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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途似锦下堂妻(上) 第七章 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1) 作者:陈毓华

  元婴心里有谱,他就是个配角的命,很自觉的摸摸鼻子,走到一边看“风景”赏草去了。

  他所认识的连彼岸从来没把任何女人看进眼里,更别提搁进心底了,可他知道,要是连彼岸把谁放进心底,八匹马都拉不住他想对那个女人的好。

  只是这女人——怎么看都不适合好友……

  不过依连彼岸的性子又什么时候把这些问题当成问题了?

  啧,这些事不是该他来烦恼吧,只是连彼岸一直赖在这里不走,他那些梦里的美人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一亲芳泽啊?

  不知元婴心底哀怨的连彼岸低头看乐不染。“一别不知多久能再见,你不送我一点什么念想?”

  乐不染玩心又起,甜甜的问道:“那一个拥抱如何?还是离别吻?”

  连彼岸漆黑的眸子盯着总喜欢调戏他的女子,“如果我两个都要呢?”

  乐不染顿时轻笑出声,笑吟吟的嘟起小嘴,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连彼岸被她的主动骇了一跳,本来岿然不动的人下意识退了半步,乐不染一见得逞,也飞快的倒退了好几步,表情遗憾极了,“是你不要的喔。”

  连彼岸在她骤然倒退好几步时,就发现自己被耍了。

  他没生气,把小竹篮交给了侍卫,倒是从马车里拿出了一束花,一蓬的芍药,每一朵都有碗口那么大,有粉有白有金有红,点缀着淡紫的勿忘草,满满当当一大把,花茎的地方还用粉色丝缎系上蝴蝶结。

  这么娘娘腔的东西拿在连彼岸手上,有点奇怪,有点不搭调,可也有点异样的小情趣,这时代,应该不流行送女生花吧?友人之间,顶多折柳相送,因为“柳”是“留”的谐。

  乐不染意外了。

  她知道芍药别名将离,有离别之意,却不知道在古代,代表男女欢爱之情的不是玫瑰,是芍药。

  “你上回说要来见你得吱声,这回来不及让人先知会你,不是我说话不算话。”他从来不会向谁解释这些,但是谁都可以误会他,她不能。

  连彼岸两眼灼灼的看着她,顿了顿,把花推过去。“我来了。”

  乐不染竟然能感觉到他有点紧张,还有些害臊,她大方的接过那束花,放在鼻尖嗅了嗅。

  两辈子统共加起来,他是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虽然和爱意没什么太大关联,但是这大一束花,看着心情也愉悦不是?

  不过,根据她几次和他“交手”,不,是接触得到的心得,这样又萌又单“蠢”的男人,不像是会送花给女子的人。

  “是谁教你给我送花的?”

  女人嘛,对花花草草一点抵抗力也没有,但是一个外表冷厉如同寒冬的人带着花,朝着她走来,就像是一直在黑暗里孤独行走的王者,有一天忽然愿意走近一个人,他带着致命的吸引力,让有幸见到的人,忍不住在这难得的温柔里,心头怦然。

  他的温柔只有给他愿意给的人,像廷哥儿,像她——

  你不喜欢?”连彼岸看了不远处的元婴一眼,心里不由得忐忑,原本好听的嗓音带了根微微上扬的小尾巴,挠得人心尖软软痒痒的。

  “不,我,很喜欢。”

  他沉沉的笑了声,连彼岸很少笑,笑容也向来浅淡,笑出声音来不只乐不染是第一次见,就连元婴和暗处的侍卫都瞠大眼掉了下巴。

  乐不染只见男人微微低着头,那目光漾着笑,柔软又炙烈。

  就因为她说了她喜欢吗?

  少女捂住自己发烫的双眼,娇蕾似的粉颊,悄悄舒展了花瓣,嘴角无声扬起甜蜜的小弧。

  “我听说你立了女户,为什么?”瞧得有些痴的男人,目光殷切,含着莫名炙热,不过他很果断的切断自己的视线。

  他竟然知道?

  “这是我的私事,没必要昭告天下。”乐不染嘟囔着。

  乐不染的语气有些冲,这般的手眼通天,让她觉得自己被窥探了,一个大男人没事去打探一个女人的事情谁高兴得起来?

  有事情想知道大大方方的来问不就是了,能说的,她不会隐瞒……不过,他这也算当面来问了不是?

