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凊沂公主 第十章 镛贯 作者:惜之

  时序匆匆,转眼间,来到古代已经三月余,盛夏正式来临,宫里女眷换上夏衫,一时间翠衫薄衣,金履银饰,夏日的装扮纷纷出笼。

  我还是没获准出宫,运气好的是我没再惹什么祸事,而原本准备回亲王府的阿朔也待了下来。

  我也不再去担心小喜、小福、小禄子、小寿子,谁是谁的眼线,谁会去对谁告密,反正,有人找碴自会有人去通知阿朔,让他来救我。我真开心自己有这样的乐观性格。

  镛晋每隔几天就会来一次,通常是说说笑笑,打打屁、胡扯两通就完了。不过,他常带好吃的来,让爱吃的小寿子特别高兴。

  前几天,我教小喜炸面条做泡面,那香气啊……传过数里,把镛晋和花美男给引来,满满一大锅加了鸡蛋、青菜的辣味泡面全进了肚子,热得紧的夏天里,人人吃得流汗却尽兴。

  镛晋笑着说:“三哥,我就是为这个才常上月秀阁来。”

  小福低声说:“才怪。”

  是啊,才怪。

  司马昭之心,人人皆知,我怎会全然无知?我只是搁着,怕麻烦,不想处理。我很不负责地说服自己,哪一天,我回到属于自己的年代,到那时,或许连再见都来不及说,怎还管得着谁与谁的诚意真心?

  至于花美男,他老是用一双忧心忡忡的眸子看着我。他在担心什么?担心我和阿朔或担心我和镛晋?又或者担心他的手足会因我而伤?

  不会的,很多事你不动手,光是摆着就能自然而然解决。我们之间,就是那种。

  我爱阿朔,我喜欢镛晋,我乐意和花美男打屁,我的所有喜爱都局限在这个有限的空间里,不会再延续下去。

  即使如此,我还是不顾后果地放纵自己爱阿朔,放纵自己勾引他的爱情。我说,阿朔知道我的来历,他选择我,就要为未来的伤心负责任;我说,爱情本身就是一场大冒险,他决定爱我,就要承担风险。

  我把责任都推给他,我很坏,我知道。

  这日闲来无事,我穿一身月白纱轻长衫,坐在曲幽亭里,看着小寿子和小禄子玩“圈叉游戏”。

  那是打十岁以后我就不玩的游戏,居然在这个时代娱乐了无数人,听说这游戏在宫里风行起来,许多宫女太监一得空就双双抓对厮杀。

  刚开始,我在纸上、沙上画井字,让两人一人一枝树枝、毛笔,一人画圈、一人画叉,谁先将三个圈或叉连起来就赢了。后来,我制作改良版,在木板上画井字,请人用木头刻了圈圈叉叉,东西一经改良,级数升等,许多嫔妃也跟起流行。

  最近,我又动脑筋,请人做了宾果游戏的板子,准备创造下一波新流行。

  “赢了、赢了!”小寿子一跃身,大叫。

  “我赢了十数次,你不过赢一回合,就乐成这样?”小禄子嗤笑一声。

  “可不,小禄子次次玩、次次赢,咱们都不跟他下了,就小寿子没心眼,还同他下。”小喜的话让小禄子益发得意洋洋。

  我向来是站在弱势团体那边的,摇摇扇子轻笑,“总比挂零好,小寿子开心是因为自己有长进,可不是为了和谁争输赢。”

  见我说话,小禄子收拾了态度说:“姑娘教训的是。”

  “教训?哪这么严重,不过是游戏。不过这游戏让我发现小寿子谨慎细心、一丝不苟,明知会输仍然勇往直前,这可是难得的性格脾气,这种人注定要成大器的。而小禄子聪明才智、反应灵敏,若不是进了宫,凭他的聪慧,肯定可以考状元。”

