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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皇子 第1章(1) 作者:寄秋

  古物笔记:

  周昉遗世之作“秋游图”入手!

  这幅画作依旧沿袭其一贯画风“秾丽丰肥”,在黑市价格喊破千万美金,此回以一千一百万美金得手,预估转手可得四百万美金。

  关爷十分欣慰我能从艾利斯这个国际知名收藏家手中得到它,除了这是我第一次独当一面完成的案子外,“秋游图”真伪向来争议不断,我却能一口断定这幅是真,关爷一直询问我何以如此笃定,我总不能告诉他,这幅画是我亲眼看他画下的吧,世人皆以为画中女子是当朝贵族女子,这世界上大概只有我知情,其实那是我朝巫女……

  转手之前,该让夜姨看一眼吗?还是不吧,能找到回家的路,还需睹画思故土吗?

  题外话,这时代女人转变得还真多,讲求什么女性主义、经济独立,甚至性开放,可笑!女人本是男人的附属品,想将男人当玩物这个时代的男人真可怜,纵容女子至此。

  当然,我是例外,因为我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叮叮当当……

  似远又似近,清脆的铃铛声响亮着,很轻、很低地,像是晨起的微风,贪恋黄鹂鸟儿一身的鲜黄,轻轻地偷吻亮丽鸟羽。

  叮叮当当,叮叮当当,叮叮当当……

  多么清脆悦耳呀!一声一声钻进酣熟的梦乡中,惊醒鸟雀齐飞,万兽奔驰,急湍的溪流在一瞬间幻化为平静绿湖,不生涟漪得犹如化外秘境。

  风,吹开雪白蕾丝边落地窗帘,因岁月而微微褪色的红桧地板洒上一层淡金色阳光,随着时间慢慢推进,射向与古朴环境极不搭轧的四脚铜床,极其梦幻式的垂吊纱帐映着一丝绮丽。

  叮叮当,叮叮当,一只指形优美的皙白小手先伸出隆起的被褥,继而是春光大现的雪嫩长腿,一个翻身,若隐若现的如玉美背尽入眼帘,除了叫人叹息的鸡窝头外,无疑是引人心跳加快的美景。

  “哎哟!”

  砰!

  如同以往,睡癖极差的季双月总是在落地声中起床,不管床有多大,她一样有办法往下翻,然后在疼痛中清醒。

  揉了揉睡意惺忪的眼,她一边打着哈欠,抓散乱的发,一边走向盥洗室,一日之计在于晨,忙碌的超时工作又要开始了。

  “爷爷早。”

  依照惯例,她第一眼见到的一定是衣着整齐,一脸严肃的“前”一家之主。

  “都几点了,还早!你爱赖床的毛病再不改一改,将来有你的苦头吃,早睡早起才是人生根本,人要自制,不能放纵……”

  季双月呻吟地举起手,细眉皱成一条线。“爷,你不要一大早就念我嘛!人家昨天喝太多了,头很痛。”

  “女孩子喝什么酒?也不瞧瞧自己是什么德行,也敢喝酒,要是把肝喝出问题,我看你怎么办。”真是地,一点也不会照顾自己。

  行动不便的老人家拄着弯头拐杖,气呼呼地瞪着不知自爱的孙女,严厉的眼神中饱含关怀和心疼,以及因自身老迈而拖累她的内疚。

  季家原本是地方望族,全盛时期曾拥有附近三十几甲地、店面百来间,财富多到用手捧都捧不住,富贵世世代代。

  可惜子孙不肖,在过惯了奢靡生活而不懂守成的道理,不知奋发向上为这个家累积财富,反而一个个比烂、比谁会花钱,百年基业就这么迅速被掏光,金山银山转眼成空。

  偏偏这些好吃懒做的子子孙孙还自以为好运永远用不完,祖荫鸿天,自视甚高又好高骛远,不甘于贫穷,硬是要卖地的卖地,抵押祖产的抵押祖产,认为能一举翻身的下胆投资,开设公司,把最后一点老本也挥霍殆尽,只留下一堆债务。