  “我没有恶意。”

  乐不染深吸了口气。“你去过乐家,大概也知道那些人是什么嘴脸,我为什么被赶出来,因为我在他们眼中已经没有了利用价值,后来我因为懂那么一些丹青皮毛赚了钱,又因为你的缘故,我手头多了旁人一辈子都可能赚不到的钱,既然你能知道我办了女户,那么,我买宅子、想买庄子的事铁定也瞒不过你,这些,我只是想保护自己。”

  “你不怕这样对女子的清誉有损?”

  乐不染笑得很是张狂还有点讽刺,“清誉能当饭吃吗?不过是你们男人用来约束女子行为的桎梏,你瞧我现在的身分,一个下堂妇,走到哪一人一口唾沫星子都能把我淹死,立女户什么的,我只要知道我自己在做什么就好。”

  那些爱说三道四的人无非就是带着事不关己、落井下石的眼光在看别人笑话,他们哪里知道三人成虎,自己造口业的同时,谁又敢保证那些说嘴的人不会有落魄的那天。

  连彼岸没见过这么愤世嫉俗的乐不染,更多涌上的是心疼,她一个弱女子,被亲人欺凌,什么都没有被赶出家门,要不是柴家人收留,今日不知流浪到哪里去了,在流浪的过程会遇到到什么,那惨状他不敢细想,可她这不屈不挠的性子,不管去了哪里,不管遇到什么,就算一时失意落魄,也不会憋屈太久。

  就像她坚持要立女户那样。

  既然立就立了,这样也好,杜绝一些不该靠近她的苍蝇蚊子。

  “你说得有理,立了女户也好。”

  咦?他这是同意了?这般轻易,她还以为身为大男人的他会有些什么激烈的排斥言词,就轻飘飘的点头了。

  只是她有必要经过他的同意吗?好像他是她的什么人似的。

  也许是离别在即,他的话变多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能有这么多话要说,连他自己也有些错愕。

  “我给那高员外家送去了两个扬州瘦马,也算替你出了口气。”

  一想到高员外那个变态,乐不染心里就作呕,府里不管是小妾、通房,甚至长得比较平头整脸的丫头都没能逃过他的狼爪,那么肮脏的人,让她连想都不愿。

  扬州瘦马,作为一个拥有成熟灵魂的伪少女,乐不染知道那是什么。

  是青楼里的翘楚,琴棋歌咏,百技精通,各方面都具备了小妾的条件,其实也就是被买卖的二奶。

  “你答应她们什么了?要不然她们怎肯答应替你做事?”这其中要是没有猫腻,她才不信。

  这真是很大的诱因了。

  不是所有的青楼女子都喜欢送往迎来,连哭都不能的卖笑生涯的。

  从良的背后自然少不了要完全抹去青楼伎子的痕迹,去到一个完全没有人知道她过去的地方,重新开始,要做到这些,需要银钱、关系,还真不是平头百姓能应允下来的。

  “你为什么要替我做这些?”她不觉得和他的交情足够他做这些,她脑子转来转去,忽然转到了什么,气定神闲的脸蛋忽然就有那么点不自在了。

  想什么呢,乐不染?

  女人就这点最糟糕了,只要某个不错的男人对你多做点什么,还是多看一眼,就自作多情的以为人家对你有意思。

  其实真要有那么点心思,通常很快就会变成没意思了,更多时候,可能连普通的朋友做不成了。

  他还没能说点什么,勺娘、柴氏和换了一身新衣的廷哥儿带着掩饰不住的喜气出来了。

  两个大人一见连彼岸又要下跪。

  连彼岸轻轻一阵掌风扫过去,托住两人的膝盖,让她们怎么都跪不下去,勺娘发现自己怎么都屈不下去,这才知道恩公不喜欢人家跪来跪去。

  她满怀感激之情的见他上了马车,“马夫”元婴见状,也赶紧跳上车线,别看他胖,这动作还真利落得很,手握缰绳,吆喝一声,马车绝尘而去。

  勺娘弯着腰千恩万谢,无论多少言语都无法表达她的感谢。

  “唷喝,终于可以回家了。”元大少爷是个安静不下来的人。

  然而马车里的人又恢复蚌壳死性子了。

  某人掀开车帘,“喂,你多说一句话会死啊?”见到连彼岸摊开的竹篮里那么大一颗的饭团,不依了。

  “喂,我说连入云,你也太不够义气了,我刚刚分明看到乐姑娘捏的饭团也有我一份,你别独吞了。”

  那香气……好香啊,他也饿了好不好。

  连彼岸离开车厢,抬腿往车辕坐下,顺手扔了一颗小点的饭团给他。

  “连彼岸,你见色忘友,我要绝交!”