  这下子两边都夸,夸得他们心花怒放。

  不管是哪个时代,千穿万穿就是马屁不穿,人人都爱被夸赞。

  说话间,几个十岁上下的小孩追追跑跑来到亭子外头。

  人未近,先听见一阵号哭声,再看仔细,只见三四个男生朝着一个个头最高的男孩丢掷石头。男孩一面跑,口里一面喊着:“不要、不要……”

  那几个小孩子不罢手,一下子扯他的衣服,一下子踢他屁股,口口声声喊他“傻子”、“笨瓜”、“白痴”……什么难听话都出笼。

  被修理的男孩不懂得还击,只会大声号哭。他看上去和一般人不太相同,目光呆滞、举止笨拙,连奔跑的动作都歪歪斜斜,抓不住平衡点,显然是智力有问题。

  再重申,我向来是站在弱势团体那边的。

  裙子一甩,我朝那群嬉闹的孩子跑去,用夸张的声音大喊:“天使,我终于找到你了。”然后也不嫌他脏,一把将他拥抱住。

  有人可以靠,十几岁的大男生,明明比我高上半颗头,还是拚了命钻进我怀里。

  “你说什么天使?他才不是,他叫做;镛历,你和他一样是笨蛋吗?”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指着我的鼻子说话,那颐指气使、不可一世的模样换到别人身上,肯定是让人讨厌的了,但这个小男孩神气活现的样子,可爱到让我想把他抱高高,狠狠亲他几下。

  后来,我知道这个七岁的小娃儿叫做镛暨,是皇十九子。

  “我不是笨蛋,我是天女下凡。”我用很认真的态度对他说话。

  “什么天女下凡,我不信。”

  “不信啊,那我证明给你们看,我可是很会变仙法的唷!”

  “好啊,谁怕谁?”

  就这样,我把一群小男生给拐进月秀阁,然后让小寿子打水进来,把镛历全身上下给擦洗干净后,小福小喜也按指示搬了一大堆道具进门。

  我把大杯子、鸡蛋放在桌上,然后在杯子内注满清水,将蛋交给那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你叫什么名字?”

  “镛暨,他是镛岳、镛雒。”小男孩报完自己的名字后,还一一介绍旁边的男孩子给我认识。

  又是一群镛字辈男孩。在这里龙子不稀奇,只因皇帝很……英明神武。唉,我被同化了。

  “镛暨,你把蛋放进水里,想办法让蛋浮到水面上。”

  没碰过这种玩意儿,镛雒、镛岳、镛暨三个人试过一次又一次,一颗蛋在水里让他们挑、勾、捞,搞了老半天,都没弄成功。

  “要不要让镛历试试?”

  “你不是说你要变仙法?怎么是镛历试?”

  “我的仙法待会儿才变,总要先证明镛历是天使,你们才会心服口服吧?”

  “天使是什么?”

  “天使是玉皇大帝身边的侍童,犯了错被贬到人间,可是玉皇大帝太喜欢天使了,实在舍不得他离开自己身边,便留下天使的一魂一魄。所以镛历才会和旁人不同,大家觉得他傻乎乎的,其实啊,就是因为他比我们少了一魂一魄。

  不过,谁待他好、谁待他坏,他是心知肚明的,以后他升上天庭、回到玉皇大帝身边,就会告诉玉帝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让玉皇大帝论功行赏,论责行罚。”

  照这样继续掰下去,我想我一定可以拿到金马奖最佳唬烂奖。真没想到,我的创意跑到古代王朝,发挥了个彻底。

  接着,我很巴结地抱抱镛历说:“镛历,姊姊对你很好对不?”

