞噬殆尽。

  比那夜窃吻更深入的热吻带来更多的甜腻,几乎让孟旸谷沉沦其中,不可自拔;但在此同时,他也尝到那夜所没有的咸涩。

  这让他从意乱情迷中清醒,讶然发现叶秋脸上两行清泪。

  是他太急躁以至于吓到她么?「秋?」

  叶秋没有反应,只是不断落泪,失了神地猛掉眼泪。

  「秋?」

  「我的初吻……」就这样没了?叶秋不敢相信。

  她第一次的吻不是献给喜欢的人,不是出自无法预测的意外,只是有个叫孟旸谷的疯子突然跳出来说要当她的男朋友,没问过她意见、未经她同意,就堂而皇之地夺走她的初吻?

  她应该赏他一巴掌,不不,是N个巴掌,她应该踹他凡男人必致命的弱点处,她应该大叫非礼,应该拚命挣扎应该--

  「呜……呜呜……」直到听见呜咽的哭声,叶秋才明白自己有多伤心。

  因为哭,她方寸大乱,脑袋搅成一团浆糊,根本不能思考。

  因为哭,眼泪模糊了视线,她看不清楚孟旸谷那张可恶透顶的脸。

  因为哭--她全身像婴儿似的虚软无力,任由一双手臂将她揽进温热的胸墙,耳朵收录自己的哭声之余,还加入「怦怦、怦怦」的心跳声当伴奏。

  甫满二十六岁的叶秋,在一个男人怀里哀悼自己莫名其妙失去的初吻。

  而那个男人,正是夺走她珍贵初吻的罪魁祸首。

  可是她不知道自己视若珍宝的初吻其实早就没了。

  在某天深夜酣醉归来的时候,被同一个男人悄悄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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