  连彼岸见元婴一脸嫌弃,不要吗?手里的饭团便收了回来。

  “……到底是不是朋友?”有人气炸了。

  友谊的小船因为一颗饭团说翻就翻了。

  搬家前几天柴王氏和勺娘开始收拾东西,本来以为没多少,而且都是一些不值钱的,可东西都已经搬过去两趟了,柴王氏却发现东西越收拾越多。

  乐不染也不说什么,左右新宅子大得很,到时候奶娘一看旧东西和宅子不搭,自然会慢慢的汰旧换新,现在去叫她不要收拾那些旧东西,她一样也舍不得。

  收拾了三天,雁子胡同那边也打扫出来了,毕竟宅子有段时间没住人了,有些灰尘和潮湿,所以乐不染事先除了草,又买了许多干艾草,堆放在各个角落,将蛇鼠蟲蚁薰了薰。

  如此连续薰了两天,这样一收拾,宅子的蚊虫什么的已少了很多。

  这天,一家人早早起来,雇来的毛驴车已经在门口了,他们将所有的箱笼都装上去,柴王氏亲手锁了门,一行五人上了车,去新家了。

  搬进新家后最乐的要数廷哥儿了,勺娘也不拘着他,让他在宅子里四处疯跑,只是这孩子总跑不远,片刻就踅回来瞧瞧,见他娘手里忙着事,见着他,对他笑一笑,给他一个果子,他就心满意足的放了心,咧着嘴又到别处玩了。

  几个人都看在眼里,这孩子还没有安定感,虽说到新宅子,一切和以前都不同了,但是怕被丢弃和送走的心,一时半刻怕是还无法消褪的,大人能做的就是尽量的让他明白,他是这个家的一分子,不会再有人要他走开的。

  对于儿子能奇迹般的回到身边,又从连彼岸口中得知这一切都是因为乐不染的缘故,她出钱又出力的缘故,勺娘对乐不染除了感因心再感恩,在行事上也更是尽心尽力。

  乐不染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是为了博得谁的好感,还是收买人心,只是看着勺娘不再眉挂轻愁,家里还多了孩子的笑声,她觉得还顶不错的。

  三进院子,光屋子就十几间,正房三间,中间堂屋,东西拥房,还有左右两耳房,柴片氏是长辈,推离不了之下住进了正房,东西厢房同样也是三间,商量了一下,柴子住了东厢房,勺娘带着廷哥儿住了西厢房,乐不染自己一个独立跨院。

  空出来的房间也就收拾了一间当客房,其他的也就不收拾了。

  几天之后,总算安定下来了。

  住在雁子胡同其实好处还不少,柴王氏继续批鱼卖鱼,雁子胡同距离以前的集市不远,路大条又好走,以前一同在集市卖东西的都是熟人,几个相熟的知道她搬了家,还打趣要来熟悉一下门路,要不然哪天想串门子都不知道往哪找人去了。

  柴王氏脸上乐开花了,索性说过两天家里办席面,请几个亲近的婶子过来坐坐、喝茶。

  只是柴王氏说得隐晦,并没有告诉好姊妹们自己搬进了三进的宅子,一群人也以为她只搬家,了不起换个刮风下雨比较不心慌的宅子,能有什么呢,大家嘴上应喝着,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

  哪里知道过了两天,一个揣了十颗鸡蛋,一个抓了只鸡,一个拾摄了几样糕点去到雁子胡同,看见那样一间宅子,连脚都不敢迈了。

  知道宅子是乐不染买下的,几个妇人忙不迭的夸奖和羡慕,回了家之后,乐不染的能干却是传了出去。

  柴子是男人,没什么适应上的问题,倒是勺娘有些为难,宅子漂亮归漂亮,住着也宽敞,但是距离她拿绣活回来的铺子太远了,远得几乎要绕过小半个南城,乐不染给她出主意,让她换东家。

  勺娘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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