  “对。”他痴痴傻傻地笑着。

  我握住他的手,深情款款地说:“那你要牢牢记住姊姊,以后告诉天帝,我叫作章幼沂喔。”

  “好。”他很合作地用力点头。

  “你顺便告诉天帝,下辈子投胎我想变得漂亮一点、头脑聪明一点,让所有人更喜欢我一点。”

  “好。”镛历越点头越用力。

  “谁知道你是不是骗我们?镛岳说。

  “那就试试啰。”我把杯子推到镛历面前。“你们刚刚都试过了,现在轮到镛历。”我把筷子交到他手上,笑着对他说:“镛历,我们来变仙法。”

  我拿出帕子在杯子附近晃来晃去,趁机丢进一大把食盐,然后让镛历不停搅动清水,直到食盐慢慢融解,水的密度增加,蛋自然而然浮了起来。

  几声惊呼声响起,说话声音很好听的镛雒拍手大叫:“镛历好厉害喔!我都不知道你是天使,以前对不住你的事儿,全忘了好不?以后我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好。”镛历直点头,半点不记嫌隙。

  “你真的是天使!镛历哥哥,我也要对你很好。”镛暨跟着尖叫。

  骄傲镛岳没说话,脸上却流露出些许佩服。我想,至少以后镛历不会再被他们欺负了。

  “要不要再玩别的?”我问。

  “还有别的?”小孩子心思单纯,才一下就让我哄得一愣一愣。

  “好吃的喔!”

  “我要、我要!”镛暨先出声。

  “好得很。”

  我把小寿子、小禄子敲碎的冰块和大量盐巴放进大铁锅里,用木棒搅拌均匀,再将小福小喜挤了老半天的果汁和糖水和好,放进小铁锅,紧接着把小铁锅放进大铁锅中央,最后,一人发一个扚子给他们。

  照例,我得先装神弄鬼一番,好证明自己是天女下凡。

  “好了,你们要通力合作、小心搅动,千万别争先恐后让果汁喷了出来,等一下就有好吃的思乐冰变出来啰!”

  他们一个个小心谨慎地搅动着果汁,镛历则用手扶着小铁锅,让他们在搅拌时,锅子不会乱动。慢慢地,小锅内的水果冰成形,等结到一定程度,我再装给他们每人小半碗,这可是无农药、无化学污染的有机冰呢!

  当他们把冰放进嘴里时,脸上那种惊奇讶异的表情,大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科学、科学,真是奇妙的东西呵!

  “好好吃哦。”

  “太棒了。”

  “你真的是天女下凡。”

  “我们以后可以和镛历一起来找你吗?”

  这回连骄傲的镛岳也流露出崇拜眼神,我想,我彻底收服他们了。

  我笑着允了他们:“当然啊!随时都欢迎各位爷来找我。”

  小寿子他们见我们吃得津津有味,也忍不住了,挖一大碗思乐冰到一旁,四个人分着吃,一边吃一边赞。

  “十二爷。”突然,小禄子发现了镛贯,忙丢了碗,四个人纷纷跑到门口迎接。

  没人知道他在院子里站了多久,匆匆抬眼,我瞥见他嘴角的笑意。

  镛贯是我在花赏会里第一个见到的皇子,那时候我不知道他的身份,还出言讽刺他的阔气。后来他引一堆兄弟来找我,只差没像看团团圆圆一样抽号码牌,我不爽地搞了个难题摆弄他们,才猜出他的身份。

  他是十二皇子,和镛历同为德贵妃所出。德贵妃我是见过的,在第一次拜见皇后娘娘的时候,她高傲自持的模样让人印象深刻。听说要我进宫他也有份,可是他的母妃很识时务,知道皇后也动作后,就缩了手。

  他眉宇间仍是英气勃勃,宽宽的嘴、大眉、大眼,酒窝仍然和善地释出笑意。幸好,他没有因为皇后对我有了距离。

  “章姑娘,我可以……”他指指铁锅里的水果冰。

  “请自便。”

  小喜连忙过来,替十二皇子盛了一碗。

  他吃一口,也带上惊讶。“章姑娘懂的东西很多。”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发傻了,竟把高中老师逼我们考大学时老挂在嘴里的话给挖了出来。

  “真有趣,做吃食也是学问?”

  “世间事皆学问。煮菜是学问、经商是学问、种田是学问,就连搞怪扮小丑都是学问呢!谁规定只有念书考秀才状元才是学问?