  原本天价数字的债务不会落在季双月头上,可是分完家产的叔伯们仍打着老家的主意,甚至是她父亲也一度偷走地契想变卖,但是那是祖先唯一寄身的地方,为了保有爷爷仅存的寄托,她光着脚丫追上父亲,并在一群横眉竖眼放高利贷的黑道份子前抢回,咬着牙承担起她这个年纪扛不起的重担。

  “我喝的不是酒,是咖啡啦!”她又不是笨蛋,人家随便哄两句便黄汤下肚。

  谁说酒后失身最自然,她才不便宜那群豺狼虎豹,想从她身上占点好处是不可能的事,她把门儿和窗子都关得紧紧地,看哪个贼秃子敢乱爬。

  “咖啡?”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体质跟别人不一样,人家是越喝越清醒,我呢,不论是咖啡或茶,喝得越多越想睡……啊!君玮,早呀!”好赏心悦目,她家的小号美形少男。

  “早,姊。”一脸腼 的男孩笑着打招呼,手里还拿着锅铲。

  “好香喔!宝贝,今天吃什么?”她闻到蛋香和培根味,肠胃开始咕噜咕噜地闹饿荒。

  季君玮立即脸红的推推老爱抱着他磨蹭的大姊。“不要叫我宝贝啦!很丢脸耶!”

  “哪里丢脸了?去问问老街坊们,谁不晓得你季君玮是我季双月的宝贝弟弟,谁敢笑话你了!”她可是爱死这个白瓷捏成的小弟,不仅人长得可口还十项全能,功课一流,人缘好,清扫、煮饭、打理家务样样都难不倒他。

  “姊,不要再抱着我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早熟的季君玮别扭地直嚷嚷,闪避着身后老爱闹他的女人。

  “嗟!明明是矮不隆咚的小鬼,个头还没我高呢!想当大人还早得很,多喝几年奶再说。”也不想想他的尿片是她换的,毛没长齐就想飞。

  “大姊……”他涨红脸。

  “哎呀!害羞个什么劲,大姊又不是外人,抱一下有什么关系?小时候没我抱着还不肯睡呢!”白嫩嫩的皮肤怎么晒都晒不黑,真好。

  “大姊,你再这样我就不弄早餐给你吃。”他威胁着,模样认真。

  季双月干笑地收回想掐他脸的手,讨好地低声下气,“好啦!大姊不逼你,饿死姊姊会被雷公打死,你要认命点,做好厨房的工作。”

  “大姊,我只有十岁。”他没好气地斜睨,大姊偷吃肉的样子真的比他还像小孩子。

  “那又怎样?”她扬起下巴,一点也不觉愧疚。

  看着大姊不以为然的神情,季君玮也拿她没辙。“大姊,你快迟到了。”

  “迟到?”季双月看了一眼挂在墙上快寿终正寝的老钟,脸色一变的大叫,“啊—你怎么没叫我起床?你想害我被扣钱呀!”

  “我喊了三次。”

  “三次?”

  年高德劭的季苍山本应负起全家生计,没有责任感的儿子及媳妇从来就不是一对好父母,除了吃喝玩乐及挥霍成性外一无长才,最后还把命玩掉,但他双腿膝关节退化,走路都快成问题了,根本别提外出工作的可能性。

  而十五岁便开始打工养活自己的季双月才是家里经济的来源,举凡抄笔记、参加各项比赛,林林总总有钱赚的事她一向不落人后,一直到今年二十三岁了,仍不放过赚钱机会,身兼数职好早一点还清债务。

  但是,这个家真正操劳的是身高不到一百五十公分的季小弟,打从他发现若不及早自立自强那天起,自己总一天会死在垃圾堆里,死因是臭死、饿死,更甚者是惨遭“毒杀”—原因是某天睡眠不足的大姊正在炖煮一锅肉,而锅里多了一只死老鼠和抹布。

  为了想多活几年,他不认命都不行,即使并非份内之事,他还是厚着脸皮向邻家大婶询问如何做菜、打扫,义无反顾地成为任劳任怨的小男佣。

  “姊,你不要太累了,早点回家,钱要赚,身子也要顾好……”看她累得一沾床就睡得不省人事,他心里很不忍心。

  季双月边喝牛奶边往他头上一压。“小老头,少唠唠叨叨了,你给我读好书就成了,其他事轮不到你来管。”