  况世间人人都当官,谁来种菜种米养活百样人?人人都来背圣贤书,谁来通运有无,满足每日生活所需?农人植桑、丝户养蚕、工人纺染、裁缝制衣,才有御寒衣物。

  那些事,你不懂,我不懂,要不是有那些用心在上头作学问的人,怎让我们过着便利舒适的生活?”

  他听得有趣,笑答:“姑娘字字皆道理,是镛贯肤浅了。”

  “十二爷谬赞。”

  接下来,我让小禄子送一碗冰过去给阿朔,而十二爷安安静静吃冰不再多话。锅里的冰,你一瓢、我一瓢,没多久时间就被挖空,几个小鬼头坐不住,又往外跑。

  镛历也跟着跑出去,不多久又折回来,他在我耳边说了几句话,然后红着脸跑出去。

  我追了他几步,扯住他的袖子,踮起脚尖也在他耳边说话,他腼腆发笑,然后跑开。

  回到屋里,小福已经把东西收拾干净,而十二爷镛贯手里捧着杯新茶,若有所思地看着我。

  “我脸上有东西?”我莞尔问。

  “镛历被欺负惯了,从来不肯同人亲近,姑娘是第一个让他主动的人。”

  难怪见自己哥哥进门,他还是一声不吭。

  “镛历打一出生就这模样?”

  “不,是十岁时发了一场大病,病后就痴痴癫癫,恢复不来。”

  “是病毒侵袭脑细胞啊……”我低声沉吟。难怪十三、四岁的大个头看起来像七岁小儿。

  “姑娘说什么?”

  “没事、没事,后来没想办法医治吗?”

  “太医院的太医们都束手无策,母妃拜过了大大小小的道观庙宇,始终未见起效。”

  “我指的不是这个,我说的是教育。”

  “教育对镛历没用。”

  “是连试都没试过吧!人类的大脑有几百亿个脑细胞,连最聪明的爱因斯坦也不过用了百分之四,就算镛历的脑子烧坏了百分之九十,只要开发剩下的百分之十也足够用了。”

  “什么意思?”

  要是阿朔在,他肯定要问谁是爱因斯坦,什么叫做脑细胞,幸好,镛贯没他那么啰嗦。

  “人的大脑有无限可能,我就见过一个在两岁时把脑子摔坏的娃儿,爹娘不放弃,花了更多的心血来教育她。知道吗?她在六岁的时候就能读得懂十二岁孩子念的书。”

  “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何必诓你?千万不要太早放弃镛历,他只不过需要更多的耐心和时间。”

  “我懂了。”他点头,想了一下。“上回很抱歉,我并不知道九哥会那样子待你,不过我猜,九哥是心仪你的。”

  是喔,宫里宫外全都知道他喜欢我,连皇帝皇后都默许镛晋的霸道。很多时候,我有种错觉,比起阿朔,皇后娘娘对镛晋更看重。

  没道理的,镛晋处处不如阿朔,更不像阿朔立下许多战功,只是个未长大的小毛头。难道因为阿朔受伤,她便放弃阿朔,把重心投资在镛晋身上,全力扶植他当上太子,以便日后成为皇太后?

  若真是这样,未免可怕,难怪人人说,最是无情帝王家。

  可怜的阿朔,就这样被亲生母亲冷落,这样的家庭倒不如寻常百姓了,至少寻常百姓不会把孩子当成让自己攀向成功的阶梯。

  我笑着摇头。“那天的事,我全忘了。”

  “你忘,我可忘不了,我是第一个发现你与众不同的人。”

  “我又不是古董,第一个发现有奖品拿吗?”我笑着揶揄他。

  “有啊,奖品就是你……”他发觉自己说得露骨了,闭上嘴,过了许久才接出下一句:“我很后悔,引了九哥去寻你。”

  如果他是阿朔,我会不客气把他骂一通,女人也是人,怎会是谁谁谁的奖品!?不过这段日子下来,我渐渐学会话留三分,真心与至诚,只能留给让自己安全的人。

  “无论如何,我们可以当朋友吗?”