  “那我可以管吧!”略显苍老的声音说道。

  “爷,你是老大,当然能管,可是我快来不及了,先出门了。”她撒娇地在老人家颊上亲了一下,跳着穿上高跟鞋往外奔。

  十、九、八、七、六、五……

  老旧的纱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日式二楼半建筑的主梁微微一震,洒下些许白蚁蛀过的碎木屑,阳光偏射,形成朦胧的光影。

  一家三口居住的房舍真的很老很老了,听说建造在清末年间,因此称为“老家”名副其实,他们也只剩下这处看似鬼屋的家产,藉以遮风避雨。

  木门内里被留下的祖孙俩望着那扇摇摇晃晃的门板,对望了一眼,十分有默契的等着前方那道人影又往回冲。

  四、三、二、一。

  “啊!我的便当呢?快给我。”

  早就准备好了的季君玮递出一个粉紫色餐袋,沉甸甸的餐盒便是季双月的午餐。

  她抢了就跑,可是—

  不到一分钟,气喘吁吁的女人又一把推开门,脚步急迫的跑向房间,拎起了她的化妆箱又匆匆往外跑,神色紧张。

  如此来回好几次,丢三落四,简直叫人看傻眼了。

  不过在季家,这种情形早就见怪不怪了,忙到没时间恋爱的季双月不是生性迷糊,其实她还满精明的,只是装在脑子里的东西太多了,无法专心一致,才会不时出点小状况。

  “冲呀!小红妹,别跟他们客气,塞车算什么,咱们是大都会里为谋生而冲刺的小尖兵,谁也不能超越我们。”

  *

  一辆色彩鲜艳的红色淑女车穿梭在拼砖人行道上,把手上的车铃铃铃地响个不停,为了节省油价居高不下的油钱,她放弃耗油的老爷车,改以单车当交通工具。

  这也是她常常迟到的原因之一,骑脚踏车至少要比平时早半个小时起床,不过在车流量多时,脚踏车就能发挥它便利的功能,就算小小得仅能容人通过的车缝也能钻,让她免于塞车之苦。

  “一定赶得及,只要下个街口左弯,然后绕过缇芙面包……”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从事整体造型工作的季双月也不例外,她边踩踏板边念着,还能对着店家的玻璃窗撩撩发,抚平衣服上的皱折,顺便看看自己充满朝气的美颜。

  月眉弯弯,两眼有神,鼻头不塌也不挺,很有个性,嘴唇上薄下厚,圆圆的苹果脸,上扬的嘴角十分甜美,笑起来还带了点喜气。

  就是这点喜气为她带来生意,不少贵夫人、阿嬷级的大富婆就爱点名由她服务,加上手巧嘴甜,论件计酬的她可是非常抢手。

  她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一个星期中有几天固定几小时在某些店为特定客人做造型,由店主抽成,大部份时间则外出到府服务。

  当然后者赚得比较多,客人给钱大方,有时还有小费,但是收入不定,较为耗时,因此她需要有稳固的进帐,以免断炊。

  说起来,她也不是太自恋,从事的行业让她比一般人更注重外表,形象的塑造是专业的象征,自己就是个活广告,想要别人信赖你的技术,首先要展现美的一面。

  蓦地,一阵微风轻拂她向来自傲的亮丽黑发,得意的唇畔才一勾起,就见她突然瞠大眼,瞪着橱窗倒影,尖声一叫—

  “啊!我的耳环—”

  那是核桃造型的耳环,原本是纯银色,不知流传了几代,氧化成铜褐色,叮当叮当清脆地响着,微带一丝魔性的神秘感。

  但这不是重点,而是它变成……黑色

  “完了、完了,又有倒楣事要降临在我身上,恩主公的符令不灵了啦!”

  不行、不行,一定要先到庙里拜拜,以防万一,她可不想再出事了。

  念头一起,季双月想都没想地将把手一转,车头微弯九十度角,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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