  “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我对他释出善意。

  “很好,有空我会来看你。”他起身,往门外走去,走到门边时,回头瞅着我说:“你发明的圈叉游戏很有意思。”

  “马上会有更好玩的。”

  “拭目以待。”他冲着我一笑,离去。

  他是个脾气很好的男生,我想。

  “回姑娘,冰给四爷送去了。”这时,小禄子进屋回话。

  刚刚要不是十二爷在,我就亲自送了,偏他在,冰又是摆不得的东西,不然,我很想看看阿朔的表情。“他吃了没?”

  “犹豫了一下。”

  “你没告诉他,我们一堆人都吃了,好好的,没人中毒?”

  “说了,还说连十二爷都赞不绝口,四爷才敢品尝。”

  “后来咧,他怎么说、怎么说?”我像心急小猴,追着问下文。

  “要一字不漏说吗?”

  “要一字不漏说。”

  小禄子忍不住笑,清清喉咙,学阿朔口气讲话:“这古灵精怪的丫头,别的本事没有,就是弄吃的厉害,先是泡面后是思乐冰,她脑袋里还有多少东西?”

  小禄子是白清喉咙了,他拔尖的嗓音怎么学得来阿朔的醇厚?不过,他的表演让小喜、小寿子捧腹大笑起来。

  我挤挤眉毛,一手一个,拉住小寿子和小喜说:“走,咱们逛园子去。”

  “咱们才逛完回来,姑娘……”

  我知道我们不就是在园里碰上镛历那群小孩才回来的,但待在这里,他那张嘴,很有能力盖得天花乱坠,才不给他机会。

  “姑娘,马上要用晚膳了。”小禄子一边追着我们走一边说。

  “只逛一会儿,耽误不了的。”

  “姑娘,您不是要去四爷那里……讨公道吧?”小寿子迟疑问。

  讨公道?有没有讲错,阿朔说的字字句句皆真理,哪有公道可讨?

  我的确不像一般大家闺秀,琴棋书画样样不通,连弄个衣服都会带肉缝。跳舞,不会;唱歌,吓死人;煮饭,普普通通;作诗作词……饶了我吧,我真有本事,就会去念中文系。

  我唯一成的,顶多是胆子比旁人大几分,敢对皇子们撂威胁。

  “姑娘,千万不要,即使四爷待您好,姑娘也不可失了分寸。”小喜拉住我的袖子,忧了眉头。

  自从上次挨板子事件之后,小喜倒是一心向着我了,时不时劝我,这不行做、那不行做,免得惹祸上身。

  事后,小福告诉我,我受伤那几日,小喜每日夜里都躲在被里哭泣,不断自责,万分懊恼。

  我很开心,小喜是个入宫不久的小宫女,不是多年淬炼、小媳妇熬出头的老宫女,否则收拢她,谈何容易。

  “放心、放心……分寸全在这里呢。”我拍拍自己的胸口。“有小喜在,我一定不会再犯错了。”我勾起她的手臂,像好姊妹似地和她并肩而走。

  她松口气,跟着我往前走。

  我并不想去找阿朔,而是想去找找小禄子说的那幢鬼屋。

  前几日闲来无事,小禄子给我讲了段宫中传奇。他说穿过御花园,绕过紫信亭、风月亭,再走个百余尺,就会看到玉琼楼。几年前,那里曾经住了位和亲公主,名唤娇娃,听说她舞姿曼妙、容貌绝丽,很得当今皇上的喜爱。

  可娇娃公主在自己的国家早有了心爱的男子,因此嫁入汉宫之后,抑郁不乐,即便帝皇专宠,也换不回她的快乐。入宫未满一年,娇娃公主竟悬梁自尽,一缕香魂赴幽冥。

  从此,玉琼楼开始闹起鬼来,后来住进去的新嫔妃说,夜里常有女人同她争床,更有宫女在院子里看见已死的娇娃公主拿着小鼓在跳舞,到后来越闹越凶,谣言传得沸沸嚷嚷,皇帝便下令封了玉琼楼。

  这是个悲剧,对我而言却是段浪漫唯美的爱情故事。一个为国家身不由己的公主,一场美丽却凄凉的爱情,是怎样的坚贞女子,愿为爱情付出性命?又是怎样的时代洪流,淹没了她的幸福。

  “姑娘,您想去哪里?”小喜拉住我的衣服问。

  “走走呗。”我才不说要去玉琼楼,不然,她和小寿子肯定死拖活拖都不让我去。

  走过好一段路,终于看见御花园,我们才刚踏进去,就看见好几名浓妆艳抹的女子在湖边说话。

  她们或立或坐,或弹琴或唱歌,或者咏诗背词,千娇百媚、风情万种,俨然是一幅教人赏心悦目的佳人春赏图。

  自曝其短不是个好主意,所以我没打算加入她们。拉着小喜,刻意绕过她们,我一心一意寻访娇娃公主的玉琼楼。

  可没想到,还是有人认出我了。

  “这不是章姑娘吗?”这一喊,让我移不开双腿。

  缓缓回身,挂上笑脸,我走近她们,福了福身。“公主、诸位小姐,幼沂有礼了。”

  “章姑娘在宫里住得可习惯?”

  问话的是芮仪公主,我见过她两次,她是六阿哥的姊妹,个性如何不知道,但人是极美丽的。

  她一龚绛朱银丝绣牡丹上衣,下面搭着桃红凤尾裙,发髻上插着一根白玉孔雀簪,耳旁饰着一朵新开的芙蓉花,衬得她面如皎月,眉似黛。

  “习惯,多谢公主关心。”

  “怎能不习惯?每个皇子都特喜欢她呢!”弱柳姑娘程小姐用帕子掩着嘴轻笑,声音格外清晰。

  “可不,谁能比章姑娘更讨好?出了事,皇兄、皇弟日日都往她那里跑。”芮仪公主道。

  这个时候,我懂了,就算芮仪公主性情好、脾气好,她也不会对我太好。

  “这可不就是淑妃娘娘指的狐媚子吗?男人见了,魂都给勾去一大半。”

  说话的女生和程姑娘站在一块儿,眉宇间有几分相似。我想起小福说过,程姑娘很有手腕,一晕把两个妹妹都给晕进宫里。

  转开眼,我看见一旁端坐着的李书凤,她不说话,望住我的眼里有几分哀怨、几抹愁结。

  那日她肯定知道我进了阿朔的怀恩宫,气恨我吗?换了我这种小心眼女人,肯定是要着恼的,可这是个男人为天的时代,再恼,当阿朔摆明对我好,她也不会傻得发表任何意见。

  见我不避讳地看着她,她别开头,视线不与我相接。

  “可她嚣张也没多久了。”芮仪公主将一把香木扇扇得挺勤,笑眼眯眯道。

  “怎么说?”

  “你们没听说吗?吐蕃派了使者来谈和亲,说是要把公主嫁给咱们权朔王爷,并请皇帝指派一名公主嫁过去。”

  阿朔?我又看了李书凤一眼,她早已转开头看向湖边,默默地不发一语。

  这个阿朔怎么就这么香啊?远近驰名,人人都想嫁。轻轻咬住下唇,我拧了眉目,不舒服刻在脸上。我就是没办法像李书凤,表现得云淡风轻,事不关己。

  都怪自个儿蠢,怎么就不挑一个没人喜欢的来爱,偏爱同人抢?胸口在收缩,苦苦的浆液漫了唇齿,我气自己,也同情起李书凤。

  “然后呢?”

  “吐蕃哪里是什么大国啊!听说那里的人,成天在马背上讨生活,讲好听点是全民皆兵,实说了,不过是一群在沙漠横行霸道的野蛮民族。父皇哪里舍得把女儿给嫁过去,我们可个个都是父皇捧在手心上的宝贝呢!”

  吐蕃……我是知道的,阿朔提过,他们并不如芮仪公主说得那般不堪。

  这任的可汗骁勇善战,领着铁马金戈收服了大漠各个部落,阿朔说,如不好好布局,他们早晚会是大周的心腹大患。阿朔又说,年逾五十的可汗,儿子几乎都在战场上死去,可他私心,不肯培植外姓人接位,这点将会随着他年纪渐长,成为国内危机。

  当时,我还嘲笑说:“那就不必担心啦,咱们的皇上生儿子生得比人家快、品质比人家优。”

  阿朔摇着头叨念道:“你什么时候才学得会说话分轻重?”

  这时,芮仪公主的声音把我分散的心思给拉回来。

  “……于是父皇就决定从大臣家里挑一个姑娘封为公主远嫁。”

  “天呐,嫁到那么远的地方……”

  “可不,都是些茹毛饮血的野人啊!”

  “嫁到那种地方,怎么活下去?”

  “可章大人一马当先……喔,不,是忠心耿耿、一心为国、鞠躬尽瘁,自愿让女儿远嫁吐蕃,这让父皇感动万分。圣恩下,章大人的儿子职升三等,得了个将军当。”

  章大人?苦笑,不是才把我送进宫,怎地又改变主意,要让我去和番?一个女儿就值三等晋封?

  芮仪公主一面说一面笑,尤其她那尖酸刻薄的“忠心耿耿、一心为国、鞠躬尽瘁”惹得大伙儿纷纷抿唇笑,连不加入战局的李书凤也浮上一朵顺心微笑。

  总是女人为难女人呀!何必?见人苦,怎知那苦不会轮到自己头上?我不说话,见着她们一人一句,句句刻薄。

  “恭喜啊,章姑娘马上就要变成公主,成了吐蕃国的皇妃啦!”

  “这好差事儿,可不是人人有的,若非章姑娘天生聪慧、才艺高,哪挣得到?”

  忍耐,我对自己说。忍字头上一把刀,为人不忍祸自招,能忍得住片时刀,过后方知忍为高。忍住呐……我的十指握成拳,掐得紧了,掐进肉里疼入心。

  “章姑娘一心想当凤凰,这可不顺了姑娘的意?”

  “要不找个好日子,咱们姊妹先替姑娘饯行,恭贺她找到好郎君。”此起彼落的笑声,笑得我满脸通红。

  忍呐,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低着头,不让脸上的愤慨现形。

  “姑娘成了皇妃,可得加把劲儿,为吐蕃王生几个皇子,那位儿,不就一路升上去了?”

  “就怕啊,吐蕃王年纪大了,力不从心。”

  “倘若生了群野人,全身毛茸茸的,会不会分不清谁是谁?”

  这就是进退有度、言语有节、知书达礼的名门闺秀?下回,谁再说这种话,我肯定要好好驳驳。

  接下来,她们又说了什么,我是半分都没听进去了。

  我只是站着等她们把话说完,脸上带着淡淡笑意,假装她们的话伤不了我。是啊,便是心被刺得血淋淋,也要装出不在意,这是我的骄傲、我不容许让人践踏的自尊心。

  小禄子教过我,芮仪公主心眼最狭窄,得罪了她,往后别想有好日子过,她有千百种法子,整得人鸡飞狗跳。所以不能气、不能怨,诸事吞忍。不是才说过吗?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

  低眉苦笑,倘若几个月前我就有这等工夫,哪会一口气招来那么多皇子,惹得满身腥膻?

  眼光扫过,我发现坐在湖边的女子始终无意加入战局,她穿着一身玉兰色锦缎宫装,手抓着一枝柳枝,有意无意地拨弄着湖水。

  好几次,她的眼光也有意无意地扫向我,她五官柔和,如三月江南,让人望之舒心,可我从她眼中看见因久居深宫而练就的坚强沉稳。

  事隔一年之后,我才晓得,她就是穆可楠。

  不知又过了多久,小喜扯扯我的袖子,我抬眉,才发现公主和千金帮全走光了。

  “姑娘……”

  “没事,我们回去。”我勉强说道,转身,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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